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工會罷工至今94天,近期得知教育部體育署核准美麗華公司紓困金申請共300多萬元。工會怒批,體育署無視補助辦法中企業「離職全職人數限制」、「不得違反勞工相關法律情節重大」、「不得異動投保單位」等規定,要求監察院嚴查此案,並演出行動劇諷刺美麗華公司對勞動裁決調查會議,藉口準備資料拖延時間,卻同時快速整理紓困資料送出申請。
根據工會掌握的資料顯示,美麗華公司獲體育署核准金額為348萬,其中針對公司的補貼共340萬元,項目為停業補貼1萬元×88人、給付員工達基本工資補貼3萬元×84人;另外還有給付員工未達基本工資,直接補貼員工4萬元×2人,加總共計348萬元。補助款已於7月27號撥付,並未收到其餘三家子公司的申請。
美麗華工會秘書蘇承志指出,美麗華公司早在5月8號即完成企業分割,在5到7月的補助期間,75%的員工人頭早已轉任到三家子公司;此外,根據美麗華公司在勞裁調查會中提出的資料中,分割後的員工僅有22名,不清楚申請名目中的88名員工哪裡來,質疑美麗華申請紓困資格的合法性,更不用提美麗華公司違法解雇等重大勞資爭議。
蘇承志痛批,教育部體育署無視紓困辦法規定,放任違法企業領取補助款,要求監察院對失職行政機關進行調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李虹妏也表示,7月6號美麗華工會就已至體育署遞交陳情資料,說明美麗華爭議原委,希望可以將紓困補助直接撥給員工,後來也爭取到部分紓困金,李虹妏說,體育署不可能不知道美麗華的勞資爭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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