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攸關台積電二奈米製程的新竹寶山計畫。(攝影:梁家瑋)
台積電積極佈局三奈米、二奈米製程,去年(2019)7月竹科寶山用地擴建計畫(寶山一期)通過環評,預計徵收土地32公頃,台積電將在此建設研發中心;今年(2020)台積電計畫蓋二奈米廠,竹科管理局再度提出寶山二期計畫,預計徵收91公頃,今日(12/16)在環保署進行環評第一次專案小組初審。
台積電三奈米廠確定落腳南科,但研發中心及後續的二奈米廠,台積電佈局重返竹科。台積電在去年寶山一期環評審議時就曾表示,未來台積電20年的研發都會在這邊,研發中心預計2021年建成,可容納8000位科學家和工程師共同開發半導體技術。
目前環評中的寶山二期計畫,則專供未來二奈米製程使用,台積電計劃在此蓋四座廠房,91公頃計畫範圍內,現況約20%為農地、38%為雜林地,牽涉地主有五百多人。計畫用水量每天12萬公噸、計畫用電量970MW。
但寶山二期計畫卻面臨切割開發面積以規避二階環評、以及高資源消耗等爭議。《環評施行細則》規定,若園區土地超過100公頃以上,須進行二階環評;今日會議就有旁聽民眾指出,寶山一期面積32公頃,寶山二期面積91公頃,兩者加起已超過二階環評標準,質疑竹科管理局透過切割面積規避二階環評。
對此竹科管理局回應,原本一期僅規劃29公頃,後因徵收會議時,有民眾希望增加社區用地,才變成32公頃,政院也以此規模核定計畫。而當一期計畫於去年中通過後,台積電於11月才表示,有二奈米的需求、需要四座廠房,之後才有目前的91公頃開發計畫,並無切割面積規避二階環評一事。
除二階爭議外,寶山二期計畫的用水,亦引發民團、環評委員質疑。竹科管理局表示,本計畫用水量每日12萬噸,其中再生水使用量為3.6萬噸。管理局跟水利署溝通後,水利署表示當地會有四項新增水源,第一,桃園新竹水源聯合運用,可增加9萬噸;第二,寶二水庫加高,可提供1萬噸;第三,地表水及地下水聯合運用,可有5萬噸供應量;第四,苗栗支援新竹水源量,可提供3萬噸。
但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表示,包括桃園新竹水源聯合運用、地表水及地下水聯合運用、苗栗支援等3項,都是備援用水計畫,拉成常態用水,可行性有問題,如根據桃園市國土計畫,桃園用水已是供需平衡,是否有多餘水量供應調度?亦有旁聽民眾質疑,竹科用水目前單日14萬頓,未來寶山二期就要新增12萬噸,新竹用水近乎加倍,是否超過此處的環境涵容能力?
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則表示,《環評法》有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開發案應進二階環評。此案用水已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且寶山水庫、寶二水庫,都是來自頭前溪上游,上游擷取更多水源會影響下游的民生、農業的用水權益,將造成新竹環境涵容降低。依據《環評施行細則》第19條,此種狀況下,開發案應進入二階環評。
此外有多名委員提出此案有緊鄰兩條斷層風險、水回收率不足、空汙及廢棄物應有更詳細資料等,最終環評委員會決議,寶山二期計畫須補件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