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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更審 246人僅24人獲賠 關懷協會:上訴到底!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RCA員工關懷協會表示將上訴到底(攝影:梁家瑋)

前情提要

2018年8月16日,RCA一軍最高法院宣判,部分勝訴,但「尚未有明顯外顯疾病」的C組則發回更審〈RCA,那些「沒有生病」的人〉2019年12月27日,RCA二軍地方法院宣判,包括C組的受害者也皆列入獲賠範圍〈RCA二軍勝訴 結果有利明年一軍更審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3/6)宣判RCA一軍更一審判決(法院新聞稿),246人中只有24人判決獲賠,共5,470萬元。律師林永頌解釋,最大宗的「尚未有明顯外顯疾病」者,實質上都沒有獲判賠償。RCA員工關懷協會表示,不能接受這次多數受害者被駁回,且少數獲賠者金額過低,一定會上訴到底。(什麼是「 一軍」)

RCA一軍分為A、B、C三組,A組為已「死亡」;B組為「罹患重大疾病」者;C組為「尚未有明顯外顯疾病」者。一軍A、B組多數受害勞工已在2018年8月經最高法院判決,獲賠定讞;但C組則被發回高院更審,並在今日宣判。

C組的爭議在於,「尚未有明顯外顯疾病」是否算是受到損害?關懷協會律師團律師林永頌解釋,現在沒出現病症、不代表未來不會出現病症,事實上有很多人就是在近年陸陸續續才發病、甚至死亡。林永頌說,對於C組人員來說,看到過去的工作同仁一一發病,會一直擔心自己的身體狀況,仍然承擔了很大的恐懼與心理傷害;再者,許多科學、公衛界的專家證人已經提出說明,C組人員暴露在有害化學物質環境下,仍然造成了DNA序列等基因層次的傷害,也增加了他們未來更高的罹病機會。

林永頌解釋,這次更審246人中只有24人判賠,這24人是例如原本資料不全、後來發病者等。這次承審的法庭,就是只判賠死亡者與確定罹病者,實質義意上的C組「尚未罹病者」全部沒有獲判賠償。

林永頌坦言,這個結果與律師團的預期有落差,因為關於「尚未有明顯外顯疾病者受到損害」的議題,不只今天的一軍高院更審,其實去年12月宣判的二軍地院一審,也使用了相同的專家學者的證據資料。而去年二軍勝訴,該審法官採信這樣的證據,二軍C組整組都獲判賠償。所以關懷協會、律師團等原本都對一軍C組的勝訴機會抱有較高的期待,沒想到這次的高院法庭卻認為這樣的證據資料「尚不足以證明」造成侵害。

對於使用相同的證據資料,一軍二軍卻有不同的結果,林永頌說法律有抽象的部分,在具體個案上有解釋的空間,也會出現法官見解不同的情況。原告不能選擇法官,只能透過上訴,期待司法的見解朝進步的方向統一。

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受害者的運動不能心存僥倖,不該停在指望司法給予正義這一步,RCA受害勞工的運動走了二十年,才能突破許多難關,之後一定會繼續戰鬥下去。關懷協會呼應,高呼「永不妥協」,表示將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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