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批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赴勞動部要求新海袁月嬌案承辦裁決委員蔡正廷與裁決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程貫出面說明未果,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衝突,為民進黨政府上台後首見。(攝影:孫窮理)
解僱部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袁月嬌復職:
4月份,勞動部長郭芳煜還沒有上台前,工會就就裁決制度要求改善了: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今天(5/27)下午,在勞動部前,爆發民進黨政府上台後,於部會前首度的激烈推擠衝突,引爆點是「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制度。由於新海瓦斯工會對於今年勞動部「勞裁字第1號」決定,認為新海工會副理事長袁月嬌解僱案,調動部份非不當勞動行為,組成「搶救工會大聯盟」,結合全國各產總、工會與勞團,要求裁決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程貫等出面說明未果,因而與警方發生推擠衝突。
袁月嬌案起因於不接受資方調動而遭解僱,裁決決定解僱部份構成,而調動則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袁月嬌雖因此得以復職,但卻無法不接受資方的調動,裁決委員甚至在裁決書中白紙黑字寫道「不得再以其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為由而拒絕到新地點服勞務」,工會認為裁決決定硬將相牽連的「解僱」與「調動」分開,與本來就要藉調動打壓工會的資方一個鼻孔出氣。
工會將矛頭直接指向負責本案的組長、裁決委員蔡正廷,以及裁決委員會主席黃程貫,要求他們出面說明;新海工會顧問林子文質疑,在裁決的過程中,承辦的裁決委員一再被資方律師指引,把他們要的東西寫在裁決書裡面,而多數的委員,在裁決書送入大委員會後,又放縱舉手贊成,使得裁決被搞成「私人俱樂部」。
袁月嬌是由原先工作的福利委員會辦公室,被調到對面馬路的公司上班,並沒有說明調動的理由,工會認為,如此方便公司方面就近監管這名重要的工會幹部;而在參與行動的勞動人權協會、新竹縣議員高偉凱說,在裁決書中說,只調動了150公尺,因而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事實上,在《勞基法》(第10條之1)的「調動5原則」中,第一個說的就是「調動的必要性」,「沒有必要150公分也是不可以」,他批評,這種調動「明明是不利益,卻被裁決委員說成沒有不利益」。
而北市產總秘書黃健泰把工會的行動更推向裁決制度整體墮落的問題,他說,5年前(2011),《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法,裁決制度上路,第一屆裁決委員一定程度上還能達到突破民事、行政訴訟程序上的保守性,對勞資拉扯的這條紅線產生往前面推的助力,但是現在裁決的運作,已經變成阻力。
「搶救工會大聯盟」將對裁決制度持續出批判,預計在6月30號,將舉辦論壇,討論裁決制度的運作,林子文說,今天蔡正廷和黃程貫不出來沒有關係,希望他們屆時到聯盟舉辦的論壇上表達意見;至於袁月嬌案,林子文說,目前無法拒絕資方要求,袁月嬌在復職報到之後,將前往資方指定的新地點上班,不過工會方面將會提出上訴,尋求在司法上繼續辯論此次的調動就是是否屬於「不當勞動行為」。
在爆發推擠衝突之前,工會批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在勞動部前,為制度佈置了靈堂,並且請出「孝女白瓊」在靈前痛哭,請出法師超度亡魂。(攝影:孫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