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高教工會指出,雖然《聘任辦法》去年修訂,但仍有高達八成教師未依法請假
去年多所學校狂砍兼任教師,造成教育部本來說好用《勞基法》保障兼任教師,變成修訂《聘任辦法》〈爭適用《勞基法》 變成丟飯碗 大學兼任教師碰上什麼狀況?〉
教育部原計畫「未具本職」兼任教師自去年(2017)年9月起適用《勞基法》,但去年3月政策轉彎,改稱修訂《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保障兼任教師、兼任教師將比照專任教師享有請假權益;《聘任辦法》修訂公告近1年,高教工會近日進行問卷調查,發現高達8成兼任教師未依《聘任辦法》請假,有請假的教師中,也有高達94%教師需要自己出代課費、補課時也沒有任何鐘點費,等於跟未修訂《聘任辦法》前完全一樣。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指出,正式教師依《教師法》、《教師請假規則》,享有事、病、婚、喪等假期,只要請假在時數內,請假時學校仍需給付薪資給教師,若教師再補課也需加發鐘點費,就如同勞工請假後若再加班完成工作,公司也需發加班費,但兼任教師過去完全沒相關保障,教育部去年修訂《聘任辦法》,宣稱兼任教師請教比照專任教師,但實際上仍有高達九成五請假教師要自己出錢找代課,或補課時沒有拿鐘點費。
為何這麼高比例未依《聘任辦法》請假,或請假仍未享有法定待遇? 陳書涵說,雖然《聘任辦法》規定兼任教師可請假,但違反《聘任辦法》沒有罰則,且《聘任辦法》沒有像《勞基法》般保障工作權,教師會擔心,若請假或向學校要求請假權益後,學校可以輕易的不續聘兼任教師,或減少教師兼課時數,造成許多兼任教師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
行政院5月14日召開「低薪對策記者會」時指出,公立學校兼任教師的鐘點費,將比照軍公教調薪3%,私校兼任教師則「鼓勵」比照公立學校;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兼任教師蔡依伶指出,3%看似很多,但如講師鐘點費670元,提升3%只增加20元,連一杯25元飲料都買不起,完全只是略施小惠,而高達六成的私校兼任教師更是連這種小惠都沒有,行政院長賴清德根本將兼任教師當螻蟻,要政策裝點門面時就隨意呼攏。
公私立兼任教師過去鐘點費相同,但2015年教育部新訂《聘任辦法》讓兩者脫鉤,並調漲公校教師鐘點費,造成公私立學校兼任教師同工不同酬〈私校兼職教師要求同工同酬 行政院不回應〉
陳書涵說,過去公私立學校鐘點費一致,但2015年新訂《聘任辦法》,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待遇,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後,卻造成兩者脫鉤,使公私立學校教師同工不同酬,賴清德若真想保障兼任教師權益,應立即修《聘任辦法》,讓公私立教師待遇不脫鉤。
大專兼任教師過去是法律孤兒、未有法律保障,2015年教育部訂定《聘任辦法》,宣稱以此法保障兼任教師,但《聘任辦法》只是行政規則、不是法律,違反也沒有任何罰則,且許多待遇比不上受《教師法》保障的專任教師,以及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
2016年9月,教育部預告「未具本質」兼任教師將適用《勞基法》,引發淡江、世新、政大等多所學校不續聘兼任教師,教育部瞬間轉彎,改稱將透過修訂《聘任辦法》,讓兼任教師也享有專任教師般的病、喪、婚、嫁等請假權益,辦法修訂至今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