文:王子豪,圖:孫窮理
去年(2021)經濟部連續兩年未公佈依《電業法》第91條,每年需要公佈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能源局局長游振偉說「每年5月會公佈」,不過今天(5/31),應該要公佈的2021年報告,依然未見蹤影,這份報告確定又要「遲交」。
去年在公投等爭議下,社會大眾及許多立委紛紛質問經濟部,為什麼沒有公佈「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在壓力下,經濟部終於在5月12日公開報導報導。
在當天的記者會上,游振偉解釋2020年沒有報告是因為「受疫情影響、難以評估」參考。今年,或許是少了外界關注,報告又失蹤了,直到今天(5/31)仍未見報告。
今年(2022)1月,經濟部長王美花在媒體節目上,首度承認無法達到「2025年再生能源20%」的目標新聞;隨後,民進黨政府開了新的目標,開始談「2050淨零」;不只是過往提出的目標,彷若船過水無痕,更嚴肅的問題是,包括短中期的電力規劃、以及對於過去政策的檢討,都被新的大餅所遮掩。
短中期的電力規劃,仍有許多問題與爭議待解。包括近期冒出許多新的天然氣接收站與機組計畫註釋,光電、離岸風電系統性的進度落後,台電2025、2026年的民營電廠招標案持續難產……。比起官員口說無憑的回應個案問題、或政策宣傳;白紙黑字的法定書件報告,才有社會討論與檢示的共通基礎,重要性不言而諭。
依《電業法》第91條,政府每年都要提出國家整體電力資源供需狀況、電力建設進度及節能減碳期程的年度報告、並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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