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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人治色彩的各種分級

疫情中心

目前常聽說的各種疾病、疫區、疫情指揮中心…等的分級,大多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而充滿「人治」的色彩。整理如下:

  •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分級:
  • 疾病與疫情的分級:
    • 「武漢肺炎」屬 《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的「第五類」,即新興的傳染病,參考
    • 疫情等級: 疫情中心開設之初,公佈之〈應變計畫〉,有四級的「疫情等級」,其中「我國出現社區傳播情形」時為「第一級疫情」,不過隨著疫情的發展,疫情中心已漸不再提及這個分級。
  • 疫區:
    • 感染區:自「感染區」入境,為《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明定得採取「隔離檢疫」的要件。目前唯一被疫情中心宣布為感染區者,僅「鑽石公主號」。
    • 流行區域:早期針對中國疫情有「一級」、「二級」流行區域的區分,之後隨著疫情全球擴散,這個分類已不具意義(參考)。
    • 疫情旅遊建議等級:疾管署針對不同疾病,有「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參考)」,這個本是建議性質的分類,後來被拿來和「居家檢疫」等強制措施結合(自一、二級國家入境「自主健康管理」,自第三級國家入境「居家檢疫」14天),而越來越重要;最新武漢肺炎的「疫情旅遊建議等級」,請請參考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