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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亂》台鐵惹議 休息日怎麼算? 勞動部:得以「連續24小時」當一天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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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亂》晝夜大挪移 台鐵依舊沒休、加班費卻變少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孫窮理報導

台鐵產業工會中秋節行動。(資料照片,攝影:梁家瑋)

今天(1/1)是2017年第一天,也是《勞基法》修正後第一個完整月份,許多公司憂心一例一休通過後,班表該怎麼排,各地勞動局電話接都接不完,但今日台鐵產業工會指出,台鐵完全沒這個憂心,員工不僅沒因「法定休息日」施行而受益,反而是台鐵趁機修改班表,減少員工加班費,更將上班時間內的「休息時間」拉長到2小時左右,但這兩小時仍須待命,完全無法休息。

台鐵輪班人員的班表,一直是以3天為一個單位,「日班、夜班、休息日」做一個循環,每班上班12小時,「日班」早上7:30上班、晚上7:30下班,第二天「夜班」,晚上7:30上班,到第3天,也就是所謂的「休息日」早上7:30下班,這也造成所謂「休息日」仍要上班7個半小時的現象。

工會理事洪日月指出,過去配合公務員週休二日,曾協議「週六」輪值員工雙倍工資;若以週一是「日班」為例,一週七天分別是「日夜休日夜休日」,工會理事周鍇表示,台鐵將第二個「休」算「例假」,這個「例假」的前一天算「週六」,發給加倍工資,一個月共5,000元左右。

台鐵產業工會訴求將一週七天改為「日夜休日夜休例」,讓員工在6天兩個「日夜休」循環後,有一個依據「曆日」計算,也就是從凌晨0點,到晚間12點,完整的「一整天」例假;9月中秋「依法休假」暫緩後,產業工會與公司有多次協商;洪日月指出,鐵路局從9月30日起,召開乘務工時排班改進研討會議,至12月23日共計開了5次,但過程中台鐵毫無誠意,與員工討價還價、爭論不休,協商根本沒什麼進展。

12月19日,因應《勞基法》「一例一休」的修正,台鐵發函產業工會,說明從1月開始的新班表,不僅沒有將一週班表改為「日夜休日夜休例」,反而直接將一週的第一個「休」訂為「法定休息日」、第二個休訂為「法定例假」,而這個「法定例假」的前一天,也就不再算是「週六」、也沒有「加倍工資」了。

前面談到,台鐵的「休息日」還是要工作7.5個小時的,那這7.5個小時是不是要用「一例一休」的「休息日」加班工資來算呢?如果算的話,依據《勞基法》第24條,7.5小時,要用8小時算,可以多領到(2╳1⅓+6╳1⅔)小時,也就是12⅔小時的工資,比原來的8小時工資還多。

不過台鐵的邏輯不是這樣的,原本在「日夜休」這個邏輯下,一週「日夜休日夜休日」的班表,在一週中每一個「曆日」都要上班,台鐵是如何閃避掉「每七天有一天例假」的「七休一」規定的?是由於〈內政部(75)台內勞字第398001號〉號函,將例假的「一日」定義為「連續24小時」,而非一個完整的「曆日」所致。

同樣的邏輯,現在被台鐵定義為「法定休息日」的第一個「休」,也同樣有「連續24小時」的休息時間,在這個同樣的邏輯下,「法定休息日」沒有上班,也就不需要再給「休息日工資」了。

周鍇痛批,新法實施後,很多公司憂心加班費要增加,但台鐵卻完全沒煩惱,照工會估算,本來台鐵應因新法施行每月多給付勞工加班費6,000元,但因台鐵直接將「日夜休」的休變成「法定休息日」,加班費不僅沒增加,過去「週六加班費」一個月5,000元也直接不見了。

除了加班費減少外,新班表也將上班時間內的「休息時間」拉長,同樣是7點半上班,12小時之後下班,過去「日班」內休息時間為0.2小時,「夜班」則為1.2小時,新班表則改為「日班」休息時間1.5小時,「夜班」休息時間則為2.2小時。

工會秘書蕭農瑀表示,台鐵將「休息時間」拉長,是要逃避單月加班上限46小時,員工「休息時間」對講機仍不能關掉,要待命、有事情都要出來處理,這根本不是休息;周鍇則說,這段時間雖名為「休息時間」,但台鐵已明白表示,一旦有事情發生,可隨時終止休息、要員工回來做事,這樣不是休息,僅是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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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休假 台鐵工人中秋夜宿台北車站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晚會後夜宿台北車站。(攝影:宋小海)。

聲援工會的台鐵員工戴口罩上工(資料來源:台鐵產業工會)

今天(9/15)是中秋節,原本預計發動「集體休假」的台鐵產業工會,縮小行動規模,晚間7點,於台北車站大廳舉行晚會;晚會中並安排華航空服員、修護工廠等工會幹部,與台鐵員工交換工時抗爭與工會組織的心得,並在現場安排勞工教育的活動;工會幹部將夜宿到明天(9/16),早上夜班人員下班後,將前往行政院表達訴求。

這場夜宿行動,從下午2點起即展開,工會約25名幹部在台北車站集結、戴口罩靜坐,其他聲援工會、但沒參與北車行動的台鐵員工也戴寫「苦」、「累」的口罩上工,表達過勞的心聲;台鐵勞工所打的是一場人力與工時的鬥爭。以台鐵運務(車站工作人員、列車長等)來說,滿額至少需5千3百多人,但現在只有4千3百人,足足少了1千多人,這也導致,一個勞工常常必須做兩個人的工作,超時加班屢見不鮮。

為何人員會不足? 工會理事長王傑表示,台鐵每年都會將缺額提報交通部,並依公務人員錄取程序進行招考,但因台鐵「日夜休」的輪班制度實在太辛苦,新進人員往往一、兩年就離職,導致人員永遠是不足的狀態。王傑說的「日夜休輪班制度」,指的是勞工以「日班、夜班、休息日」三天為一輪,以七點半上工的員工為例,「日班」是早上七點半至晚上七點半,下班24小時後,接著上「夜班」,晚上七點半上到隔天早上七點半,夜班上完到隔日早上七點半上班前為「休息日」。

雖名為「休息日」,但也上了七個半小時的班。台鐵勞工一直日夜休、日夜休的輪替,除了自己的特休外,幾乎全年無休,颱風天也不例外。過勞的場景造就新人不願進來,進來的又快速離職,導致人力不足,人力不足又連帶影響輪班制改善的可能性,惡性循環。

台鐵產業工會從9月6日至交通部號召400名會員上街,9月9日至行政願陳情,要求台鐵補足人力、若實七休一例假後,目前雖初步打開溝通大門,但台鐵尚未有具體作法。工會雖暫緩原本預定的中秋「依法休假」行動,但仍用晚會、中秋抗爭、戴口罩上工等方式展現工會實力。工會表示,台鐵未具體改善前,將持續抗爭,因為這一場戰役,不僅是台鐵基層勞工勞動權益問題,而是一場「台灣勞工休息時間的戰爭」。

空服員工會台鐵大廳靜坐。(攝影:梁家瑋)。

台上領唱勞動者戰歌。(攝影:梁家瑋)。

晚會上台鐵勞工合唱勞動者戰歌。(攝影:梁家瑋)。

空服員工會也至現場聲援台鐵產業工會。(攝影:梁家瑋)。

 

工會理事長王傑表示,中秋「依法休假」行動前,台鐵承諾三個月內改善輪班制度,並召開輪班工時會議,希望工會能終止行動,工會考慮到中秋旅客輸運,決定終止「依法休假」行動,但台鐵新班表只是換湯不換藥,完全沒有任何改變,這種欺騙謊言員工已無法接受,呼籲所有鐵路局員工一起站出來,春節過年時依法休假。

延伸閱讀:〈台鐵班表惹議 休息日怎麼算? 勞動部:輪班下,以「連續24小時」當一日

台鐵產業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台鐵換湯不換藥。(攝影:梁家瑋)

 

 今年(2017)1月1日,台鐵產業工會指出,一例一休通過後,台鐵員工完全沒因「法定休息日」施行受惠,加班費反而變少;台鐵班表的關鍵爭議在於,《勞定基準法》中的休息日、例假是否須以「曆日」(0點到24點)計算,或只要「連續24小時」即可;今日(1/3),勞動部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依據勞動部2002年函釋,只要有晝夜輪班情形,休息日、例假可用「連續24小時」計算,不一定須為曆日。

依勞動部過去解釋,1986年的〈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包含例假「可挪移」、「所謂『一日』係指連續二十四小時而言」兩部分,但在去年(2016)6月該函釋廢止後,例假究竟須一個完整「曆日」,或「連續24小時」即可,引發爭議;黃維琛說,1986年函釋主要針對例假挪移,關於例假計算,勞動部2002年有再做過解釋,例假原則上為0點到24點,但只要有晝夜輪班,大夜班一定會出現跨日,所以在此情況下,還是允許用連續24小時的情況來計算例假。

黃維琛說,休息日邏輯與例假相同,只要有晝夜輪班、跨日,時間點一定會出現繞過第一天到第二天,此情況下「一天」用0點到24點切也不盡然公平,現行解釋一直這樣,不是因一例一休而有改變;他舉例,若都以0點到24點當一天,比如勞工晚上8點上工,那工作前4小時(晚上8點到12點)叫第一天工時,0點到隔天8點算第二天,不用合起來當一天工時看? 所以只要出現大夜班, 大概都要合併來算,既然有合併,休息日、例假也會出現不得不用連續24小時來算。

關於台鐵的狀況,黃維琛說,台鐵主要問題是人力不足,因人力不足,台鐵必須將單月加班46小時上限都算進去排班,才會讓班表變得這麼密集,這部份台鐵主要受限於員額,交通部、行政院都有程序努力在跑。他說,當人力拉上來,班表不用排這麼密集,排班時就會有餘裕,不用將46小時加班上限都用完,那前面一個班、後面一個班之間就會空更大,只要前後一拉開,零點到24點自然就會浮現、勞工就不會這麼累,所以整個關鍵點還是在於他的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