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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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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火力發電廠現有十座總裝置容量5,500MW 燃煤機組,被認為是中部地區最大的空氣污染來源;目前預計興建兩座總裝置容量2,600MW 的燃氣機組,2023、2024年上線後,取代部分的燃煤機組。這個「煤轉氣」的過程,首先是燃氣機組所需的(五接)天然氣接收碼頭的外擴堤防,有威脅白海豚洄游廊道,威脅其生存的問題,再來,是在這個過程中,環團與地方要求關閉部分燃煤機組、減少燃煤量,2018年,國民黨的盧秀燕當選市長後,與中央的民進黨在中火「減煤期程」與「減煤自治條例」議題上,拉扯不斷,成為政治角力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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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中部縣市企圖透過自治條例達成減煤目標,2015年5月雲林縣議會通過《禁用生煤條例》,規定1年後,縣內產業不得使用石油焦、2年後不得使用生煤,同年9月環保署認為禁用生煤為中央權責,宣告條例無效。12月,台中市議會通過《限煤自治條例》(2016年1月26日公告),從雲林的「禁止使用」改為「管制」,如「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環保署未表態,未宣告無效亦未備查。

2018 年《空氣污染防制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大幅限縮地方訂定「自治條例」的內容,如燃料「混燒比例與成分之標準」、「許可條件」由中央定之(第28條)等。

2019年底,市長盧秀燕主政下的中市府與台電,因對《限煤自治條例》解讀不同而起爭議(參考),12月23日,台中市環保局依《限煤自治條例》廢止中火2號機與3號機兩部機組的許可證,台電提出訴願,並希望環保署協助釐清中市環保局處分的適法性。

環保署於2020年2月中要求中市環保局更正處分,中市環保局不從,環保署於月底直接出手,撤銷中市府「廢止許可證」的處分,並在3月,表示《限煤自治條例》違反2018年修正的《空污法》,宣告部分條文無效。

財務及募款

項目 金額 人次
餘絀 44,983  
存款餘額 351,156  
定額捐款 136,197 290
單筆捐款 57,225 23
帶路博弈基金 212,934  

 

專題-話題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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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台新增燃氣機組環評中承諾,2025年兩部燃氣機組上線後,將四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於空污嚴重的10月到隔年3月停機,其餘時間只有在備轉容量率8%以下才運轉,最多只有九部機組運轉;而在許可展延時,承諾全廠年燃煤量不超過1,600萬噸,朝1,260萬噸努力,若達成1,260萬噸,則接近中火設計最大燃煤量2,100萬噸的60%。

中市府則依據其「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要求將燃煤量較近年最高用煤量,也就是2014年的1,839萬公噸減40%,達到年燃煤量1,104萬噸以下,此外,過去環團也曾提出直接將十座燃煤機組中的四座「除役」的訴求,各種承諾及訴求,皆圍繞在「減煤四成」上打轉,只是計算基礎與方式上的不同,產生不同的結果(參考)。

2018年,盧秀燕當選台中市長後,中火議題成為藍綠駁火戰場,2019年,依其對「自治條例」的解釋,對台電開罰,最後廢止燃煤二號機與三號機的許可,2020/2/25,環保署撤銷台中市政府對台電的處分,2020/3/13,行政院並認定「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部分條文無效(參考),台中市政府表示將提起釋憲,在大法官作成解釋前,並向憲法法庭提出「暫時處分」的聲請,要求暫停行政院對「自治條例」部份條文無效的認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