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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站回觀塘? 環團:工業區早已違法,籲經濟部撤銷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環團於經濟部前以海螺吹起三聲無奈。(攝影:梁家瑋)。

你知道嗎?
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與觀塘工業區、藻礁間的衝突是什麼?請參見:〈千年藻礁 危在旦夕 三個問題帶你了解大潭天然氣接收站開發爭議

大潭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峰迴路轉,今年(2017)9月,中油代董事長楊偉甫曾鬆口表示,考慮將第三接收站移至台北港興建,不料到了10月,經濟部部長沈榮津卻表示台北港「以無閒置土地」,接收站還是要在觀塘工業區、藻礁可「移地復育」,引起環團極大不滿。今日(10/13),環團送書至經濟部,要沈榮津多讀書、了解大潭藻礁的「正確知識」,並直指整個觀塘工業區開發案違法,經濟部應直接將其解編。

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所在的觀塘工業區,最早是東鼎瓦斯公司於1996年,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向經濟部申請設置,1999年經濟部核准後,因東鼎未標到大潭電廠天然氣的供氣權,工業區一直未開發,直到去年(2016)中油併購東鼎後,才預計按20年前通過的計畫,在此建設天然氣接收站。

環團義務律師陳政憲指出,根據過去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工業區編定後若4年內未取得建築執照,視同編定無效,而觀塘工業區於1999年編定後,東鼎遲遲沒有取得建築執照,直到2003年法律期限快到期前,才趕快申請一項雜項執照,但這項執照是工業區連外道路圍籬工程的執照,跟工業區開發、促產根本沒有直接關係。

陳政憲說,當初的《促產條例》就是希望工業區快速開發、促進產業升級,才會有4年限制,而東鼎的行為明顯是脫法行為,以一個跟工業區開發無關的圍籬工程,意圖鑽法律漏洞,經濟部應按照職權,直接宣佈觀塘工業區編定已無效;他說,若經濟部認為東鼎一切合法、觀塘工業區仍有效,將明顯與《促產條例》的立法本旨違背,環團可能提出行政訴訟,請法院確認觀塘工業區無效。

蠻野心足生態學會律師蔡雅瀅則指出,根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填海造陸不得位於保護區5公里範圍內,但觀塘工業區旁邊就是桃園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按法規,中油不能在此進行工業區工程。她說,藻礁動保區2014年劃設,現在的時空背景已與20年前觀塘工業區計畫通過時大不相同,經濟部就算認定當初東鼎的行為合法,也應以「環境已變遷」為由,直接廢止原核定。

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則將科學月刊、書籍送給經濟部代表,他說,沈榮津說的「移地復育」,顯然是常識不足,並受到中油顧問、台灣濕地學會林幸助、陳章波誤導,希望「沈部長要好好讀書」,了解正確的資訊,並建立公開公正的溝通平台,共同來討論如何三贏。

環團將藻礁相關期刊、書籍送至經濟部,希望「沈部長要好好讀書」。(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