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核廢最快九年遷出蘭嶼? 蘭嶼青年:多次跳票、遊行將於總統府前靜坐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去年8月,總統蔡英文至蘭嶼,接受蘭嶼部落青年的陳情(資料照片;攝影:林靖豪)。

相關報導

逐惡靈 34年空許然諾 那你能相信蔡英文嗎?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林靖豪、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攝影:孫窮理,2012)。

你知道嗎?

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選址怎麼了?

2009年,選址小組向經濟部提出「台東縣達仁鄉」以及「澎湖縣望安鄉」為「建議候選地址」。不過,澎湖縣政府以《文資法》,將望安鄉「東吉嶼」場址部分土地公告劃為「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迫使選址小組在程序上,必須重頭來過,重新選出兩個潛在場址,使計畫延宕。
 
2012年,經濟部公告遴選出了台東縣達仁鄉的「南田村」與金門縣烏坵鄉的「小坵村」兩個方案。後因在地各界反對聲浪強大,台東縣政府與金門縣政府雙雙以「拒絕辦理公投」為由,使選址程序無法順利進行。
 
2013年7月,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曾表示:「烏坵、達仁鄉,現在已不可能,盼相關部會思考其他方案。」同年10月,發生「核廢料選址法修法事件」,傳出經濟部欲修改法條,改為提出候選場址後,由人民自行連署反對之「反命題公投」,否則視為允許動工。後因社會壓力過大,不了了之。
 
(整理:謝碩元;製圖:劉耘)
 

沒有最終處置場址,低階核廢料怎麼辦?

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的選址,因為地方政府不願配合公投卡住;如果2016年台電仍未能選定場址,經濟部可每年開罰1,500萬至5,000萬元,在此壓力下,台電2014年所提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書(修訂二版) 》中,研擬了「替代方案」與「應變方案」。

2000年,台電與中國「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簽訂了一份意向書,「替代方案」允許台電將低階廢棄物交易至中國處置。考量到政治敏感性、國際上仍無此先例,此「替代方案」有其困難,但仍為無法完成選址情形下的選項之一。

至於「應變方案」,簡言之就是「暫存」的再延續,好換取半衰期下降、新科技出現。「應變方案」分為「暫存於核電廠」與「集中式貯存設施」兩種,「暫存於核電廠」指核一、二、三廠內的低階核廢貯存場,可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18條,將貯存場延壽至60至100年,繼續存放核廢料;「集中式貯存設施規劃」亦非為最終處置場址,其將桶裝廢棄物送至工廠壓縮成餅狀後放入鐵桶內,灌入混凝土及封蓋,直接存放於工廠內。

若2016年台電仍未能獲得最終處置場址,可經陳報經濟部同意後,啟動「集中式貯存設施」方案。其中「核一、二廠恐成集中式貯存設施場址」,即屬之(相關報導)。但原能會2015年3月12日回應表示,「集中式貯存設施」之替代、應變方案尚未啟動,故所核一、二廠所在北海岸恐成集中貯存設施場址一事,純為外界誤解。

 

核廢料「貯存」與「處置」的不同

核廢料的處理,一般規劃為過渡的「貯存」(storage)與最終的「處置」(disposal)兩個階段。「貯存」指的是,將核廢料「暫時」存放於某處,以等待全數移送至適宜地點;相對的,「處置」指的是,在適合的地質環境與條件下,興建最終處置場,將核廢料送入,並「永久」性地棄置、封存。

需規劃最終處置計畫的原因是,核廢料的輻射強度,從低階到高階,半衰期從三百年至上萬年不等,兩者均需要穩定之場址,做集中、長期的監督管理。因此,台灣存放於核能一二三廠、蘭嶼貯存場、龍潭核研所內的高階、低階核廢料,都只是暫時的「貯存」狀態;台電公司正在為高低階核廢料各自尋找適合的最終處置場址,低放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高放有《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

目前國際上,尚無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運轉的例子,主因是在尋找具備足夠社會條件的場址,仍窒礙難行。

 

15號,漢人的總統蔡英文再度來到蘭嶼,核廢料的遷出,仍然是最重要的議題;1982年起,根據達悟耆老的記憶,台電公司以欺瞞的手法,將原先預計海拋的低階核廢料放置在這裡,已經34年了,在過去的歷史上,在達悟族人的抗爭下,漢人政府「遷出核廢料」承諾和跳票的反覆上演,也演了20年了。

1989年,達悟青年在島上發動首度「驅逐惡靈」行動,到1996年,成功將核廢船「電光一號」成功地封鎖在蘭嶼龍門港外,從此,核廢料不再進入蘭嶼,而國民黨政府承諾2002年,將貯存場內的10萬桶核廢料遷出;2002年5月,承諾跳票,族人發動「封島抗爭」,12月11號,民進黨的總統陳水扁承諾「任內(2008年)解決」,新政府願「毅然承擔歷史難題、除去蘭嶼居民心中傷痛」。

後來,承諾跳票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直到2006年才通過,台電規畫,2011年前完成選址作業、2016年前核廢料開始遷出蘭嶼;2016,就是今年,當然,漢人的政府又跳票了。

在2002年,陳水扁承諾,由行政院長成立「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由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委員會共27個代表,包括3分之1蘭嶼在地的代表,針對遷場時程與場址選定的推動,定期召開會議。到了2007年12月,由於貯存場核廢料貯存狀況惡劣,於是展開為期4年多的「檢整」作業,將核廢料重新整理、裝桶,這個工作,也被視為「遷出」的前置作業。

「遷場推動委員會」在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併入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停止運作;但起碼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對於貯存場議題,有「具體承諾」,有「時程表」,甚至也展開了若干遷廠的「前置作業」的動作。

8月15日,蔡英文於蘭嶼鄉公所外,接受蘭嶼部落青年的陳情(攝影:林靖豪)。

但是,我們再來看看,帶著「道歉」態度的蔡英文說了什麼?「具體承諾」沒有、「時程表」沒有,具體的作為更沒有,陳水扁口中的「毅然承擔歷史難題」,變成了蔡英文的「一起找尋解決問題的方法」;蔡英文把重點放到了「真相調查、還原歷史」,以及「補償機制」上面。

而從過去的經驗來看,蘭嶼貯存場遷出一直不斷受阻,一直是卡在「最終處置場」的選址上,這也是為什麼部落會提出貯存場的遷離,必須與選址脫勾的原因,而從蔡英文的回應來看,對於這個訴求,不但沒有承諾,而且是直接打了槍,甚至「請鬼開藥單」地要「相關單位、台電」和民間團體跑到一個相互溝通的平台上來研議。如果陳水扁信誓旦旦的承諾,都無效了,那麼蔡英文這種空洞、抽象的說詞,又怎能讓人相信真能解決問題呢?

而尤其重要的,是從歷史上看,無論1996年,國民黨政府時代的停止向蘭嶼輸入核廢料,或者2002年,民進黨政府的具體承諾,都是達悟族人大規模抗爭下的戰果,絕非漢人殖民統治者突發的善意所致;而今天蔡英文的這場「對原住民族道歉」大戲,戲台上的粉墨登場,戲台下的,未必甘願,卻也只能配合鼓掌,雖說「聽其言、觀其行」話是不錯,只怕時光蹉跎,誤了先機。

【快訊】蔡英文抵蘭嶼與部落對話 達悟青年場外抗議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林靖豪、記者孫窮理報導

下午2時許,蔡英文尚未抵達蘭嶼區公所,警方對場外的達悟部落青年,採取包圍勸離手段(攝影:林靖豪)。

下午2:30,總統蔡英文(左)抵達蘭嶼鄉公所,部落青年謝來光(右)語帶哽咽地唸完蘭嶼青年行動聯盟的訴求,蔡僅回應「辛苦了」,隨即進入鄉公所(攝影:林靖豪)。

今天(8/15),總統蔡英文前往蘭嶼,預計先拜訪本月1號,於道歉儀式(相關報導)上回應發言的達悟族長老夏本˙嘎那恩(Siyapen Nganaen),隨後在鄉公所與部落代表對談,未在受邀之列的蘭嶼青年行動聯盟預計將在鄉公所外,就核廢料貯存場問題,提出訴求。

蘭嶼貯存場於1982年首批低階核廢料進場,至1996年,14年間,超過10萬桶的核廢料進駐,至今34年,族人要求遷出,至今無法解決。部落青年要求蔡英文承諾「立即遷出」,並與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脫鉤,在今年(2016)提出「核廢遷出具體時間表」,由1978年,核廢料貯存港開挖起算,計算賠償,並追究核廢料的歷史正義責任。

蔡英文與部落的對話,以及部落青年場外的行動,請鎖定焦點事件後續的報導。

蘭嶼青年行動聯盟的訴求(資料來源)。

達悟人長期抗爭蘭嶼貯存場(照片提供:希婻瑪飛洑)。

 

明天(3/11)就是廢核大遊行,2月15日時,原能會審議通過台電提出的「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若照計畫施行,最快九年,核廢料可遷出蘭嶼;蘭嶼青年對此表示,政府已跳票太多次,不管政客怎麼說,很多東西都會跳票,而在廢核遊行中,蘭嶼青年仍打算於總統府前靜坐,表達蘭嶼人沈痛的心聲。

過去因核廢最終處置位址無法選定,核廢無法遷出蘭嶼,去年(2016)確定「2016遷出」跳票後,原能會要求台電將「遷出蘭嶼」與「最終處置選址」脫勾,後續台電提出「中繼集中式貯存場」、「核廢遷回原產地」兩種方案,原能會則在今年2月15日通過計畫,要求台電兩案並行、儘快將核廢遷出蘭嶼,若以「遷回原場地案」,最快九年,核廢可全數遷出蘭嶼。

但蘭嶼卻對這「最快九年」仍抱持質疑態度,蘭嶼部落青年聯盟魯邁說,他們有聽說「最快九年」的說法,但遷場去年確定跳票後,政客一直口頭說會協助、會遷走,已經太多言語進耳朵,都已不太令人相信,不管政客怎麼講,很多東西都是會跳票的。

對魯邁來說,最無奈的是立委管碧玲在一月的「道歉」。一月初審《電業法》時,時力與國民黨提案將2021年核廢遷出蘭嶼入法,但在綠委人數優勢下表決失敗,當時管碧玲表示,她除了抱歉,還是抱歉,但核廢遷出不可能在五年內做到,若將其訂為法律,就是用國家法律對蘭嶼同胞說謊。魯邁說,蘭嶼訴求一直未得正面回應,聽到管碧玲說法,「除了難過、無奈,還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這也是蘭嶼青年在今年廢核遊行,選擇在總統府前靜坐的原因,魯邁說,要讓更多人知道蘭嶼的狀況,不管政客在媒體上怎麼說,「核廢料他真真實實的一直藏在我們家鄉的土地上,我們覺得他是原地踏步,才用靜坐方式,表達我們的想法,表達政府對核廢料的動作,在導上真真實實的就是園地踏步,沒什麼進展。」

「我們是不會相信你九年真的是九年」,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謝來光則說,政府一直都是不負責任,「他們對蘭嶼的承諾一直在跳票」。她說,三十幾年來,核廢對蘭嶼人身心靈影響非常深,很多無法看見的影響,一直在蘭嶼發生,比如說近十年離癌率、死亡率都逐年增加,蘭嶼希望的就是,將核廢儘快遷走,若政府真有誠意,很多動作、行政處理應該就要開始進行了。

在2月原能會通過的「遷出方案」中,「集中式貯存設施」方案自啟動至完工啟用時間為八年,場址選定、土地取得作業,應在啟動後三年內完成,加上運輸作業、除役時間,約20年可將蘭嶼恢復原貌;「遷回原場」方案,則是九年進行整備、核廢運輸工作,後續四年除役,約13年後恢復蘭嶼原貌。

「集中式貯存設施」方案難點在地點取得困難,而「遷回原場」方案則是核電廠所在之地方政府、居民表達過反對意見。行政院永續會下設之非核家園專案推動小組,預計3月下旬開會,屆時將確實討論蘭嶼核廢該怎麼遷、何時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