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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燃燒的香江》政治拉扯:和北京角力的22年

前接:〈反送中・燃燒的香江》面對恐懼:群眾如何踏上歷史的舞台?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6月16日,「兩百萬加一」遊行。(攝影:林靖豪)

反送中・燃燒的香江

「反送中・燃燒的香江」系列,希望從香港《逃犯條例》修法,接近香港社運、政治、經濟,以及中國資本發展的軌跡,從對香港的描寫中,觸及台港,乃至東亞與全球,所有人在大國博弈下的共同命運。

與「帶路博弈計畫」的想法有著一定聯繫,我們看到香港人既依附,又受壓迫於香港被命定的「經濟門戶」與「金融中心」角色,而如何超越「戰略位置」的考量,看到人的真實樣貌,與屬於他們的「發展」的可能,這也是我們面向國際新聞的核心關懷與方法。

寫這些,給台灣人看,也給香港人看,給所有關心的人看;依賴小額分散募款的非營利媒體,要做到這些「跨界」的工作非常困難,希望你能捐款(月定捐單筆捐款)幫助我們(募款目標)。

7月1日晚間,部分反對《逃犯修例》修法的抗爭者在衝擊數小時後,衝入立法會,在牆上噴上「撤回惡法」、「林鄭下台」、「反對功能組(界)別」等字眼,晚間11時許,朗讀《七一宣言》,表示立法會選舉制度已無法表達民意,尤其「功能組別」,完全淪為政治工具,使得抗爭者不得不進行各種佔領、不合作,乃至進佔立法會行動。除了「撤回修例」、「追究警方濫權」外,訴求拉高到立法會與行政長官全面普選。

要理解這次抗爭,不能只聚焦在單一條例上,不然將無法理解,它為何會引發這麼大的反應,甚至宣稱兩百萬人走上街頭,民眾又為何會提出「看似」與條例無關的訴求。

放到香港的政治脈絡,不僅回歸前承諾的普選沒有,北京還步步進逼、「一國兩制」眼見就要淪為口號。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是這麼形容的,「你騙我的錢,我算了,你還是去我家洗劫;我要選舉政治你不讓我選,你還要把我的人權拿走、免於恐懼的自由拿走,這造成前幾次示威,每一次十倍上去,香港人覺得,再不出來不僅不能選舉,自己人生安全也沒有了」。

綽號「長毛」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攝影:梁家瑋)

香港普選與功能組別

「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普選(雙普選),是1997後香港民間在政治領域最重要的訴求,梁國雄說,在《基本法》第45條,清楚載明不管行政長官、立法會,都要「循序漸進」安排實行普選,這是回歸後頭等大事,真的在一國兩制底下,高度自治,保障香港享有的所有權利,這是最基本的,這也是政治最核心問題。

其實香港有選舉是很晚的事情,港英時期香港官員一直都是指派,當時稱為立法局的議員到1980年代前也都採委任制度,直到中英開始談判後,狀況才開始改變;1981年,港英政府發表《地方行政白皮書》,1982年設立香港區議會,地方層次開始有選舉;1984年《代議政制綠皮書》,1985年立法局首次引進兩項間接選舉,分別是由市政局、區議員組成的「選舉團」,以及代表社會各行業、組織的「功能組別」,兩方各10席左右。

「功能組別」選的是社會各界代表,由社會各界自行選出,每一組別運作方式不同,如工、商界代表選舉,是登記的工、商公司可以投團體票,由老闆來投票,但像社工界,就是所有社工都可以投票;回歸後,「功能組別」改名「功能界別」,內涵不變,直到現在,立法會70名議員中,仍有半數,是由27個「功能界別」產生的。

那為何當初會有「功能組別」產生?從事基層運動超過二十年的「社區前進」成員朱江瑋說,港英末期就是中、英兩方談判,功能組別就是雙方妥協產生的,對當時的英國政府來說,如果香港回歸是必然的,它只有一個計劃,就是在回歸前,讓香港菁英階層產生自主性,以保護回歸後,英國在香港的利益,而對北京來說,「功能組別」是收編香港社會力量的方式,京希望能透過統戰,讓菁英階層導向它。

不只功能組別是中英妥協產物,連明訂在《基本法》裡的「普選」也一樣;《基本法》第45、68條分別載明,行政長官、立法會應以「循序漸進原則」達到普選,朱江瑋說,英國人走的時候,希望比較有自主權的香港,做生意有保障,當時中國弱,不得不接受,這承諾只是緩兵之計,沒想到現在變成香港抵抗的依據,這應該是當時想不到的。

中國雖被迫妥協,卻在條文中留下可操作空間,香港工運研究者區龍宇說,中共只在《基本法》條文上加上會「循序漸進」的有普選,但沒有說什麼時候執行,沒有時間表的普選非常廉價。但也因為當時在《基本法》中明定會有雙普選,卻又沒有訂定時間表,香港後來一連串的爭議,就在於「什麼時候」會有普選。

回歸後的失落

2003年,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引發大規模的遊行,立法的動作因此暫停(圖片來源:Wikipedia Commom,作者:Agent Rouge)。

除了「循序漸進」,《基本法》附件中又說明在「2007年後」各任行政長官、立法會議員產生方式的修改步驟,當時許多香港民眾認為,2007年起香港就應實施行政長官、立法會的普選;不過,就在2003年,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也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在香港活動,以及與香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3條立法因為香港反對聲音太大,而宣告失敗,之後北京對普選能拖就拖,初始香港社會訴求2007年行政長官一人一票選出,2008年則是立法會全數議員由普選產生、取消「功能組別」,但北京人大常委會先於2004解釋《基本法》,表示根據「附件」,2007年以後行政長官、立法會產生辦法,「可進行修改」也可「不進行修改」,之後決議,2007、2008年不普選;民間改爭取2012年雙普選,仍被否決,但人大常委也提出時間表,表示可於2017年普選產生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普選後可普選立法會。

雖然提出了時間表,但在2014訂定的「831方案」中,2017年特首選舉維持以由「四大界別」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參考)」選舉行政長官,但候選人須先經過提名委員會篩選、由半數以上提名委員同意,不實行「政黨提名」和「公民提名」,2018年的立法會議員選舉規則則不作改變,維持「功能組別」。雨傘運動因此爆發,憤怒的香港人民走上街頭、佔領街道,要求「真」普選。

傘運失利後,香港民間社會進入一片低潮,港府、建制派等親北京勢力趁此「天賜良機」步步進逼;梁國雄說,傘運後就開始進行政治清算、秋後算賬,勝利政權要把原來香港人爭取的東西收束,不僅許多佔中領袖被判刑,在立法會,多名議員以「褻瀆宣誓程序」、「違反一國兩制」等理由遭取消資格(Disqualify,DQ)。

梁國雄說,除了DQ外,建制派更趁民主派議員減少時修改章程、削弱反對力量,如將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降低,讓反對派透過不出席杯葛的成功機率降低,又或者會議因法定人數不夠而無法召開,主席可以再召開,不用像過去要等一星期。

此外,傘運之後,港府在香港各個層面不斷大步邁進;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說,傘後的香港社會,普遍感受到中國以各種方式加強對香港的控制力與影響力,在經濟上,中國提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計畫」、興建港珠澳大橋、港深高鐵等基礎建設,要將香港更進一步整合到中國整體的經濟戰略之中。

因宣誓問題遭到DQ的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右)和游蕙禎(左)(來源:Wikipedia Commom美國之音授權)。

在政治上,2016年,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在宣誓時涉及辱華及宣揚港獨,被立法會裁定宣示無效,進入司法訴訟程序,隨後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解釋《基本法》第104條,認為公職必須「真誠地」宣誓,人大副秘書長李飛認為散佈港獨思想的人「不可能擁護《基本法》」,之後法院裁定梁、游二人失去議員資格(也就是DQ)。

2017年,香港政府向北京尋求授權,在港深廣高鐵西九站內劃設一個在法律上不被視為香港區域的「內地口岸區」,避開了《基本法》中,中國法律不得在香港實施、中央機關需遵守香港法律…等原則,這「一地兩檢」制度,也引發極大爭議,而目前也排在立法會等待審查,污辱中國國歌,可獲重罪的《國歌法》,都讓香港人感到中國現在的一國兩制,就是中央要更進一步控制香港的政治體制。

重啟的民間反對力量

「以前是我們爭取的東西不給,我們失敗後,他要把我們原有的東西都拿走,這就是一個轉捩點」,梁國雄說,《逃犯條例》的提出,將整個香港都驚醒了,你們說要給我的沒給我,還要一直打劫,大家都覺得太過分了,而且《逃犯條例》涉及香港每個人,包含在香港外國人,這是最大公約數。

而這次跟雨傘運動相比,衝擊的層面更廣、有更多人願意站出來,朱凱迪指出,與傘運相比,最主要的差異是「保護香港現有的生活不被改變」,相較於爭取改變現有體制、要求民主改革的傘運,更多香港民眾都覺得這次的議題與自己密切相關,對於改變的恐懼更是讓人願意採取行動。

他說,除了司法與政治方面,《逃犯條例》對於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有所衝擊,這也是為什麼反修法成為社會的最大公約數,連香港商界都出來反對。

但朱凱迪也坦承,這議題一開始不是這麼多人關注,在2月港府正式提出草案時,一開始他把這個議題當作一個外交議題處理,3月時先到台灣拜會陸委會和政黨,4、5月到美國拜會政商界的人士,希望透過國際的壓力處理,但沒想到5月這個法案進入立法會審議時,在香港社會受到高度的關注,而民間人權陣線等民間團體在社會上的動員,也讓越來越多人開始走上街頭。

5月《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開始審議時,原本由民主派主持,卻遭立法會臨時委員會撤換,民主派不服,遂決定自行召開會議。兩次法案委員會審議,民主派與建制派於同時、同地分別召開法案委員會,衝突不斷,到了5月下旬,在政府和建制派議員的主導下,法案委員會被廢除,6月12日直上大會表決;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說,是史無前例的,這更讓市民看到北京的力量已經能控制立法會,讓更多人覺得要採取行動。

法案6月12日因抗爭宣布延會後,在香港民間社會大規模抗爭行動的壓力下,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多次用「暫緩」、「壽終正寢」等詞彙表明將不再推動修例,但仍堅持不「撤回」,也不回應民眾對「懲罰警察力」、「改變暴動定性」等訴求,民眾也因港府的「不回應」,自6月開始幾乎每週都有遊行、抗爭,地點也從一開始的立法會、政府總部,開始擴散到中聯辦、元朗等。

朱江瑋說,香港每一天都有變化,但就算明天流血,也無法推翻民意,香港大部分人心底立場已經出來了,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對中國政府、香港政府的不信任感,你說什麼我都不相信,在這基礎上,大方向不會改,但少部分細節,每天不停地發生變化,這些細節會影響未來局面往哪邊走。

因抗爭墜樓死亡的梁凌杰背影。(攝影:林靖豪)

後接:〈反送中・燃燒的香江》門戶地位:香港的鎧甲與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