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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憤中爭納職安法 消防員倡議的背景與現況

圖/文:王子豪

7月8日,丹娜絲颱風過境後,新店北勢溪救難,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其中吳恩碩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積極會員。這讓「消防員、公務人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倡議,摻進了悲憤的使命感;不過,7月21日,消促會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要求回應的求,但依然沒有獲得回應。

《職安法》保障了絕大多數的「工作者」的職安衛條件;而且《職安法》本身,並沒有在法律條文中,排除公務人員的適用。但勞動部卻在依《職安法》第4條公告的「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規定之事業範圍」中,將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的「公務人員」,排除出去。

在《公務人員保障法》下,考試院訂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但許多公務人員基層團體認為,〈公務人員職安衛辦法〉中缺乏罰責與強制力,且公部門機關,不僅職安衛意識薄弱,且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難以真的保障到公務人員的職安衛條件。

另外,在政府一直以來堅持「『公務人員』不是『勞工』」,也遁逃了自己身為公務人員雇主的責任;在這個更大的議題下,「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的訴求,也成為基層公務人員捍衛自己作為勞動者身分的一部分。

以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倡議歷程來說,2023年9月屏東的「明揚大火」後,消促會開始積極的將「消防員、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作為主要倡議題目之一。此外,2024年又發生了書記官過勞死、法官跳樓、勞發署霸凌、多名警察自殺的事件,令多個公務人員基層團體,也都愈來愈積極倡議相關議題。

如果行政院要正面回應這項倡議,並不需要透過立法院、不需要「修法」,只需要勞動部修正「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規定之事業範圍」公告就可以了。

消促會的訴求

2023年明揚大火,造成4銘消防員殉職,之後一連串修法動作,消促會提出的修法訴求參考條目:消防員「公安、職安、工會」三訴求抗爭

然而,政府目前的反應,一方面,淡化、避談「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這件事。另一方面,則在今年年中修訂了《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公務人員職安衛辦法〉,無異於強調了其仍堅持公務人員、與其他工作者「兩套制度」的立場。

在立法院中,行政院與3個政黨,目前有多個《職安法》修正草案排審中,主要是經過去年勞動部勞發署霸凌、職員自殺事件後,要在《職安法》中強化防止霸凌的機制。在國民黨註釋民眾黨《職安法》修正草案中,都有明訂適用於公務人員的條文,回應民間團體「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的訴求。行政院草案沒有相關條文,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曾有相關提案,但後又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