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礦諮商同意ing
2023年6月21日,《礦業法》內容整理修正公布施行,過去已核定、未經諮商同意的礦業用地,一年內要補辦諮商同意;不過,所謂「補辦」,指的不是需要「辦理完成」,只需要有「提出申請」即可。
如今,修法一年之後,全台74個這樣的礦業用地,有的還在辦理中,有的已經通過整理表格。提出申請後,可以取消、延後;甚至於部落會議決議拒絕後,還可以再提出申請案例;所以雖然修法一年期限早已過去,到等舊礦補做諮商同意塵埃落定,還不之會到何時。
我們走訪了地礦中心、各鄉鎮公所,以及現在正在進行「諮商同意」的幾個部落,希望呈現出長期以來面對的礦業開發,以及既有的「諮商同意」制度裡,方方面面的問題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