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子豪,圖:歐碧薇
外交部長吳釗燮5月23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台美有溝通將台灣納入美國「核保護傘」下,但討論內容不宜公開。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接受自由時報訪問表示,若台灣被納入核保護傘,對台灣安全非常有幫助。不過2017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國際廢除核武運動(ICAN)」回覆本社記者,則抱持相反看法,認為被納入核保護傘註釋,將讓台灣面臨更大的風險。
除了美俄等擁有核武國家,直接在該國佈署核子武器之外,哪些國家被列入「核保護傘」的定義仍是模糊的,依據國際反核武運動ICAN的定義,一個國家接受了有核武國家可能使用核子武器作為其整體戰略的一部分,而該國未簽署《禁止核子武器條約》,就被算做是「核保護傘下的國家」。
以韓國為例,雖然在2023年4月,尹錫悅訪美,發表〈華盛頓宣言〉後,被韓國政府用來宣傳韓國被納入「核保護傘下的國家」,但實際上,早在2022年5月,美國總統拜登訪韓,發表的「聯合公報」,就已經做過幾乎相同的宣示。
2022/5:President Biden affirms the U.S. extended deterrence commitment to the ROK using the full range of U.S. defense capabilities, including nuclear, conventional, and missile defense capabilities.
2023/4:President Biden highlighted the U.S. commitment to extend deterrence to the ROK is backed by the full range of U.S. capabilities, including nuclear.
1953/10/1,美國與韓國簽定《美韓共同防禦條約》,1958並在韓國佈署第一批核子武器,於1991年全部撤出;因此,2018年,在ICAN的分類中,就已經將韓國列入「核保護傘國」之列。至於台灣,在與美國斷交之後,美國通過的《台灣關係法》中,僅承諾給予「防禦性武器」,並未觸及提供核武保護的問題,因此,現階段台灣可能不能視為美國「核保護傘下的國家」。
台美間的討論,吳釗燮以「不宜公開」而沒有更多細節。一般性的來說,「核保護傘」通常被認為,是指擁有核武的國家,承諾將使用核武來保護沒有核武國家。蘇紫雲表示,「核保護傘」有嚇阻的功能,如果保護傘國受到核攻擊,美國會挺身而出進行反擊報復。若台灣被納入保護傘,對台灣安全非常有幫助,具有加分效果。
ICAN則認為,被納入核保護傘只會變得更危險。ICAN表示,當美國與其它擁有核武的國家發生衝突時,這些保護傘國反而可能成為衝突的焦點。同時,在美中圍繞著台灣的衝突上,若台灣被納入美國核保護傘,將可能促使「衝突」提升到「核武衝突」的層級。
核武是當代最具爭議的武器之一。它大規模的、不分青紅皂白的毀滅力,以及長時間與大範圍的輻射影響,難以避免的會傷及不參與交戰的平民,因此被認為是非人道武器的代表之一。
如果台灣,如吳釗燮強調的,「不發展、不儲存、不使用」核武,只是被納入保護傘下,還需要承擔核武的非人道責任嗎?
ICAN表示,如果一個國家選擇「被納入核保護傘」,也就意味著,這個國家認可核武是可以被使用的,當然仍需承擔核武的非人道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