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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太經濟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IPEF)

跨界視角影片

關於「印太經濟框架」,請看《焦點事件》「跨界視角」2022/6/17的影片:〈跨界視角》「看懂 CPTPP 第八集」印太經濟框架要幹嘛?

以及與此有密切關聯性的,從 TPP 到「印太戰略」:〈跨界視角》「看懂 CPTPP 第一集」自由貿易與區域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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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美國總統川普提出「印太戰略」,並於2018年制定「印太戰略框架註釋」,在歐巴馬時代的「亞太再平衡」戰略上,加入印度,並重啟於2004年大海嘯後啟動、2007年正式成立後,卻停滯十年的美、日、澳、印「四方安全對話(Quadrilateral Security Dialogue,QUAD)參考」。

川普下台前,提前30年,將其在2018年制定的《美國對印太地區戰略框架原始文件》解密參考,其主要問題意識在保持美國在印太區域的戰略優先,並針對中國設定「七大目標」參考

競選期間,拜登仍延續歐巴馬時代「亞太」的概念,但就任(2021/1/22)後,於2月份提出首份「印太戰略報告參考」,提出「十大印太行動計劃參考」,重新使用川普的「印太」概念。

「印太」作為區域戰略範圍,或可以理解為,企圖將「亞太」概念向西擴展,涵蓋南亞國家、把太平洋和印度洋在「貿易」、「基礎建設」和「外交」層面聯繫起來參考備註

在軍事方面,可參考2019年美國國防部的〈印太戰略報告〉。

拜登推動 IPEF

在2021/10/27,拜登在線上舉行的東亞峰會首次提到了「印太經濟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IPEF)白宮聲明」,並在日後逐步擴充概況詳情。2022/2/11,拜登政府發表首份〈印太戰略報告(Indo-Pacific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該報告承繼了歐巴馬的「亞太再平衡」,以及川普的「印太戰略」,而更加明確地,指向「正在結合經濟、外交、軍事和技術力量,尋求在印太地區佔有勢力範圍,企圖成為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大國參考」的中國。

2021年7月,2015年通過的《兩黨貿易促進授權法(Bipartisan Congressional Trade Priorities Act of 2014, TPA)》對美國總統的貿易及關稅談判到期,2022/2/28《貿易體系保護法(Trading System Preservation Act)內容》草案通過,延長授權至2027/7/1。

新的貿易談判授權

在2022/2/28的《貿易體系保護法》,美國改變了「普遍的最惠國待遇原則」,而希望找尋「志同道合的國家(like-minded countries )」,簽訂封閉性的協定,請參閱條目:〈美國貿易協定及關稅談判授權制度簡史

IPEF、CPTPP、RCEP

各區域加入 IPEF、CPTPP、RCEP的比較表見此

除了在區域戰略上,有要排除的對象,這一次的貿易授權,也批判了部份國家部份國家「通過訴訟註釋 而非談判來追求其貿易政策目標」、「對談判行使了有效的否決權,有效地禁止就新規則達成協議以約束歧視性做法」,造成 WTO 談判沒有進展,希望找尋「志同道合的國家(like-minded countries )」,簽訂封閉性的協定,改變過去「普遍的最惠國待遇原則」法條條目

無法透過協商達成共識,走向 WTO 仲裁(訴訟)的例子,像是日韓核食仲裁:條目

2022/5/23,拜登在日本東京,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印度總理莫迪,一起宣佈美國和澳洲、汶萊、印度、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斐濟(2022/4/27宣佈)等共14國組成註釋的 IPEF 正式啟動註釋

東協十國中,寮國、 緬甸、柬埔寨沒有在第一波的 IPEF 的名單中,其中緬甸可能由於政治和人權問題被排除。而美國似乎也傾向於尋找東協中較大的經濟體(參考),不過在後來公開的第一波名單中,TPP 最早的創始國汶萊也列在其中。

IPEF 的內涵

「IPEF 是什麼?它打算做什麼?」這可能是一個最讓人感到疑惑的問題。

不過,「IPEF 不是什麼」的答案可能比較簡單,美國政府說,IPEF 與 CPTPP,或者 RCEP 等多邊貿易協定不同,「它不是傳統的自由貿易協定」;也一再重申,在 IPEF 下,不會提供更多美國市場的開放,或者涉及降低關稅這些議程參考

IPEF 中的「framework」並不是一個讓人陌生的詞,1995年,台灣和美國間開始的《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TIFA),還有2010年,台灣和中國簽訂的《兩岸經濟架構合作協議(Cross-Straits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都是「架構協議(framework agreement)」。

一般對「架構協議」的理解,就是一個「對話的平台」,討論共同關切的議題,以消除貿易障礙、推動合作參考。架構協議後面可能帶有洽簽正式協定的目的,像是台美間的 TIFA 就是為台灣加入 WTO 所作的準備,之後成為與美國洽簽 FTA 前的對話,而 ECFA 的實質內容,則需要簽署「服貿協議」、「貨貿協議」、建立爭端處理機制…來填充,一般常會用「堆積木」來形容這樣的「架構協議」一點點疊高,最後達成正式協議洽簽的目的。

而只有「架構」,沒有「協議」的 IPEF,「參與」的各國,也只有被通知,決定「要或不要」加入,對於美國單方面提出的內涵沒有討論的空間。

問題意識

在2022/1,CSIS 曾經發表過一篇名為〈充實印太經濟框架(Filling In the 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的文章,雖然這些未必是美國政府的想法和做法,但對於 IPEF 問題意識的理解,可能有些幫助,摘要見此

而這些內涵,當然也就是美國現階段所關注的問題,它包括了四個支柱(pillars)註釋

在美國貿易代表署於2022/3出版的〈2022年貿易政策議程及2021年度報告原文〉(p.21)提到:

That is why President Biden announced in October 2021 that the United States is developing an 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to deepen economic relationships with allies and partners in the region. This framework will promote inclusive growth for workers and businesses, advance strong labor standards, and tackle climate change. The framework is also central to the Biden Administration’s economic strategy in the Indo-Pacific and complements our national security goals in the region. 

We will use this framework to address a range of important areas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including: fair and resilient trade (including labor, digital and other elements); supply chain resilience; infrastructure, decarbonization, and clean energy; and, tax and anti-corruption. USTR will lead efforts to craft a trade arrangement with parties that includes provisions on: high-standard labor commitments;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cooperation in the digital economy; sustainable food systems and science-based agricultural regulation; transparency and good regulatory practices; competition policy; and, trade facilitation.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trade arrangement will be developed through extensive consultation with trading partners, a broad base of stakeholders, and Congress.

  1. 公平和有彈性的貿易(包括七個子主題:「勞工」、「環境和氣候」、「數位經濟」、「農業」、「透明度和良好的監管做法」、「競爭政策」和「貿易便利化」)。
  2. 供應鏈彈性。
  3. 基礎建設、清潔能源和減碳。
  4. 稅收和反腐敗。

各國的反應

在2022年4月份,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CSIS)」訪查區域內各國對 IPEF 的態度註釋,日、韓、澳、紐、新等美國的親密夥伴都表達加入的願意,但也強調,IPEF 要成功,不能只是「意料中的人(the usual suspects)」組成,而取決於能在多大程度上吸引東南亞、南亞和太平洋地區的發展中國家。

這個訪問,針對十幾個涵蓋了東亞、東南亞和南亞以及大洋洲地區駐美大使館的個人和團體;全文見此

而大多數東南亞國家則對中國被排除在外,以及台灣可能參與,感到擔心,認為這樣將使 IPEF 政治化、加劇中國的反對,迫使他們做出選擇。

更大的問題可能是,各國對感到困惑。

拜登在美國國內稱,IPEF 可以讓強化美國在印太地區對中國的競爭力;這讓這些國家擔心,它的目的只是要對抗中國,而不是一個真誠而深思熟慮的經濟政策整合倡議。

缺乏「市場開放」這個要求別人採取「更高標準」貿易條件的誘因,取而代之的,可能只是增加對基礎建設或減碳計劃的融資,對一些國家來說,RCEP ,或中國「一帶一路」 已經有多樣的選擇了。

而只有「架構」沒有「協議」的 IPEF,也沒有「談判」,這些國家的駐外人員說,在這件事情上,他們只看到「加入與否」的選項,一些人認為沒有得到美國政府的尊重。

談判進程

第一輪談判在2022/12/10到12/15,在澳洲布里斯班舉行參考

第二輪談判於2023/3/13到3/19,在印尼峇里島舉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