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北市審古蹟 都更最大 俞宅陳宅差很多 創意無限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關心俞大維故居文資審議的團體在審議會議旁聽式專注聆聽討論。(攝影:梁家瑋)

前情提要
俞大維故居文資身份引起文化部與台北市文化局的口水戰:〈俞大維故居給你審! 北市文化局踢球回中央〉、〈俞大維故居爭議 釋文資法 鄭麗君:頓號就頓號,別自己加引號

10月文資會議上,北市府文化局確認俞大維故居文資價值後,卻在未給予身份下提報國定古蹟,遭文化部直接退件,今天(11/13)文資審議委員會繼續討論俞大維故居案;今天討論意見分歧,多名委員認為須顧及都更與文資,給予故居歷史建築身份即可,亦有委員認為俞大維故居具重要文資價值,須指定古蹟,主席鄧家基裁示投票,多數委員認為應予古蹟身份,鄧家基遂確定指定俞大維故居為市定古蹟,並報請文化部指定國定古蹟。

俞大維故居過去曾於2006年進行文資審議,當時未給予文資身份,後開發者於此地提出都更計畫,已完成所有程序;委員討論時,文化局局長鍾永豐再度強調故居的文資價值,應指定為市定古蹟,委員薛琴、黃英霓等亦贊成指定古蹟,委員郭瓊瑩說,2006年審查時僅看建物,對其人文價值不夠重視;但委員蔡元良則指出,俞大維故居所在地已走完都更,應兼顧情理法,文資應與都更平衡,建議給予更多彈性,歷史建築可有更多創意的作法。

因雙方意見分歧,鄧家基裁示採不記名投票表決,依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須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決議方可執行,今日出席16名委員,若要指定古蹟,須11名以上委員投同意票;而後表決結果一路拉鋸,最終11名委員同意指定市定古蹟,剛好過三分之二門檻;文化局表示,確認俞大維故居所在的「溫州街22巷4號」為市定古蹟,但此建物涉及甚廣,不能以一時、一地、一人等單一因素之價值評斷,待下次會議將再行確認名稱與指定理由。

過程中亦討論到,若給予俞大維故居古蹟身份,是否完全不能移動;都發局局長林洲民表示,此基地開發最大挑戰是地下室的開挖,若俞大維故居留在原地,地下室開挖在技術上不可行,建築若能移動,如在基地內轉90度,可讓都更、文資雙贏,不然未來建設可能有麻煩;委員李亁朗、李斌亦表示,過去大稻埕有古蹟移動的先例。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依《文資法》36條,古蹟不得遷移或拆除,但若因國防安全、重大公共安全、國家重大建設等三理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提保護計畫,再經中央主管機關召開審議會審議,台大的中央主管機關是教育部,若台大希望提出古蹟挪移的計畫,可請教育部提出,再由文化部進行審議,若有需要,文化局可協助擬草案。

相比於市府對俞大維故居文資價值的重視,同樣於上次文資委員會審議的陳茂通宅(山海樓)的命運卻大不相同;陳茂通宅與俞大維故居相同,皆是在建物「未具文資身份」時開始啟動都更案,現都更皆已走到最終階段,而在上次討論中,所有權人正大尼龍與提報人對陳茂通宅的建築年代、文資價值等觀點皆南轅北轍,文資委員的關注重點卻不在釐清爭議,而是詢問若給予文資身份是否都更要重跑,在不記名投票下,四票贊成給予文資身份、八票反對,最終陳茂通宅毫無身份。

今天文資會議前,文資團體亦召開記者會,強調陳茂通宅在歷史資料尚未明確的情況下,文化局不但沒有主動啟動調查研究,反而任由林洲民透過發言影響委員判斷,日前提報人提出新事證,文化局亦置之不理;在今天文資會議最後,林洲民表示,議會質詢時有議員提出陳茂通宅異地重建的意見,都發局已向議員、實施者建議,由實施者主動提異地重建,但這跟文資會議無直接關聯;鄧家基則建議,由都發局、文化局組專案小組,共同找地、進行會勘,推動此案後續。

相較於在文化部與台北市文化局的口水戰夾縫中,獲得較有利保存機會的俞大維故居,陳茂通故居的命運就大為不同,今天審議會前,文化團體為陳茂通故居請命,並批判文化局的態度。(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