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美麗華工會幹部兩年前遭到公司利用企業併購惡意解雇,歷經100多天罷工後爭取復工,今(4/12)工會召開記者會指出,十年來台灣有四千件企業合併、分割、收購以及股權轉換案件,目前執政黨立法委員提出《勞基法》第20條修法版本,詢問勞動部對修法的態度,勞動部表示修法牽涉與經濟部、金管會等跨部會溝通,未正面回應修法訴求。
工會認為,《勞基法》第20條規範事業單位改組轉讓時對於未被留用勞工的基本保障,但由於留用條件為「新舊雇主商訂」,美麗華便利用這個漏洞,先將公司分割成三家子公司,但董事長均為黃世杰,使得「新雇主黃世杰與舊雇主黃世杰」商訂不予留用工會幹部,使得企業得以合法解雇勞工。
工會指出,目前立法委員吳玉琴、莊瑞雄、蔡易餘共同提案,並獲15個立委連署支持。修法草案將現行「新舊雇主商訂留用」改為「勞工應全數留用」,留用與否的主體從雇主變為勞工,也新增第三項,契約終止條件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參考。
勞動部回應,併購涉及《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和《勞基法》,勞動部長許銘春也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回應立委質詢時說,因牽涉到經濟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的討論,溝通後再決定要不要提勞動部的草案。
- 參考:〈條目》美麗華球場勞資爭議大事記〉
- 2022/4/6 〈《企併法》修法 美麗華工會籲納勞資協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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