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MVSS,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是美國車輛安全的強制規範。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採用的是另一套體系: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英制定的車輛安全協定,超過六十個國家簽署,一國核發的型式認證在所有簽署國互認。美國沒有加入,堅持使用自己的 FMVSS。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UNECE)
兩套標準在測試方法、通過門檻和認證程序上互不相容。以安全科技為例,歐盟自2024年起強制要求智慧速度輔助英、緊急車道維持、行人碰撞保護等功能,FMVSS 均未納入。歐洲運輸安全委員會英因此公開警告,若在美歐貿易談判中接受美規車免除歐盟安全規範,將危及用路人安全。
Intelligent Speed Assistance(ISA)
European Transport Safety Council(ETSC)
台灣車輛安全法規長期以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標準為基礎。2008年起雖允許符合 FMVSS 的車輛進口,但限每款車型75輛。台美對等貿易協定英不僅要求撤除這項數量限制,更在第3.2條第6項規定,台灣須在協定生效六個月內,接受符合 FMVSS 及排放標準的美國小客車進口及銷售,不得要求額外合規程序。在歐盟仍在抗拒的事情,台灣已經照辦。協定影響不止開放進口:台灣未來若加嚴車輛安全法規,只要 FMVSS 沒有相同要求,來自美國的進口車就不受約束。
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