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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勞基法政院拍板 工會反修惡:決戰立院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侯百千報導

行政院外工會、勞工團體聯合大動員,抗議《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焚燒「史上最爛勞基法修正案」。(攝影:梁家瑋)

行政院今(11/9)早舉行院會,拍板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早場外工會、勞工團體聯合大動員,至行政院大門口抗議,高喊反對《勞基法》修惡,演出焚燒《勞基法》行動劇、向行政院內丟擲手舉牌,但行動進行中場內院會拍板通過,行政院長賴清德出面強調,本次《勞基法》修法「4個不變、4個彈性」,但勞團表示不會買帳,宣示勞工下個戰場會在立法院。

今發起抗爭團結工聯、全國產業總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工會團體與勞團,聯合提出五大訴求,包含特休假遞延,以一年為限,須經勞工書面同意,結算前未修畢應發給工資;休息日出勤的工資、工時計算維持現行規定;反對加班時數上限提高及勻支、輪班間隔至少連續11小時、維持七休一等。

勞團痛批,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台沒有多久,就在資方團體的施壓下,立即預告修法,給予資方彈性,並且才過一週時間,無視各方意見,今天政院版草案就迅速通過,十分「鴨霸」。這次修法令蔡英文選前要實施週休二日勞工政見歸零、工時制度更倒退30年。

另外,勞動部這次修法中幾乎淪為橡皮圖章,勞團直指,加班工時的彈性挪移,須經工會或是透過勞資會議同意,但雇主專權專斷,台灣的工會組織率僅佔全體受僱者7%,寄望勞資會議成為把關機制根本是虛假的空話。

勞團動員數百名工會成員抗爭,上演焚燒《勞基法》行動劇,對照日前工商團體與賴清德指出台灣「五缺」,行動劇則演出「勞工五缺」,包含缺健康、缺尊嚴、缺薪水、缺休息、缺工會,政府不應用勞工血汗換取經濟發展。最後將手上的抗議標語丟向行政院。

行政院最後定案的草案為「一例一休」的「休息日」加班費額度不變,但改採「核實計算」,也就是原先取消原先「做一算四」,改為做一小時,計一小時加班費;而「4彈性」是:

  1. 每月加班上限由現在的每月46小時,改為「3個月138小時」,而每個月最多可以加班到54小時。
  2.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和勞動部審定、再經勞資會議通過,「七休一」可以調整,(公司員工在30人以上須送地方勞動局備查)
  3. 「特休假」可以遞延至隔年,若隔年仍未修完,雇主則應折算工資
  4. 「輪班間隔」,則以11個小時為原則,但經工會或是勞資會議的同意後就可以調整,且不得少於8小時。

行政院長賴清德指出,去(2016)年出於善意的修法,目的是改善勞動條件,但「一例一休」等制度嚴重綁住勞資的彈性,賴清德說,過去擔任地方首長,了解中小企業運作依靠的是彈性的勞動體制,這次修法的「彈性」,也並非僅是資方要求,勞工也同樣要求彈性。

賴清德說,許多勞工無法加班,甚至需要額外打工,變得更忙更累,而政府面對這些問題不能視而不見、充耳不聞,要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也給予資方彈性。賴說,為了經濟發展,朝野都必須積極面對這些問題,他認為經濟發展是目前國人最期望的,也是行政院的優先政策,必須要朝野努力,一起讓《勞基法》順利修法通過。

而對於場外抗議的勞團,被認為政府政策髮夾彎,勞動部長林美珠強調,這次修法除了「四彈性」外,還有「四不變」: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率不變,在給予企業彈性的同時,同時保護勞工權益,修法原則都沒有變,只是給予了「彈性」,沒有髮夾彎的問題。

工會團體大動員,行政院門口反勞基修惡。(攝影:梁家瑋)

勞團行動劇,演出勞工版的「五缺」困境。(攝影:梁家瑋)

勞團諷賴清德「缺德」。(攝影:梁家瑋)

勞基法修法草案政院拍板通過,群眾最終將手舉標語丟向行政院,宣示立院再戰。(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