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子豪/圖:歐碧薇(2022/5/10,機師工會要求「以篩代檢」集會)
監察院8月22日公布「3+11沒有會議記錄」事件的調查報告,認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沒有違背法令,但應更積極對外說明等。監察院搔不到癢處的調查,看似到此為止了;更多更嚴重的人權、法制問題,至今仍置若罔聞。
台灣面對COVID-19,初期著重在邊境管制的防疫策略。2020年3月19日,指揮中心宣布全面境管,基本上所有入境者,皆需檢疫14天。但航空業者與民航局有意見,認為若每個飛長途的組員、每趟回來後都要檢疫14天,航空業會難以運作。
在全面境管的之時,指揮中心同意了一套航空業的特別防疫措施。入境的空勤組員14天不能外出、但能接受公司的派飛任務。這樣的防疫機制,方便公司繼續營運,但卻讓空勤組員陷入「工作、隔離、工作」的循環中。一個人長期處在這個狀況下,心理健康不會出問題嗎?家庭關係不會出問題嗎?這些事項也都是衛福部掌管的,我們卻看不到他在這些面向上的關切。
台灣2020年疫情守得漂亮。對空勤組員的人身自由限制,也從2020年3月的7+7,到6月時已經放寬到3+11或5+9。2020年12月,發生「紐籍機師」案,讓台灣253天的本土零確診「破功」,而指揮中心則透過懲罰空勤組員來化解民粹壓力,將空勤組員的人身自由限制,由「3+11」加嚴回「7+7」。而一直到2021年的4月,才再逐步調整成「3+11」。隨後2021年5月台灣疫情爆發,輿論便將矛頭指向空勤組員2021年4月的這次調整。
事實上,2021年4月前,國內疫情波瀾不驚,各項的管制措施都在逐步放寬,夜市萬頭攢動,週末假日旅遊景點摩肩接踵,報復性國內旅遊,政府甚至推出了「帛琉泡泡 」。在這樣的背景下,僅怪罪空勤組員人身限制的放寬,就只是社會在疫情爆發後,透過獵巫,來化解自身的焦慮與恐慌。相較之下,2020年底一個「紐籍機師」個案,指揮中心就大幅加嚴空勤組員的人身限制,這項措施調整,依憑的是什麼科學基礎?這才是該被檢視的決策過程。
「紐籍機師」案後,指揮中心除了加嚴空勤組員的人身禁制外,另一項重要的工作是「研議機組員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法源依據」。自始,空勤組員就另有一套防疫規則,交由民航局監督、航空公司執行;運作快一年,指揮中心才「發現」這套涉及高度人身禁制的規則,法律基礎有問題。當民眾痛罵紐籍機師「趴趴走」的時候,衛生局手上其實根本沒有管理、裁罰他外出的依據,後來是以該機師態度不配合,衛生局才找到「疫調不實」這個理由開罰。
空勤組員不只站疫情的前線,更是諸多政策上與政治上的犧牲者。這些疫情下的不正義,至今仍未被平反。而在疫情中,我們在人權上、法律上、體制上的種種未解問題,恐怕也只將在選戰中,成為口水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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