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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罷工》勞動部表態:罷工投票適法、長榮快協商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前往勞動部提出「三問」。(攝影:王子豪)

長榮航空與空服員工會的勞資爭議調解破裂後,公司頻頻對外放出新聞稿,例如對外表示,調解會的入廠調查報告表示「長榮日支費(外站津貼)不亞於同業」(參考)、質疑工會投票機制適法性(參考)等。工會今天(5/6)到勞動部,針對長榮的質疑,要求勞動部就相關法律釋疑。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出面回應,表示《勞資爭議處理法》對罷工投票為「直接」、「不記名」兩大原則,強調不會介入投票機制的細節,並呼籲長榮莫在這些地方多作文章,儘出回應工會訴求才是首要之務。

外站津貼「入廠調查」爭議

工會不滿桃園市勞動局,事後公布未經調解員同意的「調查報告」。勞動部今日並未表示爭議是否違法,只呼籲長榮不要在此多作文章。〈長榮空服員罷工》不爽勞工局報告 市府前推擠 罷工升溫

罷工投票的方式

空服員工會將以全體同意票過半、長榮會員同意票超過8成的方式,於5/13到6/4號之間進行。〈長榮空服員罷工》工會公布罷工投票時間與方式

工會今日提出三個問題要求勞動部釋疑,首先,桃園市勞動局日前入廠調查的程序、調解會破裂後,桃市勞動局釋出報告被長榮航空引用是否合法;第二,是要求勞動部說明罷工投票的程序與機制;最後,則是針對公司近日約談勞工與會員,是否違反《工會法》等問題。

金士平首先針對「調查報告」,並未直接回應是否有違法的問題,只表示調查有其侷限。不過他隨即補充,無論如何,調解會已不成立,又有調解委員公開表示不接受調查結果,長榮不應該在報告上多著墨,首要之務是出來跟工會協商。針對長榮罷工投票機制的質疑,金士平說,《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對罷工投票很清楚的寫下兩個原則,「直接」與「不記名」,只要符合這兩個原則就是適法。

至於長榮要求勞動部說明投票的程序、技術及各項細節,金士平說,沒有先進國家是透過立法來規範這些罷工投票的細節,原則上都是透過工會的章程、民主程序來決定。勞動部尊重工會自主,也相信工會在這些細節上會審慎適切的處來來避免外界的疑慮,要長榮不要在在投票這部分作文章。

至於工會指控長榮近期約談員工與工會成員的問題,金士平重申,依《工會法》第35條公司不得對勞工加入工會、參與工會活動、支持罷工等行為,有不當勞動行為或不利對待。金士平最後呼籲長榮航空,對工會來說罷工只是手段,希望公司能聽到工會的聲音,趕快給予善意、有誠意的回應,才是現在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