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今天918遊行 不了解台化彰化廠爭議的,看這裡

位於人口稠密彰化市區的台化彰化廠,燃煤的汽電共生機組,引發環境的疑慮(攝影:孫窮理,於八卦山)。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今年(2016)9月28日,台化彰化廠燃煤汽電共生設備的鍋爐許可到期,在此之前,台化若不能取得新的許可,可能便要面臨「關廠」的命運;今天(9/18)上午,中部環保團體即將於彰化市發動「支持彰化縣政府、拒發台化燃煤電廠」許可證的大遊行。

位於八卦山麓、彰化市東邊的台化彰化廠,是目前台塑集團旗下「台灣化學纖維」的「起家厝」,從1965年起,與彰化市為鄰已經超過50年,為什麼這一座化學纖維工廠,會被環團稱為「燃煤電廠」?對中部的空氣品質的影響是什麼?若未能取得燃煤的許可,又會對台化員工的工作權造成什麼衝擊?而由空氣污染嚴重的台灣中部出發,未來全國性的「無煤」環境運動,能否在彰化建下第一功呢?我們在此做一些探討。

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從化纖廠能源供應,到燃煤發電廠

事情可能要從今年7月22日,彰化縣議會三讀通過《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污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開始說起。

去年(2015),雲林縣通過「禁燒生煤自治條例」,禁止縣內工廠以石油焦、生煤作為燃料,後因環保署認為,依據《能源管理法》第6條,要禁止使用哪一種能源,屬於中央的權責,因此,函告該自治條例無效;有了雲林的前車之鑑,彰化縣這次不從「禁止哪一種燃料」下手,而以加嚴空氣污染管制標準的方式,根據彰化縣環保局說法,在新的標準下,廠商只要繼續以石油焦、生煤為燃料,就不會通過新的管制標準,如此可達到與禁止同樣的效果(參考)。

「自治條例」通過後,首當其衝受到影響的,當然是佔縣內燃煤量6成的台化彰化廠了;台化廠內有3套燃煤的汽電共生設備,剛剛好,在今年9月28號,鍋爐許可證到期,雖然「自治條例」中央尚未核可,但是縣府既然有了這樣的定調,是不是利用這個機會,就讓台化直接關廠,走入歷史?在環團接連行動施壓下,台化從今年3月就送了異動申請,到了6月,改提出縣府之前許可的展延申請,之後不斷補件,不過,到目前為止,縣府始終沒有同意展延許可。

台化彰化廠與彰化市比鄰50年,早年的時候,僱用人數曾經超過1萬人,不過隨著台化布局的移動,現在僱用人數不足千人,作為一個「化學纖維廠」的產能,也逐年下降,而被環團質疑的地方也在這裡,在彰化廠本業化纖生產下降的情形下,原本提供生產所需能源的「汽電共生」設備發出來的電,由台電公司高價躉購獲利,這使得台化彰化廠越來越像一座「燃煤發電廠」,而不是「化學纖維廠」。

為什麼不關廠?台化:社會因素

都市裡的「化學纖維廠」已經突兀,如果是「都市裡的燃煤發電廠」則更加不妥;事實上,隨著彰化市區向東發展,今天的台化,早已經為人口稠密的都市區域所包圍,在彰化縣政府提出的「東區擴大都市計畫」裡,剛好卡在彰化舊城區和「東區新城區」之間的台化,顯得頗為尷尬,不過,也就是因為這個位置,未來都市計畫成功,台化廠區也極有可能一躍成為待價而沽的「金磚地」。

事實上,台化早已參與都市計畫,其中,70公頃的廠區,未來被規劃為「再發展區」,其中包括了會展中心、商業中心、生技研發中心…等規劃。在副董事長洪福源口中,現在還希望保留去年還虧損3.8億的台化彰化廠,已經不是「經濟因素」,而是「社會因素」。

彰化「東區擴大都市計畫」圖(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

洪福源口中的「社會因素」,指的就是994名台化員工的工作權;儘管有諸多因素,可以分析台化資方對彰化廠繼續經營,未必有那麼高的興趣,不過台化彰化廠工會選擇相信資方。8月22號,洪福源到縣政府拜會縣長魏明谷,不過,縣府方面只派出副縣長陳善報接見,雙方沒有談多久,就結束了對話。

當天,環團在縣府前,以繞行縣府的方式,對向縣府「施壓」的洪福源抗議,也再次強調「支持縣府拒發許可」的態度,而縣府也在事後發表措辭強硬的新聞稿,指出「捍衛空氣品質、立場絕不動搖」,甚至批評台化「以員工生計為由要脅」。

8月22日,台化副董洪福源到縣府就台化彰化廠設備展延一事,與縣府溝通,環團於縣府外繞行(攝影:孫窮理)。

8月10日,台化彰化廠工會前往縣府,要求縣長魏明谷保障工作權(攝影:孫窮理)。

「工作權」與「環境權」的角力

7月14和26號,兩度動員,找上力推台化關廠的前彰化環盟理事長、縣議員林世賢,8月10日,甚至動員幹部到縣府,與環團對峙(相關報導),不過,8月22號,工會並沒有再度動員;理事長劉興華說,工會相信資方沒有要關廠的意思,22號前往縣府前,洪福源也到彰化廠區,重申態度,並給員工鼓勵。

已經在台化彰化廠工作36年的劉興華說,現在廠內員工平均年齡48歲,如果失業要再謀職困難,希望可以在彰化廠順利做到退休,劉興華說,彰化廠前3年,的確是在虧損的狀態,不過今年已經轉虧為盈,在環境方面,資方也已經承諾要把(硫氧化物SOx)排放量從50ppm再降到25ppm,只是縣府必須要給機會改善設備。

不過台化彰化廠的問題,不只是排放量而已,更重要的,是其燃煤的「含硫量」,台化曾經在環評承諾中,提出編號M16、M17燃煤的含硫量為0.84%,M22為0.87%,不過,之前縣府並未依照這個環評承諾做要求,僅要求其燃煤含硫量在0.4%到1.2%之間,這一點,也倍受環團的批評。

而現在縣府的態度是,環保局副局長林孟弘說,縣府給台化三個選擇,第一,是增加兩套脫硫設備,第二,是生煤的含硫量保證在0.5%以下,第三,是提出替代方案。

「台化不同意增加脫硫設備,也不願意將生煤的含硫量降低到0.5%以下」林孟宏說,所以現在只剩下第三條路可走,那就是「替代方案」,「台化提出降低排放量的承諾,但是沒有講如何達成,沒有具體的作法」,因此縣府一直沒有同意發給展延的許可。

事情的發展,到9月6號,經濟部和環保署召開會議,釐清台化彰化廠的相關爭點,會後,經濟部的態度,是「完全尊重彰化縣政府審查權責」。看起來,並沒有要對縣府施壓的意思,不過,第二天,9月7號,環保局再發出新聞稿,較之先前,態度明顯軟化許多。

彰化縣環保局變了嗎?

環保局長江培根說,縣府的立場就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符合了規定,當然就要發許可,而台化的「替代方案」,江培根說,必須訂定「明確的減量目標」、要有「最佳可行的污染控制技術」、「要有合理的期程」,在空氣品質惡化的時候,要作到降載,如果作到這些「沒有理由不發照給人家」;台化在9月初再送申請,目前還在審查中;江培根說,目前沒有法律依據可以限制台化燃燒生煤,政府必須依法行政。

那麼,回到問題的原點,《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污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呢?按照縣府之前的說法,只要是燒生煤,就不可能達到「自治條例」所規定的排放標準,回頭看台化承諾的硫氧化物排放量「在拿到許可展延後,就以50ppm管制,2年後,以25ppm管制」光這一點,就沒有達到「自治條例」所定「20ppm」的標準,一旦「自治條例」中央核可後,縣府要如何對燃煤量達縣內6成的台化執行?江培根說,任何法規的施行,要有它合理的緩衝期限。

對於環團來說,台化仍然維持之前縣府要求的燃煤含硫量0.4%到1.2%的標準,申請許可展延,而沒有承諾到環評承諾的0.84%、0.87%,縣府如果真的要「依法行政」的話,台化彰化廠根本沒有繼續營運的空間,他們也批評縣府提出「替代方案」的作法,雖然包括今天的918大遊行在內,訴求一直是「支持縣府拒發許可」,但是在未來10天,台化彰化廠大限之前,縣府會不會棄守,同意展延許可,那是誰也說不定。

「非核」之後,「無煤」的運動

在以核能作為燃料的發電方式可能走入歷史之際,去年起,雲林、台中、彰化陸續向「燃煤」提出挑戰,日前經濟部長李世光為「燃煤」辯護時指出「不該管源頭,要管出來是什麼(參考)」,17日,在彰化環盟於縣府前舉行的記者會中,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提出反駁,以李世光力推的新林口「超超臨界」燃煤機組為例,新林口發電廠,這座號稱「全球最乾淨的燃煤電廠」,每度電的硫氧化物(SOx)為0.083克,與燃氣的大潭火力發電廠的0.0006克相較,還高了138倍多。

資料來源:莊秉潔。

莊秉潔說,更重要的,是一般認為,燃氣機組並不會排放如鉛、鎘、汞、砷這些重金屬、致癌物質,而台灣的重金屬,差不多有一半,是從這些燃煤電廠、汽電共生設備排放出來的,對於莊秉潔來說,2025年,不僅要終結核電,而且更要創造出一個「非核無煤」的環境。

也就是說,台化彰化廠的議題,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在地環境的議題,若以雲林環團推動「禁燒生煤」條例起,繼「廢核」之後,推動「無煤」的運動,已經從空氣污染嚴重的中台灣起步,而918遊行,也代表著這場運動的重要集結,至於能不能創造出第一個戰果,就看未來十天,彰化縣政府的一念之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