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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與駐足 莿桐林淑玲家迫遷

文:王子豪

被部份反美麗灣運動人士,認為是「大型違建」的美麗灣飯店建築,還屹立不搖,台東縣政府還打算利用「文教設施」之名,讓它就地合法化;而反美麗灣運動代表性人物林淑玲的家,卻因為「違建」的理由,將面臨縣府的拆除,引起環運、原運人士的憤怒。

從居所的迫遷到關注美麗灣

對林淑玲來說,其實一開始就先是為了守護家族居所的反迫遷,然後他才參與了後面的「反美麗灣」運動。

關於美麗灣

關於東海岸反對美麗灣運動的歷程,參考條目〈美麗灣大事記〉。

2003年,台東縣政府同意位於杉原灣的美麗灣渡假村計畫。爭議,從一開始的環境影響問題,進一步擴展到原住民族權利、海岸私有化、BOT制度問題,並在傳統議題團體外,捲動進了許多藝文工作者、學生、與社會民眾的關注和參與,讓美麗灣成為2010年前後的指標性社運事件。

林淑玲是杉原灣莿桐部落的人。當部落陷於經濟發展與環境影響的兩難時,反對立場鮮明,成為反美麗灣運動中,在地居民的代表性人物。

不過對他來說,一開始只是看到美麗灣那塊地,被鐵皮圍了起來、在蓋東西。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訴他,「你家被劃在美麗灣飯店的範圍裡面耶,今天有說明會,你要不要去聽一下?」。因為家在計畫範圍內,面對到被驅離的問題,成為了他參與反美麗灣運動的起點。

修繕「違建」遭報拆

2022年,林淑玲家進行修繕,遭到舉報為新建違建,隨後遭到縣政府勒令停工,並要求自行拆除,之後林家提起行政訴訟,今年(2024)9月,高高院判決林家敗訴,10月9日,縣府發文,表示將在10月21日執行拆除。

林淑玲家的土地,目前名義上為縣府所有,無法取得建照,本屬於舊違建,不過目前全國各地對舊違建的拆除,都從寬認定,台東縣也不例外註釋,問題在於對舊違建的修繕,到什麼程度,算是「新違建」,這個縣府和法院已經有定見。

不過為什麼自始林家就是違建、無法取得建照,這就是在原住民族土地上,長久以來的大問題了。

依據〈臺東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第4條第2款「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以前之既存違建,如無妨礙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都市景觀及都市計畫等,拍照列管,暫免查報」。

1980年代晚期,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興起,之後省政府先後執行「增編」與「劃編」,到了原民會的時代,1997年再執行「補辦增劃編計畫」註釋,讓族人將世居的土地,劃歸「原住民保留地」,取得土地所有權。

原住民族權力運動者,在80年代晚期發起「還我土地運動」,並在1988、1989、1993年發起三次大遊行。

台灣省政府於1990年開始實施原保地的「增編」與「劃編」,是第一階段的原保地增劃編。但第一階段的原保地增劃編,因資訊未能有效傳達、期限太短、規定與區位的限制太多等原因,成效不盡理想。

原民會在1997年開始推動「補辦增劃編原保地計畫」計畫,是第二階段的原保地增劃編。

2015年,「補辦增劃編原保地計畫」相關法令刪除受理期限規定,成為目前持續性與常態性的計畫(參考)。

此時,林家就想申請為原住民保留地;不過因為資料不足,缺乏沒法律知識、不知道怎麼補件,沒有通過,程序繁複、資料遺失,這是在「增劃編」下,原住民族登記原保地的普遍問題,而另外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對已經落在自己手上的土地,有了自己的想法。

這就跟美麗灣有密切的關係了;當政府單位有意開發這些土地的時候,產生「球員兼裁判」的現象,不再受理原保地登記的申請,當美麗灣開發案起來之後,林家申請登記的路,也就徹底堵死;最近,縣府對於這些申請,則以在杉原海水浴場範圍內,要卑南鄉公所再拿回去研議。

移動史

林淑玲回憶,小時候聽阿嬤講過家族的移動史。阿嬤小時候在都蘭部落,當時阿嬤的媽媽已經不在了,阿嬤和四個兄弟姐妹被阿嬤的阿嬤帶著從都蘭出去,一路住南,住過很多地方。

住杉原的時候,還有個日本小女孩,會在沙灘上教阿嬤寫字。不過阿嬤真正有系統性的學日文,是搬到加路蘭遇到阿公後、阿公教他的。阿公阿嬤結婚後,原本就住在加路蘭,但後來要蓋志航空軍基地,阿公阿嬤住的地方被劃進去,於是大約在民國六十年,搬來了莿桐。

淑玲的爸爸則是來自馬蘭,由爺爺帶著爸爸出去四處找事做。後來雖然來到莿桐,但其實還是往外到處跑,跟著別人去河邊開墾種田、去初鹿菸草間工作,「以前的人,聽說常常都是這樣搬來搬去的」。

本來淑玲的家族,在莿桐還有其它地。人原本住在靠近上面的房子,下面這塊靠近海灘的是沙地,阿公就拿來搭寮養雞、種種東西。不過之後有親人拿了上面的房地產貨款買拖車,繳不出貨款,民國八十幾年靠上面的房子被法拍了;只剩下面這塊地,就用過世親人的保險金蓋了鐵皮屋給阿嬤住,淑玲的媽媽也因此搬去台東市住了好一段時間。

淑玲自己,小時候在莿桐長大,國中去花蓮讀書,高中回台東,大學又出去,並在外面工作了一段時間。大約在2008年,媽媽說「想回去」,於是淑玲就和媽媽一起回到莿桐,回到家族在莿桐僅存的這塊地上。

故鄉依舊家何在

「如果美麗灣再來,我們就真的沒有地方可以去了。再離開,我們又能去那裡?」。

15年前,林淑玲剛回到莿桐的時候,就遇上了美麗灣開發案,而且把淑玲家族的地劃在它的基地範圍內,這是反美麗灣的起點;而這個開發案,也成為他追尋自己家族史的契機。

對林家來說,這已經不是新舊違建翻修界線這樣的問題了,近期的公所針對原保地的現勘中,被質疑這塊地不符合「祖先遺留且至今仍繼續使用」的條件、要淑玲一家拿出更久更久以前的航拍證據等。

對於這樣的質疑,林淑玲感到相當無奈;就他的了解,沒有多少原住民拿得出那樣的證據,實務上很多原保地的申請,並不這麼困難,難免覺得自己家是被針對了。

先前風風雨雨的美麗灣開發案,可能已經擋了人財路。而在BOT機制下,美麗灣公司開發不成,2020年縣府決定買回美麗灣,並在去年再度以ROT案的方式,將交由富野大飯店經營報導

林家現在不屬於「美麗灣建物ROT案」範圍,不過緊鄰杉原海水浴場旁邊的公有停車場註釋。除了ROT案之外,縣府也打算以促參機制,找業者來投資經營杉原海水浴場、規劃新建馬路或木棧道,繞過莿桐部落的後面,連接到海水域場與停車場。最新方案,從海岸線往內陸縮了一點,似乎就會經過林家註釋

美麗灣公司原本取得的經營範圍,除了興建美麗灣渡假村以外,還包括海水浴場、及停車場。

縣府購回美麗灣建物後,2023年再次進行的ROT案,只針對美麗灣建物部分,由富野大飯店取得。美麗灣建物的使用,勢必需要旁邊的停車場,只是未來富野大飯店與縣府之間,要用什麼模式使用,尚未不清楚。

至於海水浴場的部分,據了解,當時美麗灣建物ROT案時,就有很多業者表達興趣,提出使用海灘的可能。不過縣府回覆記者,海水浴場將另案處理,但也不反對未來建物與海水浴場由同一個業者經營(參考)。據了解,縣府也規劃以促參模式(例如BOT、ROT、OT等),釋出海水浴場的經營權。

目前縣府有一個「木棧道規劃案」,方案一直在調整,原規劃案裡第6頁的圖,最近又做了調整:

木棧道

右上角的圖壓到的建物的就是林家。

移動與駐足構成的身分

從林家落腳莿桐的故事,卻依稀可見近代阿美族境遇的縮影。從以家庭為單位的追尋可開墾、能生活的土地,到志航基地這樣的國家建設驅離,再到外來大型資本的入侵逼迫。而當被迫快速進入現代社會下,負債、求學、與工作讓人向外漂流。漂流久了,想回家,卻發現土地又要被奪走了。

人,本來就是流動的。自2023年開始,已經有超過一半的原住民人口,沒有設籍在部落。就原住民族來說,不同的族群、不同的集團、在不同的時代,會有不同的移動原因與樣態。而這些移動,無論是悲是喜、是主動追尋、還是被迫遷移,都是構成當代原住民身分的重要部分。

一邊是地方對開發的利益,一邊是對原住民族土地剝奪與族群記憶的抹煞,是在「違建」爭議背後,無法忽視的兩股巨力,林家再次因為美麗灣的殘軀,而被聚焦,也再帶出這個開發案背後,更深刻的族群正義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