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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
重點必讀
- 一般的「護病比」規範,請參閱條目:〈醫院護理人員的護病比〉
- 關於「專責病房護病比」爭議,請參閱條目:〈COVID-19 專責病房的護病比〉。
四月底、五月初,台灣 COVID-19 疫情爆發,衝擊醫療量能,專責病房每一護理師的照顧的病人數增加,很多的護理師五月初連署,希望守住專責病房1:5護病比。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起初用調高津貼回應,但無法平息護理師的不滿,5/25,指揮官陳時中與護理師召開座談會後,確定「維持1:5、最多1:7」的原則。
事實上,指揮中心從未在專責病房「保障醫護人員勞動強度的護病比」上作過任何規範,現在有一個「1:5」的規定,是寫在津貼發放的〈作業須知〉裡。
該〈須知〉要求如果醫院專責病房一個護理人員照顧病人不足五人時,需要向衛福部交報告,其邏輯為「資源控管」,與關注「勞動強度」及「醫療品質」的每一護理人員照顧病人的上限的「護病比規範」無關。
一般的「護病比規範(醫學中心1:9、區域醫院1:12、地區醫院1:15)」在2019年訂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但其計算方式為只計算「急性一般」及「急性精神」病房,就全國來說,約六成的病床數,且以「全日全院平均」的邏輯計算。
這樣的結果,就是無法反映在不同時段、不同科別的人力需求與勞動現場的狀況;而這一次「專責病房」護病比的風波,也就具體呈現了這個平常「護病比規範」的缺陷;要如何讓基層護理工作可以留住人、讓人覺得這是一個值得付出的工作,不能只是短期的危機處理,而必須做更根本的制度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