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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彰化空氣品質,彰化縣政府立場絕不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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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遵守法令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彰化縣政府不容許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化公司)以員工生計為由要脅退讓。</p><p>臺化公司雖於105年8月 18日提出許可申請文件,其中M16及M17鍋爐汽電共生程序之生煤含硫分仍為1.2%,未符合環境影響說明書之承諾值0.84%,而M22鍋爐汽電共生 程序之生煤含硫分已修正為0.87%,惟灰分、固定碳及熱值等生煤成分,仍未符合環境影響說明書承諾值。另依「彰化縣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許可證審查原則」所 提替代方案則未具體說明改善方式及改善目標、期程之合理評析,環保局將依法退請限期補正。</p><p>為維護彰化縣空氣品質,悍衛百萬縣民健康,針對臺化公司許可展延申請,環保局將依法審核,並籲請臺化公司應善盡企業責任,積極做好空氣污染防制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