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子豪
南投縣現有3個礦區,都在信義鄉,分別鄰近著3個布農族的部落。2023年《礦業法》修正,將《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的義務明訂進了《礦業法》,礦業者要在礦區中新申請礦業用地,需要經過部落諮商同意通過。
未曾做過諮商同意的既有礦業用地,則需要在1年內(2024年6月21日),補作諮商同意。1年過去了,這些部落,將會作出怎樣的選擇?
潭南部落 vs. 北原礦場
潭南部落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礦業法》(5/26)後,第一個投票否決礦場的案件。
潭南部落在20202年就針對北原礦場,召集過部落會議、否決開發。2022年、2023年,北原又兩度提出諮商同意申請、但又取消。部落認為北原極不尊重部落會議,在2023年5月28日召開部落會議,會議中二度否決北原礦場,並作出永不再接受北原提出諮商同意,表達了部落堅決反礦的立場。
即使北原提出一年80萬等利益分享計畫,但潭南居民認為,礦場開發會影響水源,也會提高部落的災害風險,因此仍反對礦場。
潭南部落反礦展現了相當高度的團結性,村長、部落會議主席、教會牧師、天主教堂…等意見領袖一致反礦。也有部落青年在反礦過程中受到影響,開始調查部落環境、生態、文化,思考部落如何自主發展觀光產業。
達瑪巒部落 vs. 清聚礦場
經濟部在1994年核發出姑姑山的礦業權,現在擁有這個礦業權的清聚礦業公司註釋 ,在2016年取得經濟部同意展限10年。地利村的達瑪巒部落則質疑,礦場開發前,未經過部落諮商同意,提出訴訟,並分別在2022年4月、及今年1月,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勝訴判決。
本社記者實地勘查這個礦區時,有見到一個署名為「清合礦業」的告示。
經查,清合礦業公司已解散,而清聚礦業現在登記的公司地址,與清合公司相同;兩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也有許多重複的人。
北高行、最高行判決都認定,經濟部核准礦業權展限之前,業者應踐行《原基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程序。清聚礦場的礦業權展限限被撤銷後,接下來,清聚礦場正在申請諮商同意投票。
達瑪巒部落會議主席幸尚慈表示,年初1月最高行的判決後,清聚在今年4、5月時,來了部落開說明會。幸尚慈說,這是礦場第一次來部落。清聚提出了補助教會、運動會…等措施。
對於部落的意向,幸尚慈表示,部落內大致上分兩種聲音。一種是反對礦場,主要是擔心有安全的疑慮。另一種則是有條件的支持,認為礦產是資源,問題是怎麼把資源帶回部落;但條件應該要分配一定比例的礦場營收的模式,才能作到資源的分配。
幸尚慈說,清聚礦場以前就有在挖,所以其實對礦場也見怪不怪。但後來礦場有出事,就停工了,目前部落擔心安全、反對的人應該還是多一點。
不過幸尚慈也表示,部落會議諮商同意的制度是有問題的。對清聚、這種民間財團,是有功能,不然廠商根本理都不理。但破壞部落會議最大的人,就是公部門,例如達瑪巒部落附近的土虱灣,縣府要蓋玻璃觀景平台,都已經動土了、但到現在也沒有人部落作諮商同意。
人倫部落 vs. 人倫礦場
人倫礦場鄰近西巒大山,距離人倫部落住民的聚落較遠。信義鄉公所表示,認定人倫部落是人倫礦場的關係部落。公所表示,人倫礦場有送公文給公所,詢問諮商同意的事情,但目前(6/17)還未舉行地方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