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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工會型態有哪些?

依據《工會法》第6條之界定,台灣的工會組織可分為企業工會、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三種類型。

企業工會即是由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企業的勞工所組織的工會,例如由「華潔洗滌股份有限公司」之勞工組成的「華潔洗滌企業工會」;而由同一廠場的勞工組織的工會一般又被稱為廠場工會。企業工會常是最直接面對單一廠場、企業內勞資爭議的工會,但也較容易遭到資方以各種手段打壓。

產業工會指的是由相關產業內的勞工組織的工會,是得以跨越單一廠場、企業的工會形式,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以產業別組成的工會是國際間常見的工會形式,台灣的產業工會則是在2011年《工會法》修法後始得成立。產業工會能夠將無法組織企業工會,或因從事非典勞動而無法加入工會的勞工也納入工會組織中,並能團結產業內的勞工與資本家組成的公會相抗衡,增強工會的實力。然而,目前台灣的產業工會仍難以形成跨越產業內不同職業的勞工的組織。

職業工會則是由具有相關職業技能的勞工組織的工會,職業的認定是依據勞動部公佈的分業標準表來區別,且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例如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苗栗縣製茶業職業工會。在台灣,目前職業工會的主要功能僅是協助未強制辦理勞健保的勞工納保,且許多職業工會的成員就是企業的雇主或其親友,使職業工會帶有中小企業聯盟的性質。

此外,依《工會法》第8條的規定,工會可以依其需求組成不同層級、區域、屬性的聯合組織,例如全國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職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塑關係企業工會聯合會等,而聯合組織的名稱、層級、區域及屬性,應明訂在聯合組織章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