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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罷工 華航解僱修護工會幹部

5月31日,修護工會與機師工會、空服員工會聯合舉辦遊行,右為近日遭解僱的修護工廠工會幹部劉惠宗。(攝影:孫窮裡,531遊行)

你知道嗎?

修護工廠企業工會爭議是什麼?

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於2014年9月申請成立許可,2015年9月經桃園市勞動局核准成立,並於11月與空服員工會聯合舉行成立誓師大會。然而, 長期傾向資方的華航工會同樣在11月向勞動部提起訴願,要求勞動部撤銷修護工廠企業工會的登記許可。之後,勞動部訴願委員會裁定訴願成立,理由是修護工廠 沒有獨立的人事、預算與會計制度,不符合工會法企業工會成立要件,判定修護工會成立不合法。

勞動部於2016年5月10日正式發函桃園市勞動局,撤修工會成立之原處分,並要求勞動局於兩個月內重新做成「適法」之處分。桃園市勞動局表示,目前已要求華航公司、華航工會與修護工廠企業工會分別就此事進行說明,會在兩個月期限到期前依勞動部要求,重新做出適法處分。

但在桃園市勞動局最終裁定結果出來前,華航公司已開始針對修護工廠工會進行一連串的打壓。5月14日,華航收回修護工會布告欄、會所並宣傳修護工會 為非法工會;6月1日,華航以「嚴重破壞勞資和諧」之名義,將修護工會幹部劉惠宗以及朱梅雪送入公司人評會,建議解雇;6月4日,華航以「修護工會不存 在」等理由,建議將修護工會理事長易湘岳記大過一支以上之處分,待紀律評議委員會決議。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梁家瑋報導

5月31日,華航機師、空服員、修護工聯合大遊行,沒有想到,遊行結束之後,修護工廠工會立即遭到公司打壓,3位主要幹部中的2位遭到解雇處分,另1位則可能被記大過!

遊行結束的第2天,6月1日,華航召開部人評會,強調修護工會在遊行聲明上,標註的「發言人劉惠宗」、「聯絡人朱梅雪」2人「散佈不實圖片、文字,嚴重破壞勞資關係」,依此做出解雇處分,並將此結果送總公司人評會;修護工會理事長易湘岳則是在6月4日進行約談,初步說法是記1個大過以上處分。

自從成立以來,華航修護工廠工會即遭到嚴重的打壓,圖為去年(2015)11月,空服員與修護工廠工會於交通部前舉行成立大會,敲碎冰雕的畫面。(攝影:孫窮理)

531遊行時,機師爭的是休假,空服員要求休息時間,修護工則是爭工作權。目前,機師工會已成功迫使華航承諾8月底前完成排休(相關報導),空服員工會則是自6月8日起,已如火如荼地展開罷工投票(相關報導);但是從去年(2015)9月成立(相關報導)以來,倍受打壓、甚至在今年5月,遭到勞動部撤照的修護工廠工會,卻遭到最嚴重的打壓,要將其致之於死地。

劉惠宗表示,面對機師工會、空服員工會、修護工會三大改革工會的抗爭,華航唯一手段就是分化。華航先與機師工會達成和解,再開除、打壓修護工會,就可將2大工會排除,專心對付空服員工會,讓空服員工會只能獨自對抗華航。他說,華航的動作非常明顯,就是將修護工會的3個頭,2個開除,1個記大過,只要將核心幹部排除掉,修護工會也就跟著散掉,再也無法跟華航對抗了。

除了華航公司對幹部的打壓外,修護工會目前也面對「華航工會」與「華航公司」的聯手抵制。華航修護工廠工會於去年9月由桃園市勞動局核准成立,華航企業工會連同華航公司共同向勞動部提出訴願,要求撤銷修護工會的牌照;今年5月,勞動部發函桃園市政府,表示根據勞動部訴願委員會審查結果,華航修護工廠沒有獨立人事、會計制度,不符合《工會法》企業工會成立要件,判定修護工會成立不合法,要求桃園市勞動局應於2個月內重新做成「適法」之處分。

華航企業工會過去劣跡頻傳,例如2013年華航空服員卓棕偉遭公司惡意解雇,華航工會在人評會中不予相挺;去年華航三分會(後來組成空服員工會)尾牙進行討年終抗爭,華航工會要求會員遵守「華航工會與公司協商結果」,不要參與抗爭(相關報導);劉惠宗說,「華航企業工會基本上跟資方是掛勾在一起的」,沒有勞資爭議,只有「勞資和諧」。在華航修護工會撤牌爭議中,修護工會2015年9月核准成立,10月華航企業工會就向勞動部申請訴願,11月,公司也加入訴願,等於是「華航企業工會聯合資方」要求勞動部撤銷修護工廠企業工會的登記許可。

針對修護工廠撤牌爭議,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目前已要求華航公司、華航工會與修護工廠企業工會分別就此事進行說明,會在2個月期限到期前依勞動部要求,重新做出適法處分;劉惠宗則表示,修護工會目前傾向於兩個月內針對勞動部訴願結果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