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年記者王子豪報導
攝於台電台南鹽地光電案場。總面積218公頃、150MW,於2020年完工。(攝影:孫窮理)
台灣2020年太陽光電新設置了1.6677GW,僅達成原目標2.2GW的75%。能源局說明,主要是增加海岸管理、出流管制等審查,而拉長程序時間。能源局表示,2021年的推動重點是屋頂型光電、與漁電共生等地面型的複合式光電,目標是今年再增加近3GW的設置量,使累計光電設置達到8.75GW。
依行政院核定的《109年太陽光電 6.5GW 達標計畫》,規劃2020年光電總設置量累計達6.5GW,其中2019年推動1.5GW、2020年推動2.2GW。2019年實際新增光電1.411GW,達成率約95%,但2020年新增的光電量,雖比2019年微幅成長1.677GW,但因2020年目標為2.2GW,達成率僅75%。
能源局光電組組長林文信說明,光電的設置量不如預期,有受到一些疫情的影響,另一方面是政府考量國土規劃,增加了一些審查程序,例如對於海岸國土的開發,增加了海岸管理的審查程序;另外針對防洪排水等,也增加了出流管制的審查,拉長了光電設置的時程。
林文信表示,今年屋頂型光電部分,能源局會依縣市別幫各部會作聯合招租,整合鄰近較小的公部門屋頂,期望達到規模經濟的效益,提高業者進場興趣,另外政府也重新盤點了國中小的屋頂與設置潛力,會要求國中小設法招租出去設置光電。除此之外,政府也開放特登工廠設置光電,去年(2020)年底已經公布相關法規修正調整。
林文信表示,地面型的重點則是推動複合式的利用,如去年底公告的漁電共生先行區,另外包括停車場、學校的風雨球場等,希望不只不會對原有使用產生負面影響,甚至能有正面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