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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倡議的國定假日

2017年前名稱

日期

現行日期

倡議日期

開國紀念日

1/11

1

1

開國紀念日翌日

1/22

取消放假

1/22

除夕

農12/303

2

3

春節(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農1/14

3

4

農1/25

4

5

農1/36

5

6

 

 

 

農1/47

和平紀念日

2/287

6

8

革命先烈紀念日

3/298

取消放假

 

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清明前一日9

4/47註釋

 

民俗掃墓節

4/4~6中一天10

8

9

 

 

 

掃墓節隔日10

言論自由日

4/7

無放假

4/711

勞動節

5/111

9

12

端午節

農5/512

10

13

 

 

 

端午節隔日14

中秋節

農8/1513

11

15

 

 

 

中秋節隔日16

孔子誕辰紀念日

9/2814

取消放假

9/2817註釋

國慶日

10/1015

12

18

台灣光復節

10/2516

取消放假

 

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

10/3117

取消放假註釋

 

國父誕辰紀念日 11/1218 取消放假  

行憲紀念日

12/2519

取消放假

12/2519

註1:
原住民族另有一日的歲時祭儀假。

註2:
2017年前,參考舊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共計19天。
2016年12月,立法院三讀修訂《勞基法》第37條,俗稱「砍7天假」。修訂後的條文效果,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放國定假日,共計12天。
2024年,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出《勞基法》修訂草案,提出恢復19天的國定假日,但部分假名與過去略有不同。

之前婦女節、兒童節合併,於民族掃墓節前一日放假,現在婦女節恢復為3/8,兒童節恢復為4/4,兒童節放假一天。

孔子誕辰紀念日改(正)名為「教師節」。

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本身也被取消,與其他「砍假七天」,改為僅紀念不放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