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環評與《原基法》的年代
- 1957年 華東工業取得花蓮太魯閣口的新城山礦區礦權,為期20年,進行大理石礦的開採;同年,亞洲水泥公司成立,取得竹東(橫山廠)的礦權。1977年到期,但按規定周遭是當地太魯閣族人的原住民保留地,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才得以開採。
- 1969年 原住民土地清查,需於登記農地上耕作十年才能取得所有權。
- 1973年 華東工業將礦權讓與亞洲水泥,亞泥疑似偽造「土地使用權拋棄書」,聯合當地秀林鄉公所塗銷耕作權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在地族人因此發起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抗爭至今(連結)。
- 1974年 新城山礦區正式開始營運
- 1977年 政府批准新城山礦區展延期限20年,1997年到期。
- 1994年 《環境影響評估法》立法,但諸如亞泥新城山礦場等,並非新設立礦場,就算日後展延也無須再經環評。
- 1997年 政府再次批准新城山礦區展延期限20年,2017年到期。
- 2005年 《原基法》公佈,其中第21條保障原住民的「諮商同意權」,但亞洲水泥在《原基法》公佈前,就已經有採礦事實,也引起亞泥並未踐行當地原住民「知情同意」的爭議。
蔡英文政府,展延、訴訟、與《礦業法》修法
- 2017/03/14 經濟部在三個月內,核准亞泥新城礦區的礦業權展延申請,亞泥又得以多開採20年,2037年到期。
- 2017/03/20 立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礦業法》檢討,質詢礦務局與經濟部官員。當時立委蘇治芬提案,要求即日起半年,凍結所有國有林地礦權展延審核,以待《礦業法》修正案完成,獲得經濟部部長李世光在立法院承諾。但亞泥新城區礦場早在3/14就通過展延,不受凍結展延決議影響。
- 2017/03/23 立委林淑芬等人與環團召開記者會(連結),要求經濟部撤回礦務局許可亞泥展延的處分,讓亞泥可受未來即將修正的《礦業法》規範。環團也在一個禮拜(3/28)後,在亞泥總部門口,上演煙霧與聲光模擬亞泥爆破現場,要求撤銷展延。(連結)
- 2017/04 環團與當地族人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在之後被駁回。
- 2017/06/10 《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勘景時,意外墜機逝世;因其生前憂礦區持續深挖,讓亞泥案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連結)
- 2017/06/13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挖山養魚」言論惹議。(連結)
- 2017/06/13 行政院長林全回應亞泥案,表示將修《礦業法》,未來未經環評的「舊礦」需補環評,並停審目前所有新申請礦業案(連結);6/19,要求撤銷亞泥案聯署人數逾二十一萬人。(連結)
- 2017/06/25 環團發起與太魯閣族人反亞泥遊行,七千人上街,排成「台灣」形狀,要求撤回亞泥展延。(連結)。
- 2017/07 立法院臨時會開始審查《礦業法》修法草案。
- 2017/10 針對經濟部通過亞泥展限案、及被駁回的訴願,族人與環團向台北高等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 2017/11/23 抗議亞泥延長展現許可,族人封路8天至11/30,族人呼籲政府立刻正視並解決亞泥的問題,撤銷亞泥礦權的展限許可,並且儘速修改《礦業法》;數十位太魯閣族人在現場吟唱傳統歌曲、鳴槍、並燃燒起狼煙,舉行祭拜祖靈的儀式,宣示反亞泥護家園的決心。(連結)
- 2017/12/28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轉會)第四次委員會議中,決議舉行「三方會談」,即建議經濟部邀請本案提案人太魯閣族帖喇‧尤道(Teyra Yudaw)委員、該會 3 位代表委員、太魯閣族當地部落會議代表,以及亞泥公司召開會議,共同討論目前所面臨的情況,以及解決爭議的可能性參考。
- 2018/03/25 亞泥案展開首次政府、亞泥與部落的「三方會談」,自救會批評亞泥過程並未正面回應訴求,懷疑是緩兵之計(連結)。「三方會談」共在2018年舉行3次,但並未達成有效的結果。
- 2018/5/30 《礦業法》送出委員會,有部分條文仍待黨團協商。而在「舊礦補做環評」的條文上,則在立委高志鵬發動的突襲下,通過「大礦三年內、小礦五年內進行環評,未在期限內通過環評者,廢止其礦業用地」,若通過,全台有120多個礦場需補辦環評,包括新城山礦場。(參考)
- 2018/6/17 第一次協商時,主持協商的立委廖國棟以「需辦理公聽會與考查」為由,拖延了一年都沒動作。
- 2018/06/26 亞泥股東會,環團與族人抗議,與警方、場地人員發生推擠衝突。(連結)
- 2019/5/2 《礦業法》第二次黨團協商;5/21第三次黨團協商;5/29第四次黨團協商,廖國棟作出決議,送進院會改由院長蘇嘉全召開協商(連結)。
- 2019/06/12 監察院糾正原民會、花蓮縣政府及秀林鄉公所,指出政府辦理亞泥租用花蓮礦區位於原住民保留地,而未善盡保障原住民生計的職責。(連結)
- 2019/06/24 亞泥股東會,環團與族人二度抗議,股東會上董事長徐旭東被詢問何時遷亞泥礦區時,他表示「挖到不能再挖為止。」(連結)
法院撤銷亞泥展延、《礦業法》修法歸零
- 2019/07/11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判決,撒銷新城礦區礦業權的展限。法官表示,經部在核准礦權展限時,沒有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中的諮商同意權(新聞稿、判決)。經部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再考慮下一步。亞泥則是表示要上訴。(連結、連結)
- 2019/09/02 經濟部表示,經多方評估,基於尊重原住民權益、社會和諧,對於亞泥展延20年的礦權一案決定不上訴;礦務局長徐景文表示,但由於亞泥案已進入下一階段司法程序,未來將會依法院最終判決,決定是否要求亞泥重辦展延程序。(連結)
- 2019/11/17,總統與立委的任期即將屆滿,蔡英文參加競選辦公室成立活動,環團於旁邊的大樓懸掛抗議布條(參考)。
- 2019底,確定在第9屆立委任期內,沒有完成修法。依「屆期不連續」原則,近3年的修法爭議無疾而終。
- 2020/6/22 亞泥在股東會前夕,發佈新聞稿表示,將依《原基法》第21條的精神,透過諮商程序,與玻士岸部落族人共同協商。(亞泥新聞稿)
- 2020年底,亞泥開始與玻士岸部落會議討論,希望進行諮商同意投票。過去自救會基本希望亞泥離開,而部落會議則希望亞泥留下,但給注地方更多資源。
- 2021/4/11,亞泥舉行諮商同意的說明會,部落會議提出30項條件。亞泥後以21項承諾來回應,部落並不滿意。
- 2021/9/16,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亞泥上訴,新城礦區礦業權的展限確定撒銷。但撒銷後,是回復到「礦業權的展限審查中」的狀態,依現行《礦業法》第13條,仍可持續採礦(新聞稿)。
- 2022/2/12,在反對投票族人的抗議中,玻士岸部落諮商同意投票仍然順利舉行,最後以294票同意、45票反對、14票廢票通過報導。
參考資料:
- 廖昶鈞|太魯閣亞泥案:礦業、環保與原住民
- 還我土地長路漫漫》亞泥礦區爭議20多年訴訟仍無解!至今僅2原住民取回土地所有權
- 家住新城山礦區下 富世原民心驚求撤銷亞泥礦權
- 管仁健觀點》亞泥當年是怎樣取得花蓮礦權的?
最後編輯:2021/9/17 王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