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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換約 特休泡湯? 勞動部:「真派遣」應累積計算

派遣工會與勞動視野工作室昨日(12/20)至台中榮總與威務要求團體協商(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梁家瑋報導

12/20,台中榮總派遣工又「換公司」了。

前情提要

爭調薪、休假 台中榮總派遣工成立產業工會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你知道嗎?

台灣的工會型態有哪些?

依據《工會法》第6條之界定,台灣的工會組織可分為企業工會、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三種類型。

企業工會即是由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企業的勞工所組織的工會,例如由「華潔洗滌股份有限公司」之勞工組成的「華潔洗滌企業工會」;而由同一廠場的勞工組織的工會一般又被稱為廠場工會。企業工會常是最直接面對單一廠場、企業內勞資爭議的工會,但也較容易遭到資方以各種手段打壓。

產業工會指的是由相關產業內的勞工組織的工會,是得以跨越單一廠場、企業的工會形式,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以產業別組成的工會是國際間常見的工會形式,台灣的產業工會則是在2011年《工會法》修法後始得成立。產業工會能夠將無法組織企業工會,或因從事非典勞動而無法加入工會的勞工也納入工會組織中,並能團結產業內的勞工與資本家組成的公會相抗衡,增強工會的實力。然而,目前台灣的產業工會仍難以形成跨越產業內不同職業的勞工的組織。

職業工會則是由具有相關職業技能的勞工組織的工會,職業的認定是依據勞動部公佈的分業標準表來區別,且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例如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苗栗縣製茶業職業工會。在台灣,目前職業工會的主要功能僅是協助未強制辦理勞健保的勞工納保,且許多職業工會的成員就是企業的雇主或其親友,使職業工會帶有中小企業聯盟的性質。

此外,依《工會法》第8條的規定,工會可以依其需求組成不同層級、區域、屬性的聯合組織,例如全國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職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塑關係企業工會聯合會等,而聯合組織的名稱、層級、區域及屬性,應明訂在聯合組織章程中。

什麼是派遣勞動?台灣現況如何?

派遣是一種非典型勞動雇用方式。勞動部的定義「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要派單位,接受該要派單位指揮監督管理,提供勞務之行為」。派遣的雇用方式有別於傳統上「事業單位」直接雇用「勞工」,而是在中間增加了一個角色:「派遣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此時事業單位成為了「要派單位」。

要派單位付錢給派遣公司,並與之簽訂商務契約,派遣公司則與勞工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使派遣公司成為勞工實際雇主,並在契約中約定勞工在要派單位的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然後派遣公司就負責將勞工派遣到要派單位工作,工資也是由派遣公司來給付。

派遣目的是為了降低雇用成本、規避雇用風險,以及方便管理人力。要派單位可以藉派遣省下提撥退休金、保險及資遣費等費用,降低人事成本,一些淡旺季人力需求差距大的行業,透過找派遣來避免人力不足或過剩,這是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時傾向的策略。

但派遣卻對勞工相當不利,應有的保障因要派單位、派遣公司皆不提撥而減少或消失,不定期契約也使勞工有如免洗用具,用完就丟,若發生工傷意外該向誰究責成為大問題,要派單位可能因為不是雇主而不須負責,但派遣公司則對於勞務內容沒有管轄及控制權,也不負責處理任何職災預防措施,若雙方都不負擔雇主責任,將使得勞工的工作風險大幅增加。

世界各國在遭遇經濟危機、產業結構調整時,大都主張以勞動彈性化做為解方之一,派遣在這過程中隨之興起,大量派遣擠壓正職員工的機會,競爭激化下勞工薪資下降,以及不安定僱用,勞動條件迅速惡化,反對派遣聲浪鵲起,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數據,2014年「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約有77萬人,人事行政總處數據則顯示,政府部門派遣員工超過3萬。

資料來源:

9月30日,以萬成派遣公司派駐於台中榮民總醫院派遣工為主體,組成的「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傍晚於台中榮總正式成立,並召開首次會員大會,確定章程並選舉理監事與幹部;工會秘書長施士青表示,目前有32人加入工會,未來將以薪資、排假、年終獎金確實發放…等為目標,工會秘書長施士青表示,目前工會先以萬成派遣工為主,未來將鼓勵院內分屬不同公司的派遣工加入。

為什麼不成立企業工會?這得回到派遣的僱傭關係上來看,派遣的僱傭包含了要派方、派遣公司、勞工三方。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成立大會在台中榮總舉行(攝影:陳品存)。

榮總是「要派方」,將醫院內清潔、搬運、技術等勞務工作分別發包給數個派遣公司,每3年重新招標一次,目前萬成公司已是第2次得標,受僱於萬成的勞工,工作地點在中榮,一做都是好幾年以上,但每3年就要更換一次老闆,在這種情況下,若組建「企業工會」,3年就可能要換公司再來一次。

施士青說,整個中榮有好幾個派遣公司,組成「產業工會」,未來也才有可能納入派遣業其他類別的員工。長期在榮總工作,雖然員工都希望能直接受雇於榮總,但在外包制度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施士青認為,派遣產業工會才能相對穩定地爭取勞工權益。

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近幾年的勞動條件每況愈下。目前受僱於萬成的員工,負責的是院內各種流通工作,比如發配藥品、器具至各病房或處室,推送躺在病床上的病人進行檢查、跟診,消毒器皿或清潔設備,運送檢體、病例等工作;任職17年的「W阿姨」說,每天穿梭在院內,一整天跑下來相當疲憊,都是很重的勞動,而且要注意的事情包羅萬象,推病人床、跟診時也需要經驗判斷病人需求,稍不注意都可能損及人命。

這些勞務外包給萬成,普遍薪資僅有最低工資20,008元,除了幾項需要特定技能的工作員,比如消毒醫療器具、進病房跟刀等,會稍微高一些,「W阿姨」說,其他醫院的行情至少都有2萬3到2萬5,但他們卻一直沒有調薪、年終福利被砍掉,特休假也一直因為萬成說人力不足,始終休不到,國定假日出勤亦無雙倍工資,員工長年怨聲載道,但萬成總是告訴他們「如果不滿意可以不要做」、「以前的規定沒有必要改」,始終沒辦法獲得改善。

今年5月榮總爆發勞資爭議,員工在院內抗議,主要是一筆約5千元的年終獎金被萬成砍掉,在低薪的情況下,5千元是一筆大數目;後來勞工局介入,榮總也派員要求萬成出面,後來才補發年終獎金與特休假出勤薪資,算是獲得解決。

不過「W阿姨」表示,榮總並非每次都會出面幫忙,許多員工都是單親媽媽,或處境弱勢的工作者,害怕失去工作,幾乎不敢出來抗爭,勞動權益問題不是一件、兩件,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面對外包制度,「W阿姨」有些怨嘆,「在榮總長期工作,把榮總當成家,榮總卻不把他們當家人」,近來大家紛紛認為要組派遣工會,才可能有條件跟資方平等協商。

今年10月,萬成的契約將屆滿3年,榮總要再重新招標,員工們可能又要換老闆了,但不管是誰得標,每家公司都差不多惡劣;而一直打壓員工的萬成也可能再次得標。勞工們也想藉由工會成立,緊盯資方更改勞動契約,提高勞動條件,不能再讓勞工繼續被壓榨。未來工會有幾項要爭取的目標,要求薪資增加到一般行情、增補人力、特休假確實排假、提高年終獎金並確實發放,另外就是年資計算,「W阿姨」說,年資目前的規定尚不明確,員工都不確定年資是否能夠續算。

施士青說,工會正式成立後,將爭取會務假,未來先以顧好榮總派遣工為主,繼續鼓勵院內300多名派遣工加入,今天,台大工會、東海大學工會、東華大學教授張鑫隆等皆前往聲援,表達支持工會的立場。

2009年7月,台中國美館派遣工爆發勞資爭議(攝影:孫窮理)。

派遣勞工與要派機構間,無勞雇關係,在工會組成上,頗有困難之處;2009年7月,台中國立台灣美術館首先由於「禁孕條款」、請假爭議,爆發勞資爭議,當年未有組織工會的動作;而2013年,公共電視台派遣工組成「全球華人公司(即(1111派遣公司)企業工會」,爭取納編,當時,這個工會又被俗稱為「公視派遣工工會」,在法律性質上,屬於「企業工會」,至於9月30日成立的「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則為第一個以「派遣產業」組成的工會。

台博館勞務外包欠薪逾一年 公部門派遣荒謬劇再添一樁

前台博館派遣工與聲援勞團在台博館前召開記者會。(攝影:宋小海)

 

焦點事件記者宋小海報導

承接國立台灣博物館派遣業務的「豪宅家事清潔有限公司」,去年(2015)遲發薪水、投保高薪低保,最後積欠19名計畫派遣工去年8月薪資共約60多萬元,勞方在尋求行政救濟無效後,其中10名派遣工於今年(2016)3月自行提起訴訟後,在10月取得勝訴。今日(12/3)勞方與台灣工人先鋒協會、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政大種子社等團體聲援下,要求台博館應負起雇主責任,立即發還豪宅公司積欠之薪資等費用,並呼籲公部門不該帶頭使用派遣制度。

前台博館派遣工陳小姐表示,薪水過了一年半還沒有拿到非常荒謬,透過勞資調解、勞檢,以及法扶協助終於勝訴,但不知何時才能取得薪資,派遣工作相對弱勢,希望政府能夠徹底檢討,禁止派遣制度,直接聘用,才能讓勞工獲得應有保障。

你知道嗎?

什麼是派遣勞動?台灣現況如何?

派遣是一種非典型勞動雇用方式。勞動部的定義「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要派單位,接受該要派單位指揮監督管理,提供勞務之行為」。派遣的雇用方式有別於傳統上「事業單位」直接雇用「勞工」,而是在中間增加了一個角色:「派遣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此時事業單位成為了「要派單位」。

要派單位付錢給派遣公司,並與之簽訂商務契約,派遣公司則與勞工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使派遣公司成為勞工實際雇主,並在契約中約定勞工在要派單位的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然後派遣公司就負責將勞工派遣到要派單位工作,工資也是由派遣公司來給付。

派遣目的是為了降低雇用成本、規避雇用風險,以及方便管理人力。要派單位可以藉派遣省下提撥退休金、保險及資遣費等費用,降低人事成本,一些淡旺季人力需求差距大的行業,透過找派遣來避免人力不足或過剩,這是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時傾向的策略。

但派遣卻對勞工相當不利,應有的保障因要派單位、派遣公司皆不提撥而減少或消失,不定期契約也使勞工有如免洗用具,用完就丟,若發生工傷意外該向誰究責成為大問題,要派單位可能因為不是雇主而不須負責,但派遣公司則對於勞務內容沒有管轄及控制權,也不負責處理任何職災預防措施,若雙方都不負擔雇主責任,將使得勞工的工作風險大幅增加。

世界各國在遭遇經濟危機、產業結構調整時,大都主張以勞動彈性化做為解方之一,派遣在這過程中隨之興起,大量派遣擠壓正職員工的機會,競爭激化下勞工薪資下降,以及不安定僱用,勞動條件迅速惡化,反對派遣聲浪鵲起,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數據,2014年「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約有77萬人,人事行政總處數據則顯示,政府部門派遣員工超過3萬。

資料來源:

依照派遣機制,勞方是「受僱」於派遣公司,再到像台博館這樣的「要派單位」工作,然而豪宅公司在訴訟時卻自稱只是「接續標案的人頭公司」,「不知具體勞務內容,也無指揮監督調動權,公司原則上只有做撥薪與請款」。台灣工人先鋒協會理事林奕志質疑,從豪宅公司的說法可見台博館才是實質僱主,具有實際指揮命令監督關係,卻以派遣逃避僱主責任。

林奕志說,台博館在去年3月發包給豪宅公司後,豪宅公司先是延遲發放4、5月份的薪資,員工向台博館反映後,去年8月底便將勞工轉入另一家派遣公司,但員工去年6、7月份薪資今年初才拿到,去年8月薪資則是至今仍未給付;過去派遣工多次向台博館提出「代位求償」、「償權轉移」等方式,希望台博館先行撥付派遣工遭欠薪資,再向豪宅公司提出訴訟等方式協助勞方,台博館卻不願意接受。

台博館典藏管理組組長方建能表示,目前去年被欠薪一個月的僱遣工有10位提起訴訟,其中8位在勝訴後提出假扣押,而在今年11月2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獲准。豪宅公司留在台博館的履約保證金等費用仍有80多萬元,勞方可持法院的強制命令,台博館即可撥付,也會聯繫其他未參與訴訟的派遣工向法院遞件,法院應會比照現有判決快速處理,就可向台博館領取遭欠薪資。

方建能說,當時台博館的委任律師認為「代位求償」等方式並不可行,公務人員只能依法辦事。教育推廣組組長劉杏怡則說,就行政角度要依據《政府採購法》及合約,在這次事件後將會檢討契約,可明定廠商有欠薪的行為,可由機關負責把欠薪交付給員工;但館方修約後也需會計、審計相關部門同意,希望下個年度就能適用。

「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把他們提報為不良廠商?」林奕志質疑,台博館一直不希望勞方把事情鬧大,而從去年的行政救濟到今年司法訴訟,都是勞方自己進行,台博館只有私下協調沒有任何保障,根本不是積極處理。林奕志說,台博館在去年4月即知廠商有拖欠薪資的情形,8、9月份也有派遣工發現豪宅公司偽造投保紀錄向台博館請款,台博館卻遲至今年4月才將豪宅公司提報為拒絕往來廠商,導致今年1月至3月間,豪宅公司還取得國家教育研究院、台北市衛生局的勞務標案,而後續這些機關也同樣與豪宅公司解約提報拒絕往來,可能也有勞工受害的情形發生。

你知道嗎?

什麼是派遣勞動?台灣現況如何?

派遣是一種非典型勞動雇用方式。勞動部的定義「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要派單位,接受該要派單位指揮監督管理,提供勞務之行為」。派遣的雇用方式有別於傳統上「事業單位」直接雇用「勞工」,而是在中間增加了一個角色:「派遣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此時事業單位成為了「要派單位」。

要派單位付錢給派遣公司,並與之簽訂商務契約,派遣公司則與勞工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使派遣公司成為勞工實際雇主,並在契約中約定勞工在要派單位的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然後派遣公司就負責將勞工派遣到要派單位工作,工資也是由派遣公司來給付。

派遣目的是為了降低雇用成本、規避雇用風險,以及方便管理人力。要派單位可以藉派遣省下提撥退休金、保險及資遣費等費用,降低人事成本,一些淡旺季人力需求差距大的行業,透過找派遣來避免人力不足或過剩,這是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時傾向的策略。

但派遣卻對勞工相當不利,應有的保障因要派單位、派遣公司皆不提撥而減少或消失,不定期契約也使勞工有如免洗用具,用完就丟,若發生工傷意外該向誰究責成為大問題,要派單位可能因為不是雇主而不須負責,但派遣公司則對於勞務內容沒有管轄及控制權,也不負責處理任何職災預防措施,若雙方都不負擔雇主責任,將使得勞工的工作風險大幅增加。

世界各國在遭遇經濟危機、產業結構調整時,大都主張以勞動彈性化做為解方之一,派遣在這過程中隨之興起,大量派遣擠壓正職員工的機會,競爭激化下勞工薪資下降,以及不安定僱用,勞動條件迅速惡化,反對派遣聲浪鵲起,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數據,2014年「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約有77萬人,人事行政總處數據則顯示,政府部門派遣員工超過3萬。

資料來源:

許多榮總派遣工在醫院工作1、20年,但每3年就要換一次「法定頭家」,年資永遠無法累計。雖行政院有規定,派遣工於同一公家單位連續工作時,特休年資須合併計算,但榮總卻在近3年將其與承包公司間的契約從「派遣」改為「承攬」,目前榮總派遣工是否仍為「派遣」,引發爭議;勞動部對此表示,是否為派遣不單以名目為準,若榮總仍有指揮監督之實,仍須依法累計派遣工過去年資。

目前榮總有500多位派遣工,其中319位派遣工昨日還屬於「萬成」公司,今日就變成「威務」的員工,今年(2016)9月,榮總派遣工成立產業工會,希望能以集體力量解決每三年「換頭家」、年資無法採計、永遠領基本工資等問題。協助派遣工會的勞動視野工作室成員、東華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張鑫隆表示,榮總派遣工每3年都換一次老闆,不管怎麼換,實際使用者都是榮總,如果換新雇主,年資都要重新計算,將嚴重影響員工的特休、資遣費等計算。

已在榮總工作17年的吳姓派遣工表示,她雖已在榮總17年,但因3年換一次派遣公司,特休從來沒有超過7天,且派遣與正職員工同工不同酬,常常派遣工與正職做相同工作,院內正職可能領4萬,她卻只領基本工資,超時還沒有加班費;工會秘書長施士青則說,榮總曾承諾調漲派遣工薪資,不會再以基本工資作為薪資發放標準,但卻食言而肥,威務雖提高工資,但只提高到21,009,等同明年度(2017)基本工資。

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頒佈的《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派遣公司更換時,若派遣工於同機關繼續提供勞務,新派遣公司應合併計算過去特休年資,榮總屬於退輔會,應照《注意事項》累計特休年資,但榮總卻在3年前(2013),開始將標案分類從「派遣」改為「勞務承攬」(參考);「派遣」與「承攬」差異主要在於指揮監督,張鑫隆說,承攬就像找清潔公司,清潔都派給清潔公司,由清潔公司指揮監督,跟單位無關,雖以「承攬」發包,卻將派遣工分布在各病房,由醫院指揮,所以他們只是「假承攬」,實際上還是派遣。

榮總將派遣工作分為外勤、內勤,外勤如傳送資料等,內勤如病房內換床單、倒茶水等;總務處主任吳秀卿說,承包商有派3個主管到榮總,由他們指揮監督,榮總並無直接進行指揮,外勤工作方面,榮總有派工系統與電話派工,醫院同仁如有需要都可進行系統派工,現場不會有醫院的人指揮,內勤部分則是每個獨立單位都訂有工作規範,承包商員工直接按照規範進行工作,榮總同樣不會直接指揮監督。

對榮總曾承諾調薪一事,吳秀卿表示,在今年初研議新約時,當時希望調升5%,從過去基本工資20,008漲到21,000,若加上危險職務、證照等津貼最高可到10%,沒想到發包公告出去後,基本工資從20,008調到21,009,原本調5%的部份就被吃掉了,因招標資訊已公開,又顧及到舊約即將結束,最後只因法律變更,再提高到與基本工資相同的21,009。

關於榮總是否有指揮監督,派遣工會表示,派遣公司派在醫院的只有人事、主任、會計,不可能掌管數百分散到各病房的派遣工,而外勤所謂派工系統只是將人派到各單位,至單位後還是要聽各單位主管指揮,內勤就算有工作規則,還是由護理人員直接指派工作;吳秀卿回應,之前不太清楚單位內的實際互動,在新合約會加強這部份,新約將完全符合承攬業務。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委黃琪雅表示,不論雇傭、派遣、承攬,都不會單以書面認定,會事實上看它整個運作,台中市勞工局經個案事實認定後,若工作環境有指揮監督、聽取醫院正職人員、配合醫療團隊運作等,在實務上勞工局仍會認為法律關係為派遣,應依《注意事項》,「廠商須概括承受員工過去在榮總的工作年資計算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