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今年(2017)1月1日,台鐵產業工會指出,一例一休通過後,台鐵員工完全沒因「法定休息日」施行受惠,加班費反而變少;台鐵班表的關鍵爭議在於,《勞定基準法》中的休息日、例假是否須以「曆日」(0點到24點)計算,或只要「連續24小時」即可;今日(1/3),勞動部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依據勞動部2002年函釋,只要有晝夜輪班情形,休息日、例假可用「連續24小時」計算,不一定須為曆日。
依勞動部過去解釋,1986年的〈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包含例假「可挪移」、「所謂『一日』係指連續二十四小時而言」兩部分,但在去年(2016)6月該函釋廢止後,例假究竟須一個完整「曆日」,或「連續24小時」即可,引發爭議;黃維琛說,1986年函釋主要針對例假挪移,關於例假計算,勞動部2002年有再做過解釋,例假原則上為0點到24點,但只要有晝夜輪班,大夜班一定會出現跨日,所以在此情況下,還是允許用連續24小時的情況來計算例假。
黃維琛說,休息日邏輯與例假相同,只要有晝夜輪班、跨日,時間點一定會出現繞過第一天到第二天,此情況下「一天」用0點到24點切也不盡然公平,現行解釋一直這樣,不是因一例一休而有改變;他舉例,若都以0點到24點當一天,比如勞工晚上8點上工,那工作前4小時(晚上8點到12點)叫第一天工時,0點到隔天8點算第二天,不用合起來當一天工時看? 所以只要出現大夜班, 大概都要合併來算,既然有合併,休息日、例假也會出現不得不用連續24小時來算。
關於台鐵的狀況,黃維琛說,台鐵主要問題是人力不足,因人力不足,台鐵必須將單月加班46小時上限都算進去排班,才會讓班表變得這麼密集,這部份台鐵主要受限於員額,交通部、行政院都有程序努力在跑。他說,當人力拉上來,班表不用排這麼密集,排班時就會有餘裕,不用將46小時加班上限都用完,那前面一個班、後面一個班之間就會空更大,只要前後一拉開,零點到24點自然就會浮現、勞工就不會這麼累,所以整個關鍵點還是在於他的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