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碧薇/圖:立法院直播截圖
今(5/27)在會期結束前的最後一次院會中,搶過具爭議的台鐵公司化條例,完成二三讀。朝野協商時保留六條爭議條文進入院會二讀,執政黨挾人數優勢,表決均照民進黨團修正動議通過。立法重點包含董事會下設安全委員會、保障現有員工轉任台鐵公司後保障不變、自願離退員工的優離機制、設置基金清償債務等。
條文明訂董事會11至15人組成,應有三分之一為鐵道、運輸、產業管理、法律或財經等專業之專家或學者,監察人3至5人,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交通部及法務部之專家代表至少各一人擔任,董事至少應有五分之一席次由工會推派代表擔任,另董事會下設置安全委員會,其組成由董事會另定之,提高安全管理層級。
資產及債務分配,立法除明訂由政府移撥台鐵局適足資產(三塊黃金地條目)償還既存之短期債務,也增訂後續年度基金來源,包含資產開發收益、政府循預算程序撥款、人民團體捐助或其他收入。
員工權益部分,除具交通事業人員或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外,其餘人員均轉調台鐵公司,不得因公司成立而裁員;公司成立日起6個月內自願退休、資遣或離職者,最高加發7個月薪給總額的慰助金;台鐵公司也應依相關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
各黨團均提附帶決議並經宣讀通過,國民黨所提包含交通部及台鐵局應於條例施行日期後三個月內擬定安全配套措施,函送立法院備查,以及資產除移轉基金外,不得轉移其他機關,應作為改善台鐵公司財務之用;時代力量則提出,在保障原有員工權益及激勵新進人力的原則下,制定薪資結構、待遇福利、升遷制度,另提出設立技術研發中心,建立教育訓練統一及標準化,並建立檢核機制,此外資產開發如涉都市計畫變更,應考量公益性必要性。
對完成立法,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後續將由跨部會的「台鐵公司推動會報」,在年底審議完成16個子法並確定公司組織,預定在2024年1月完成公司掛牌參考。企業工會日前取消6月3號端午節不加班行動參考,不過工會也強調,後續子法協商由勞資雙方共同議定,會著重在員工權益部分,包含調薪、薪資結構訂定、津貼法制化等議題,將視未來的協商過程與討論,保留中秋、國慶、年底選舉等節日的不加班行動。
- 條目:〈台鐵公司化條例爭議條文〉
- 條目:〈台鐵公司化〉,資訊圖:〈台鐵分家〉〈員工問題〉,表格〈資產負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