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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延長賽 環團提訴願

由環團義務律師團,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攝影:王子豪)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前情提要

10月8號,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在環保署召開環評大會,最後包括主席、署長李應元等官方環評委員7人,民間委員3人,共10人,過應出席人數半數,「三接」環差案全數通過。〈環保署湊滿十人開會 「三接」環評過關

11月21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等環團義務律師團,到行政院對觀塘工業港、區(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評提起訴願,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指出,環團就環保署於10月公告通過觀塘工業港「環境現狀差異分析」、「環境差異報告」,以及觀塘工業區「環差」和「因應對策」等4個行政處分,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同時申請保全程序,要求停止施工。

蔡雅瀅說,按照《訴願法》第14條規定,公民若不服環評結論,須在公告後1個月內提起訴願,行政院應在3個月內回覆決定,呼籲行政院懸崖勒馬,主動撤銷處分,倘若行政院駁回訴願,律師團也將繼續打行政訴訟。

這次律師團提出的訴願理由,包括被申請迴避之機關代表委員,也就是環保署長李應元未迴避審查,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3條、開發場址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5公里內,不得進行填海造地、場址內有柴山多杯孔珊瑚和小燕鷗,開發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41、42條…等,最後一次會議(10/8)。

蔡雅瀅說,目前還有多項生態調查未完成,包括10月8號當天,臨時決定外海防波堤向西平移20公尺(參考)未進行影響分析與生態調查、農委會林務局生態調查結果也沒有完成、秋冬季藻類全年度調查…等必要的生態調查,都沒有完成,開發基地範圍內保育、瀕危物種的分布位置、需求、生殖特性完整資料,也沒有提供。

蔡雅瀅說,訴願理由還有行政院長賴清德用觀塘工業港、工業區環評過關來交換深澳電廠停建的決策,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以及未來工業港填海造陸區,打算增建兩座天然氣儲槽,卻沒有跟本案一起整體評估等。義務律師陳憲政則指出,中油公司已於今年(2018)10月將三接建港工程、儲槽統包工程陸續發包,情形急迫,認為應依法先停止執行。

環團提出三接撤銷環評訴願案理由:

  1. 認為被申請迴避之機關代表委員,也就是環保署長李應元參與迴避審查,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3條。
  2. 開發場址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五公里內,不得進行填海造地開發,違反《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
  3. 開發場址內有柴山多杯孔珊瑚和小燕鷗,開發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4142條。
  4. 大潭藻礁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
  5. 行政院長賴清德用觀塘工業港、工業區環評過關來交換深澳停建的決策,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參考
  6. 工業港外填海造陸區未來擬增建兩座天然氣儲槽,卻未與本案一起整體評估。(參考

另外,律師團認為還有多項生態調查未完成,包括10月8號當天,臨時決定外海防波堤向西平移20公尺,未進行影響分析與生態調查、農委會林務局生態調查結果也沒有完成、秋冬季藻類全年度調查…等必要的生態調查,都沒有完成,開發基地範圍內保育、瀕危物種的分布位置、需求、生殖特性完整資料,也沒有提供。(10/8環保署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