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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美麗華球場勞資爭議大事記

2018年1月,美麗華球場解雇工會幹部,工會於美麗華摩天輪下提出訴求(攝影:侯百千)。

反非典型僱用,工會成立

2016

  • 12/8 美麗華企業工會成立,工會的主體為「場務人員」,負責整理球道、割整草皮、沙地、與掃除等工作,成員年齡多在五十歲以上。早年公司曾規避《勞基法》,將天天上班的場務,算成臨時人員,2015年,有人提告後,才全數轉為「正職」報導

2017

  • 1-6月 工會成功追討加班費。
  • 3月,同樣位於林口的幸福高爾夫球場(佳福育樂事業公司),組成以桿弟為主體的工會報導
  • 10月 美麗華高球場舉辦「裙擺搖搖LPGA台灣錦標賽」世界大賽聲名大噪,之後工會希望爭取員工加薪與年終獎金,但公司拒絕協商報導

2018

2018/1/30,經過276小時罷工後,美麗華工會與資方達成協議(攝影:侯百千)。

  • 1/11 美麗華以「業務緊縮」為由,在過年前解雇18名員工(含15名工會成員、3名非會員)。
  • 1/18 工會與資方調解不成,19日凌晨發動罷工。

罷工284小時,獲反外包團協

  • 1/19-31 美麗華工會於凌晨四點發動罷工,為期12日,共284小時。
  • 1/30 雙方進行勞資協議,簽下團體協約,達成三大協議:
    • 一、「撤解雇」:撤銷會員11人解雇決議(由於解僱案已送至勞動部進行「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工會同意等待結果,若裁決確定,資方應立即讓員工復職並補償薪資。)
    • 二、「反外包」:場務部份不以外包或派遣人取代現有人力,日後場務工作需外包前,應先與工會協商,且若資方違反上開條款,需繳納違約金600萬元
    • 三、「發放年終與調薪」:資方同意自2018年起,若有盈餘,必須給予員工年終獎金與調薪報導

資方違背團協、切割公司、解僱會員

  • 4月 會員解雇案裁決工會勝訴,11名員工復職決定書

繼美麗華之後,幸福高球場也於2018年4月份罷工(攝影:侯百千)。

  • 4/10 幸福高球場罷工,起因為資方不承認與桿弟間的勞雇關係,調解之後,將14名工會成員停止排班報導,這一場罷工持續了52小時,至4/12下午,雖然談判破裂,但工會為保留戰力,暫時停止罷工報導

  • 5/23 幸福高球場裁決出爐,勞動部裁決決定認為桿弟與球場間,屬「僱傭關係」,並認為公司解雇工會幹部,為「不當勞動行為」報導

  • 9月 因員工計算年資問題,引發美麗華工會與公司認定不同的「到職日爭議」。工會指出有16名會員多年來被當作「臨時工」,資方不承認他們的正式僱傭身份,使得勞保、勞退以及特休假日期計算短缺。先前調解過程中,資方、勞方與勞保局三方提出資料各不同,9月28日工會提出員工的「薪資轉帳證明」,作為勞雇關係起點的新證據報導

2019

  • 美麗華資方因辦比賽需求希望聘僱外包人力,與工會協商後不影響現有人力工作權,同意雇用外包。

2020

  • 1月 美麗華在幹部會議上決策因應比賽需求進用外包人力。
  • 3/17 資方違反團體協約,未與工會協商即強行進用外包人力。
  • 3月 勞資調解不成立,工會將資方違反團體協約一事送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 11/24 資方團體協約跳票,勞動部裁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決定書,工會提違約金600萬民事訴訟,並呼籲資方發放年終獎金。

2021

  • 1月 工會要求年終獎金團體協商,資方拖延並宣告無盈餘故不發放年終。
  • 3/16 董事長黃世杰成立三家子公司(杏中、杏美、美杏),將部分員工分別轉至四家公司,使每間公司人數低於組織工會門檻的30人。
  • 4/8 資方宣告5月8號完成企業分割,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6條第17條,董事長黃世杰(舊雇主)與董事長黃世杰(新雇主)商議,對於工會理事長黃文正不予留用,另解雇9名工會會員(含工會理事長及一名理事,共兩名幹部)。
  • 5/3 工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在新北市勞工局派員見證下,完成兩大決議,包括將新北市美麗華開發(股)公司企業工會更名為「新北市美麗華開發(股)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以及將工會章程組織範圍納入杏中、杏美及美杏三家經營股份有限公司為組織區域,且會員資格亦同。

美麗華工會自2021/5/11開始,展開第二次罷工,圖為工會理事長黃文正於5/15開始,到5/20,達100小時的高空抗爭(攝影:歐碧薇)。

    • 5/10 勞資雙方至新北市勞工局調解,資方主張工會不適格、質疑工會申請調解的合法性,調解不成立。工會於下午一點半召開臨時會議,舉行罷工及設置罷工糾察線之會員投票,全體會員44人中同意票分別為29票及27票,兩者決議皆通過。

    展開第二次罷工

    • 5/11 凌晨三點半,工會發動第二次罷工報導
    • 5/14 新北市勞工局邀勞資雙方進行協商,資方缺席。並陸續有11名會員收到「曠職三日」為由遭到解雇。
    • 5/15 罷工第四天,理事長黃文正剃髮、並步上高台進行高空抗爭報導
    • 5/17 勞動部發佈新聞稿表示因應疫情,工會應暫停相關活動與集會,不過不包括「罷工」報導
    • 5/18 勞資第二次協商,資方再度以疫情為由缺席。新北市勞工局與工會協調後,於新聞稿中譴責美麗華資方解雇行為違法,表示將發函勞動部盡速重啟裁決案,也函請勞動部向經濟部、教育部體育署等機關反映,暫緩資方相關紓困補助申請,並建議經發局暫緩同意美麗華企業分割登記報導
    • 5/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因應 COVID-19 疫情,全國進入三級警戒參考

    第二次罷工:疫情三級警戒下的苦戰

    •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成員於總統府剃頭,表達抗爭決心。(攝影:歐碧薇)

      5/20 工會自桃園林口美麗華高球場苦行七小時至總統府前,贈送總統蔡英文就職五週年大禮,並增加三名成員剃髮,要求政府盡速處理美麗華勞資爭議報導報導
    • 5/31 公司預定舉行分割後的三家子公司(杏中、杏美、美杏)的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工會成員進入球場內確認有無開會,與副總孫世雄在會館門口發生口角衝突,孫世雄表示疫情期間選舉會議延後辦理、公司停業因此無法發公文通知,並揚言對工會成員擅闖提告,工會則表示公司於罷工期間解雇會員,「行為違法」,身為公司員工,入內不犯法。最後則是由員工拍攝會議室照片,工會成員確認會議室無人後離開球場報導
    • 6/2 勞裁110-12號案(4/8會員9人解雇案)第一次調查會。
    • 6/30 工會至新北地院前召開記者會,表示資方以公共安全為由欲派油罐車補充球場內緊急備用油槽用油,工會質疑,球場因疫情停業,緊急備用油的減少是否被移作他用,懷疑資方此舉是想要挑戰罷工糾察線。
    • 7/1 勞裁110-22號案(罷工期間「三日曠職」解雇案)第一次調查會。

    疫情三級警戒禁止室外五人以上群聚,工會以人形立牌於各地繼續抗爭(攝影:歐碧薇)。

    • 7/5 工會製作26面人形立牌到勞動部前排排站,並表示近期收到法院三項暫時狀態裁定,包括4月8號資方以《企業併購法》解雇的工會成員7人,及罷工期間遭解雇11名工會成員,判決確定前資方應予以繼續雇用、以及資方主張工會違法罷工駁回報導
    • 7/9 罷工滿60天二度自林口球場苦行至總統府前,理事長黃文正準備一封給VIP球客的道歉信,內文中除了向球客致歉,也表示希望與公司簽訂團體協約保障工作權。工會也宣告疫情趨緩、解封在即,工會也將備戰、升級抗爭報導
    • 7/12 勞資雙方於新北市政府協商,會議中資方代表表示未收到法院裁定應繼續僱用4/8遭解雇7人的裁定書,因此無法承認員工復職。工會下午再到司法院,希望司法院協助新北地院「想辦法」將裁定書寄給資方報導
    • 工會成員收到台北市環保局「毛髮污染地面」的罰單。

      7/14 工會成員表示,收到台北市環保局對520於總統府前剃頭「毛髮污染地面」的罰單。此外,7月13號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微解封」,週邊高爾夫球場陸續開始營業,不過美麗華公司宣布繼續封場,並在一封給 VIP 球客的信中表示「球場前道路目前仍在部分員工涉嫌違法占據下,考量公共安全性及環境舒適性等,決定繼續封場,並加強各項準備工作。」而7月14號當天也在工會的檢查與監督之下,放行消毒車進入球場進行消毒作業報導
    • 7/21 勞裁110-12、110-22兩案裁決第二次調查會,約定第三次調查會日期為8月24、25號,工會不滿從送案到第三次調查會期間經過100多天。
    • 7/2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自7/17起,COVID-19 疫情警戒由三級降為二級參考

    第二次罷工:撐過疫情三級警戒

    • 7/31 疫情警戒從降至二級後,工會動員車隊遊行活動,有20幾個聲援團體、40多人共30多台車到場參與,在經過球場正門口前鳴按喇叭報導
    • 8/2 工會至美麗華位於大直的總公司靜坐,表示自7月中與資方協商以來,對於雙方撤告、保障工作權、承認工會三方向已有初步共識,目前已進入與律師討論團協文字的階段,但近五日遭已讀不回,要求資方盡速回應,否則將展開進一步行動報導。此外,媒體也報導有球客對於美麗華爭議案不知情,擬對美麗華資方提告以保障自身權益。
    • 美麗華罷工86天,打破2008年新竹新豐寶順罷工紀錄,當年的組織者高偉凱(中)帶著寶順罷工的T恤來訪,與美麗華罷工T恤合照(攝影:歐碧薇)。

      8/5 美麗華罷工,正式超越2008年,86天的寶順製罐罷工紀錄,成為台灣歷史上非關廠抗爭最久的罷工。早上約9點左右,美麗華副總孫世雄帶十多名員工以人工提油方式補充汽油,遭工會發現並成功阻攔,雙方在球場後門發生口角報導
    • 8/12 工會近期得知教育部體育署無視補助辦法中企業「離職全職人數限制」、「不得違反勞工相關法律情節重大」、「不得異動投保單位」等規定,核准美麗華公司用員工人頭請領的紓困金申請共300多萬元,到監察院提出檢舉報導
    • 8/12 歷經官方主持的8小時協商會議,勞資雙方對「部份撤告」及「全員復職」達成共識,並對協議內容的會議紀錄簽字,另等資方代表回去向負責人報告,約定在8/15正式簽署協議報導
    • 8/14 工會指出,資方在12號的協議之外,又再提出2020年工會向資方提出違背團體協約的民事違約金賠償的問題,導致15號的簽約延期報導
    • 8/15 工會到台北車站街頭宣講,講述勞資雙方協議在這一哩路上停住,無法結束罷工的原因報導
    • 8/17~8/20 工會前往勞動部、新北市府、時代力量黨團、司法院等地召開記者會,要求各政府機關盡速出面解決爭議。
    • 8/23 工會上午突襲總統府前道路,阻擋重慶南路交通,往自己身上倒紅漆靜坐,遭中正一分局警方阻攔爆發一波衝突。隨後警方12分鐘內舉牌四次,將工會一行24人強制驅離到總統府前廣場人行道上進行管束,隨後20多人被帶往保警大隊。桃產總秘書長葉瑾瑜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潑紅漆的兩名工會成員被以「妨害公務」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報導
    • 8/23 早上行動完的當天下午,新北市勞工局臨時邀集勞資雙方進行協商,在晚上十點鐘左右簽下「復職」與「撤告」的兩項協議書,新北市勞資關係科李祐承表示,資方同意4月8號利用《企業併購法》不留用的9人,以及罷工期間以「曠職三日」解雇的11人,全數復職。撤訴部分,除保留部份訴訟之外,雙方共撤回了目前爭訟中的二十多個民事、行政訴訟及裁定聲請。除此之外,未來也將兩週一次在新北市產業總工會進行協商報導
    • 8/24 工會在罷工棚舉辦晚會,105天的罷工階段性結束。美麗華工會創下的三個紀錄:「超越2008年寶順製罐廠罷工,成為非關廠案最久罷工紀錄105天」、「一個工會對打四間公司」、「最多解雇且全數復職」,並於隔日撤除罷工棚報導
    • 8/26 早上四點半,工會成員在球場門口集合點名,準時在五點鐘一起走回球場上班。

    罷工結束,爭議未落幕

    • 9/22 美麗華罷工結束後一個月,再度召開記者會,表示團體協約協商會議都還沒開始,卻發生公司否准工會協商代表公假申請的爭議,甚至工會成員在9/7出席勞資爭議民事法庭、9/9出席聯合組織教育訓練、9/13參與工會理事會,均遭曠職處分,工會怒批公司打壓,同時遞出2021年第四次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報導
    • 10/6 工會到新北市政府前控訴公司在幾日前自行公告四家公司(美麗華、杏中、杏美、美杏)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日期,未告知工會,違反〈勞資會議選舉辦法〉第5條第1項「勞資會議代表應由工會產生」,不過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賴彥亨出面回應,說明工會在改組更名後為,「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已不是「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廠場」的企業工會,不適用〈辦法〉第5條第1項,也就是說,目前四家公司都沒有工會,因此辦理勞資會議選舉適用〈辦法〉第5條第2項的三款方式,擇一辦理,辦法裡也沒有「須事先告知工會」的字句報導
    • 11/22 美麗華公司於10月中自行辦理四家(美麗華、杏中、杏美、美杏)公司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勞方代表候選人均由公司事先指派,並開會通過變形工時等決議。工會不滿被解釋架空,認為新北市府放任資方自行舉辦勞資會議選舉,突襲「2021新北耶誕城開箱記者會 」要與新北市長侯友宜對話,後由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出面,陳瑞嘉態度不變,表示依現行法律規定,公司並無違法,並有函詢勞動部,勞動部函釋表示沒問題,雙方最後不歡而散。報導
    • 11/26 工會在勞動部舉辦的「勞動三法十週年研討會」外遞陳情書,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合作科科長劉政彥表示美麗華工會「確有其特殊性」,應可做適度考量,後續將會協助新北市勞工局進行協調。報導
    • 12/1 工會再前往新北市府要求看到「美麗華案特殊性」,要勞工局表態公司舉辦的勞資會議不得取代工會同意權,以及四間公司勞檢都應通知工會,勞資關係科科長盧志銘僅簡單回應,會與勞動部共同檢視、共同討論。
    • 12/3 工會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要求公司檢附會議決議,不過卻收到公司回函表示「公司沒有工會」,於是工會今(12/3)再度突襲「2021新北市耶誕城開城點燈記者會」要市長侯友宜面對美麗華勞資爭議案。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盧志銘說明,新北市勞工局已安排律師專家學者的諮詢會議,等諮詢會結束後再找勞動部與工會、公司一起開三方協商會。
    • 12/28 工會原訂要在跨年夜隔天舉行「企併漏洞任你鑽,架空工會好簡單?」元旦升旗集結行動,因收到勞動部回函明確表態而取消動員。勞動部回函包括承認美麗華工會為「企業工會」,非先前新北市府所指是「關係企業工會」,  也表示與專家學者研議因企業併購法影響勞工結社權益保障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