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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蜜、血汗與戰爭:帝國烽火下的糖鐵南北線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

糖鐵西港線沿線。(攝影:孫窮理)

西港糖鐵保存近況

「堀仔頭小森林」帶著樂器,前往台南市政府,表達對市府一面協調,一面對變更設計案招標的抗議。(攝影:孫窮理)

在諸端保存的奔走下,台南西港的糖鐵及旗站2211-001,現在還沒有拆,不過這是暫時的狀況,台南市政府提出外環道路2211-002與糖鐵共存的方案,還在跟「堀仔頭小森林」等保存團體與居民協商,台南市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科長鍾南豪說,道路不可能為了糖鐵繞路,否則就要變更都市計畫,在這個前提下,所謂的「共存」方案,是在既有的道路計畫範圍內,改變路和人行道的配置,讓未來鐵路可以座落在人行道上、旗站則「易地保存」。

前情提要
了解西港糖鐵及文資審議的議題,你一定要看一下:〈文資保存的「逃逸路線」:看岌岌可危的糖鐵西港線〉。
文化部雖然極力說明糖鐵保存,以及跨部會、縣市協調的重要,不過對西港糖鐵,起不了作用:〈啊鄭麗君不就好棒棒,真的嗎?

簡單說,無論方案是什麼、將來如何蓋回來,鐵路和旗站都還是要拆;最讓保存團體憤怒的,是台南市政府一面跟居民「溝通」,卻一面在做「招標」的動作,去年(2017)12月28號,在居民幾度的抗議下,在三度流標後,工務局還是成功地把兩個標的其中一個(南段)標了出去,接下來,「蓋」會怎麼蓋不知道,但是「拆」,只是時間的問題了。

糖鐵西港線,屬於「糖鐵南北平行預備線」的一段,去年10月份,在兩度提報市府,都決議「不列冊追蹤」之後,保存團體發動跨8縣市,針對整個北起台中車站後站,南到高雄市籬仔內站,整個「糖鐵南北線」提報,這個動作,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條「跨縣市」,以及前年(2016)7月27日新版第4條「系統性」文資問題,過去中央和地方都沒有處理過,現在文化部也正進行跨部會、跨縣市的討論,商量保存之道,不過,中央的這個動作,頂多只是讓地方的動作緩了一緩,對眼前的情勢,已經起不了作用。

西港旗站。(攝影:孫窮理)

「堀仔頭小森林」嘗試修復西港旗站前糖鐵的轉轍器。(攝影:孫窮理)

從二林蔗農事件說起:殖民體制下的「自由農」

什麼是「糖鐵南北線」?

簡單地說,這是一條把台灣西部各區的糖業鐵路串接起來,南北縱貫的糖業鐵路,它產生的背景,是1950年代的冷戰時期,為了避免台灣西部唯一一條動脈「台鐵縱貫線」,因為戰爭等因素而中斷時,有第二條南北運輸的管道。這使其超越了「糖業」的格局,而被賦予更大的「戰備」與「交通」的意義,就好像1922年建成,北起竹南,南到彰化的「海線鐵路」,「南北線」可以視為台灣南部的「海線」,它所綿延的距離達263.6公里,較僅90.2公里長的海線鐵路,規模更大。

不過,僅是如此的描述,不足以說明「南北線」在1950年代出現的時代性價值,我們得從台灣糖業,與糖業輻射出來政治、文化的歷史,看待這個重要的地景;一條可以跨越各縣市的糖業鐵路,它的重要性在哪裡?我想從「二林蔗農事件」開始談起。

1925年10月22號,彰化二林地區不滿「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林糖)」的甘蔗收購價格,彰化二林農民阻止會社採收,與警方發生衝突。警察一度揮舞佩刀威脅,但後來農民以石塊、蔗桿反擊,並將警察配劍搶走;第二天,警方包圍「二林農民組合」理事長、「台灣文化協會」理事兼二林支部長、醫師李應章的診所,除李應章外,當天共逮捕93人,39人被起訴。

和我們今天看到的各種抗爭,警察強力介入這些故事很像,二林蔗農事件,最終也從一場抗爭,變成司法的形式。

事件發生後,震動了當時日本左派政治運動勃興的日本國內,1927年3月,「日本勞動總同盟2042-003」派出律師,也同時是社會運動者的麻生久2042-002與布施辰治2042-001來台為農民辯論2042-004,二林事件的被告,被控的罪名,也都很「現代」:第一,是破壞社會秩序的「騷擾罪」(當時日本《刑法》第106條),第二,是「業務妨害罪」(第233、234條),以及「公務執行妨害罪」(95條)。

被指為首謀的李應章,當天並不在場;他在1925年成立台灣第一個「二林農民組合」,透過演講、寫作歌曲,鼓動農民對「會社」的不滿,事件發生後,農民從警察手中奪下的佩刀,也是送到他的診所裡面去,因此,檢察官以「騷擾罪」和「業務妨害罪」,求刑5年。

法庭辯論內容,讓人不感到陌生,麻生久認為,阻止收割,是農民與「會社」之間議價的正當行為,如果這也被當犯罪,那所有私人間的爭議(像是勞資爭議),不都是犯罪了嗎?麻生久說,警察拔刀的行為明顯不當,他們如此維護「會社」的利益,更大有問題;「凡稱公務是要有帶國家的性質,然警官拔劍保護『會社』也是公務嗎?」2042-007

之後,李應章被判刑8個月2042-009,總共25人被判刑3個月到1年不等;事件後,農民運動延燒全島,各地「農民組合」紛紛成立,到1926年9月,由簡吉領導的「台灣農民組合」成立…2042-008

蔗農與「會社」間的拉扯

糖業,是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給台灣編派的一個任務,也同時是日本大財團,從對農民的剝削上,獲取巨大利潤的來源。

不過,從「二林蔗農事件」種種「現代」的形式,可以看出,農民是「自由」的身份,並非處於奴隸的地位,他們擁有土地,具有「議價」的選擇權。而糖業資本與殖民政府,也並非單單使用武力鎮壓,而是透過各種國家政策,使得這些「自由」的農民,不得不就範。

既然有「議價」能力,就有「議價」的籌碼,1925年,讓二林農民感到憤怒的起點,是他們和鄰近的明治製糖(明糖,溪湖製糖所)比較,「林糖」的收購價格比「明糖」低,由「會社」壟斷的肥料的價格又比「明糖」高;而甘蔗過磅時的斤兩,全由「會社」決定,在「甘蔗給『會社』磅」的過程中,農民再受一層剝削。

在甘蔗採收的季節,「會社」甚至連收購的價格都不會公佈,理由一堆,說要以各「會社」,及世界的糖價作參考評定價格、兩期調查的過程很複雜,等到調查完,甘蔗的採收期就過去了;「林糖」的肥料比人家貴,是因為我們的肥料比人家好,說秤有問題,但是這些秤都是官秤…等等。

而農民的訴求,則是:收割前要公佈收購價格、肥料可以由蔗農自由選購、「會社」要跟蔗農協定價格、過磅時,要會同蔗農代表共同監督,以及「會社」要公佈肥料分析表…等等。從這些訴求,我們大概可以了解,麻生久所主張的農民阻止「會社」收割是一個「議價」爭議的正常行為、是一個談判的手段的意思了。

當然,事情比較複雜的,是10月22號當天,農民阻擋的,是同意讓「會社」收割的農民(謝才)的蔗田;為了打壓農民的議價能力,「會社」採取的手法,是拉攏部份的農民,提供「會社」原料,同時也透過各種手法圈地,以雇工的方式栽植甘蔗,面對這種手段,農民也不能不採取更集體的方式,才能夠跟「會社」取得較平等的議價關係,因此,類似「農民組合」,可以組織農民集體議價的組織,就顯得非常重要。

二林事件爭議的範圍,還僅止於農民與個別「會社」的爭議,沒有碰到一個更根本的政策問題,既然「明糖」的價錢比較好,把甘蔗賣給他們就好了嘛,為什麼不行?

這就是重點了。

「原料採取區域制」與日本大資本壟斷性的糖業政策

早在1905年,總督府頒佈《糖業取締規則》,設定了「原料採取區域制」,農民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是不可以把原料運出區域外,跟其他的「會社」做生意的;也就是說,甘蔗的買賣,並不是一個「自由市場」,在全台灣被分區切割下的數十個「原料採取區」裡,「會社」做的是獨門生意,農民也就沒有辦法討價還價,這是殖民政府為財團剝削農民而定下的遊戲規則,限制了農民的「議價」能力。

當時,二林地區屬於「林糖」溪州糖廠的「原料採取區」,在這個區域,農民只能把甘蔗賣給「林糖」,也只能向「林糖」購買肥料,這構成了各「會社」對農民的壟斷利益。

在1905年這一年之前,日本資本對台灣糖業的發展,是採取觀望的態度的,台灣的親日資本,包括打狗(高雄)陳中和2042-011、台南王雪農及台北林本源2042-012及辜顯榮2042-013先投入糖業生產,總督府在1902年頒佈《糖業獎勵規則》,陸續進行淘汰以獸力推動的「舊式糖廍」、發展機器推動的「新式糖廍」,再淘汰「新式糖廍」,發展大型的「新式糖廠」;1905年的《糖業取締規則》下,對糖廠的設立採取「許可制」,再訂定「原料採取區域」,確定了糖資本壟斷性發展的遊戲規則。

1905年的重大事件,是日本在「日俄戰爭」中獲勝,一個飽受西方殖民威脅的的東方國家,戰勝一個「西方列強」,給予日本資本海外輸出的龐大動力,除了早在1900年,就在台灣插旗,建立「台灣製糖株式會社(台糖)」的三井財團之外,三菱財團設立的「明治製糖(明糖)」、以及藤山雷太家族的「大日本製糖(日糖)」開始大張旗鼓地動起來,日本資本更透過增資的方式,將王雪農的「鹽水港製糖(鹽糖)」奪走2042-006

1910年,總督府頒佈〈製糖能力限制令〉,將資本集中的「新式糖廠」外,糖業生產的形式排除,創造大資本壟斷的條件;1911年,從列強手中收回關稅自主權2042-005後,日本更建立「關稅壁壘」,保護台灣的糖業資本:廢除台灣糖的輸出稅,並提高如荷屬爪哇等低價外國糖的進口稅,並以補助、融資等方式鼓勵台灣糖業的發展,台糖、明糖、日糖、鹽糖四大日本資本壟斷的形勢,於是漸漸成型。

第一次大戰(1914-1918)以及戰後的「大繁榮」期間,各項經濟物資價格暴漲,造成糖業資本快速發展的機會,但隨著戰爭結束,全球糖價大跌,糖業資本的危機也就跟著發生,不過「經濟危機」,對資本的邏輯來說,卻是更大規模壟斷的契機。

「二林事件」發生後的隔年,1927年,「林本源製糖」被「鹽糖」收購,這一年,爆發對台、日衝擊極大,甚至可視為二次大戰導火線之一的金融風暴,台灣壟斷樟腦專賣、在一戰中大發戰爭財的「鈴木商店」倒閉,連帶使大量(七成)貸款依賴「鈴木商店」的台灣銀行停業、差一點也跟著倒閉,趁著金融危機,四大資本將早期投入台灣糖業的日本糖商資本經營的「會社」也一一合併;到了太平洋戰爭前夕(1942),陳中和家族的新興製糖被「台糖」合併,全台糖業除四大資本外,再也看不到其他資本的空間。

二次戰後,國民政府來台接收日產,1945年11月,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台灣糖業監理委員會」,1946年5月,「台糖公司」在上海成立,接手由監理委員會改組的「接收委員會」以四大資本為區分的四大分區,將台灣糖業整合進單一國營資本壟斷下,1950年,韓戰爆發,在美國的扶持下,以接收日產建立的國營壟斷資本為基礎,從輕工業到重化工業,台灣扮演圍堵共產勢力的軍事前線,以及美、日資本代工基地的任務,50到60年代,撐起日本殖民經濟的台灣糖業,依然扮演關鍵的角色。

糖業帝國主義的血管:糖業鐵路

現在,我們來看看台灣糖業鐵路與「南北線」。

糖鐵的建設,是日本考察夏威夷茂宜島(Maui)上的糖業鐵路「Kahului Railroad」而來的,與「Kahului Railroad」914mm的軌距不同,台灣糖鐵採取762mm的軌距2211-100

夏威夷在1795年,由卡美哈梅哈一世(Kamehameha I)統一完成建國,成立夏威夷王國,但帝國主義殖民者從來不曾放棄過這塊土地,英國和法國都先後宣稱過擁有它的主權;1893年,美國糖業資本家發動政變,在美國以「保障本國產業」為由派兵支援下,推翻了利留卡拉尼女王(Queen Liliuokalani),短暫地建立了一個「夏威夷共和國」,1898年併入美國(參考)。

在此之前,日本移民進入夏威夷的數量,是遠遠大於美國的,在美國併吞夏威夷的過程中,一度引起美日間的緊張,這段時間,剛好也就是中日甲午戰爭(1895)與日俄戰爭(1905)之間,日本西線開戰之於,無暇東顧,當時的日本,也沒有能力與美國一戰,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這塊肥肉進了美國人的嘴裡,不過在較台灣發展得更早的夏威夷工業化製糖經驗,日本人是參與其中,並將它們帶到台灣,這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殖民地上來的。

在1876年,美國對夏威夷王國免除砂糖的進口關稅的條件下,因應大量增加的出口需求,夏威夷政府在茂宜島上建設第一條全長24公里的糖業鐵路「Kahului Railroad」,於1879年鋪設完成。(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糖鐵的蒸氣火車頭「糖鐵350」,現存於新營糖廠。(攝影:孫窮理)

不僅是糖鐵,日本也將夏威夷的「玫瑰竹蔗」種引進台灣,1920年代之前,高大的「玫瑰竹蔗」種甘蔗幾乎取代了台灣原本的蔗種,後來由於傳染病等因素,才開發新的蔗種取代;糖鐵與糖業是跨越國界與時空,帝國主義殖民經濟的一個象徵物。

在台灣,從1907年,「台糖」高雄的橋仔頭糖廠開始鋪設,除了作為糖業的運輸外,1909年「鹽糖」的「新營到岸內」,也就是後來被稱為「布袋線」的這一段,也兼營客運,成為最早的「輕軌」客運的源頭。

若以日本時代各糖業資本與「原料區」分區壟斷的狀況來看,糖鐵分屬不同資本所建設,用以運輸「原料區」內的原料,因此,在各原料區中,呈現一個網狀的結構,但甘蔗本來就不能跨區運送,糖鐵也就沒有跨出「原料區」建設的需要;我們可以下圖,大約是日本時代「鹽水港庄」範圍內的糖廠和糖鐵來看:

在這個區域內,共有五座糖廠,其中蕭壠(佳里)、總爺(麻豆)兩座糖廠屬於「蕭壠原料區」,為「明糖」所有;而烏樹林糖廠及「原料區」也是「明糖」的,夾在中間的「岸內原料區」則屬於「鹽糖」的新營總廠和岸內(鹽水)糖廠,在這三個「原料區」內,「明糖」和「鹽糖」各自蓋各自的鐵路,互相沒有關係。

基本上,糖鐵在各「原料區」內,成網狀分佈,而上圖中,另以紅色標示,縱貫這個區域的,就是將不同「原料區」內糖鐵串接起來的「南北平行預備線」;縱貫各資本所屬「原料區」的這條鐵路,要做什麼?這已經不能完全從糖廠或者糖業生產的角度來看,它是戰爭的產物。

從「公用線」到「南北線」:帝國主義下的經濟與戰爭

1942年,日軍終究還是攻擊了夏威夷(歐胡島上的珍珠港),這個在四十多年前,他們無力取得的殖民地,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台灣西部唯一一條南北的大幹線就是台鐵的縱貫線,如果給美軍轟炸一斷掉,整個南北的運輸就要出問題,為了戰略上的需求,日本政府於是開始規劃,在既有的糖鐵基礎上,串連出一條與台鐵縱貫線平行的「公用線」出來(參見洪致文〈大驚!原來糖鐵南北線的想法是日本時代就搞出來的~ 〉)。

不過,在這種兵荒馬亂的時候,要把未必是總督府可以管制、相互之間又競爭激烈的四大資本整合起來,談何容易,直至二戰結束,這條「公用線」是否曾貫通過,已經甚難考證;這項任務,要留待緊接著進入另一個戰爭體制的國民政府來完成。

在台灣與中國軍事對立、戰雲密佈的氣氛下,基於與日本殖民政府同樣的問題意識,國民政府完成了作為台鐵縱貫線戰備的「南北線」;在全盛時期的南北線,北起台中後站,南至高雄籬仔內,全長263.6公里,可以說是繼台鐵竹南到彰化的縱貫線「海線」之外,一條台灣南部的「海線鐵路」。

糖鐵「南北線」將零散分佈在各「原料區」的糖鐵串連成一條南北的大動脈,使糖鐵進入了最輝煌的時期,它的出現,也象徵著日本殖民時期,緊緊壓在農民身上的四大糖業資本與「原料採取區域制」的終結,糖業進入單一國家資本:台糖公司壟斷的歷史新階段,也標示著戰爭與資本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回到「二林蔗農事件」的1925年,也就是大正14年,隔年,大正天皇逝世,結束日本史上特異的「民主」時期,而這段時間,受到「內地」政治氣氛影響下的台灣,總督府也在「內地延長主義」政策下,在台灣實施著較溫和的統治政策,引入了部份「民主」與「法治」的制度。

從「二林事件」審判的過程,我們可以感受到,當時的氣氛,和今天社會運動與警察、司法,以及國家、資本的拉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一些論者以為,這是殖民政府在台灣推動「法治」的一個徵象;不過,值得注意的事情是,「法治」對壟斷資本對農民的剝削是起不了作用的。

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較西方國家「後進」的日本(殖民)政府,利用國家機器的力量,大力扶植壟斷資本,從台灣的糖業政策、日本的關稅保護措施,乃至為壟斷資本服務的警察和司法,都可以看到這個「民主法治」體系的本質,當然,也照見了我們今天「民主法治」的本質;而這樣的體制,更加阻擋不了進入1930年代之後,日本軍國主義的興起。隨著戰爭機器的快速茁壯,日本國內,到殖民地台灣的高壓統治,隨著戰爭的需求,很快地取代了「大正」時期的開明,統治者輕易地回收了「民主法治」。

我們看到,貫穿其中的「戰爭」:1895的甲午戰爭、1905的日俄戰爭、1914到1918的第一次世界大戰、1931年的滿州事件、1937的侵華戰爭、1941年的太平洋戰爭,一直到1945到1949的國共內戰,與1950到1952年的韓戰,以及之後的「冷戰」,壟斷資本的發達與資源掠奪,與「戰爭」始終是密不可分的。

1935年,台灣始政四十週年博覽會糖業館入口「糖業是台灣文化之母」。

1935年,總督府舉辦的「台灣始政40週年博覽會」上,於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旁設立「糖業館」,入口處寫著「糖業是台灣文化之母」;台灣文化的母親是什麼長相呢?當時台灣糖產量居世界第四位,砂糖出口僅次於在美國大資本勢力下的古巴,以及作為荷蘭殖民地的爪哇,為世界第三。事實上,無論就自然或社會條件來看,台灣與這些地區相比,尚有許多先天不足的地方,是帝國主義戰爭下,貿易、產業政策相伴的作用,從台灣農民的身上,榨出血汗,創造糖業的奇蹟,使台灣擠身於帝國們的「流著糖與蜜」島嶼之林。

而台灣的這些友伴們:用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的話說,是「強大的敵人們」,又無一不是從帝國的烽火試煉中走過百年,直至今天。

重尋荒煙漫草間的糖鐵南北線

現代性的神話之一,就在於它採取與過去完全一刀兩斷的態度。而這種態度就如同一道命令,它將世界視為白板(tabula rasa),並且在完全不指涉過去的狀況下,將新事物銘刻在上面,如果在銘刻的過程中,發現有過去橫阻期間,便將過去的一切予以抹滅。因此,不管現代性是否以溫和而民主的方式呈現,還是將帶來革命、創傷與獨裁,它總是與「創造性的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有關。

這是馬克思主義地理學者大衛・哈維(David Harvey)在《巴黎,現代性之都(Paris,capital of modernity)》一書開頭的一段話;套用在今天西港糖鐵與「南北線」所面對的處境,實在再貼切不過;追逐者一個現代都市發展的想像,市政府的推土機逼向每一吋與「過去」連結的記憶;「溫和而民主」的方式,是將他們變化成現代地景旁,供人賞玩的標本,「共存」方案也就成為「創造性的破壞」。

重尋掩沒於荒煙漫草間的「南北線」,鏽蝕的軌道上,殘留著國家想要磨除的,過去的痕跡,而它,刻劃著今天我們的樣貌。

糖鐵的水泥枕木。(攝影:孫窮理,西港旗站前)

德馬牌內燃機車。(攝影:孫窮理,新營糖廠)

德馬牌內燃機車駕駛座。(攝影:孫窮理,新營糖廠)

可行駛台鐵1067mm軌距,與762mm軌距的「三軌區間」。(攝影:孫窮理,新營廠前站)

《焦點事件》將在「帶路博奕2018」計畫:關於「帝國主義」、「自由貿易」、「國際衝突」…等問題意識下,規劃一系列的活動,直接與大家面對面,希望從「在地」到「全球」,從具體的事物出發,討論這些最「大」的問題,對我們的影響。1/14(日)下午1:30,將在台南近年幾年來重要的社運/藝術/生活地標「能盛興工廠」舉辦第一場座談。

主題就是「從糖鐵南北線看台灣的殖民經濟與帝國戰爭地景」與談人為:鄭敦哲(堀仔頭小森林)、林奎妙(台北文資守護聯盟)、孫窮理(焦點事件記者)(詳情請點進)。

想參加者到這裡報名,讓我們知道你會來。

「能盛興工廠」即將在1/18-20舉行「告別派對」之後,結束營業,不管是能盛興的舊朋友,或者只是慕名,卻沒有親臨過的朋友,1月14號,不要錯過這可能已經是能盛興最後的一場活動。 還有,《焦點事件》的運作,以及「帶路博奕2018」計畫非常需要大家捐款支持,請動個手,助我們一臂之力。

註解
  • 旗站,在日本時代稱為「信號站」,又稱「分歧」,為不同段的糖鐵交會處,用以調度車輛的設施。西港旗站位於「西港線」與「八分線」的交會處。

  • 「西港外環道路」,是中央補助的「(民)104-107年生活圈道路」計畫中,台南市政府爭取2.61億,預計將西港大橋以北,台19甲線長度1.85公里的道路拓寬,除了週邊居民土地要被徵收外,直接影響的,便是與台19甲線平行的糖鐵「西港線」,以及「西港旗站」;2017年4月12號,在內政部歷經4次土地徵收審議後通過。

  • 布施辰治在多起與韓國人有關的案件中協助辯護,並強烈抨擊日本對韓國人的壓迫,被韓國媒體稱為「日本的辛德勒」,2004年,韓國政府並頒贈大韓民國建國勳章給他,是日本人中唯一獲得該勳章的人;1928年年3月15日,田中義一內閣大肆逮捕共產黨員及其支持者(315事件),1929年,布施辰治為共產黨辯護,卻以「不當辯護」為由遭到起訴,1932年被剝奪律師資格,1933年更因其所屬的「日本勞農辯護團」入獄。

  • 麻生久早年從事礦工的組織,1920年創全日礦工聯合會,1926年參與創立日本農民組合,農組分裂後,建立「日本勞農黨」,1930年代後,政治立場日益右傾,1936當選眾議員,1940年投靠近衛文麿內閣。

  • 「日本勞動總同盟」的前身為1912年成立的「友愛會」,一戰後,「友愛會」從原本的改良主義、勞資和諧路線,發展成具戰鬥力的組織,1921年「總同盟」成立後,受到共產主義影響,通過「革命綱領」,要求實現自由平等新社會;1925年「總同盟」發生分裂,親共產黨的左派份子遭到開除後,另外成立「日本工會評議會」,「總同盟」因此成為右傾的總工會,1932年修改綱領,轉向工會主義,1936年與「全國工會同盟」合併後,改名「日本勞動總同盟(全總)」,並於1940年解散。

  • 麻生久與布施辰治台灣行,除了幫二林事件農民辯論外,還有運動上的意義,尤其是布施辰治,他應簡吉之邀,在十天不到的時間裡,走遍台灣南北,以日語演講、簡吉翻譯三十幾場,除了為二林農民辯論外,也批判日本帝國主義與台銀壟斷的台灣金融經濟,呼籲台灣民眾團結與資本家、統治者鬥爭。

  • 日本與西方國家簽訂「不平等條約」放棄治外法權、關稅自主權等,始於1858年《安政條約》,明治維新(1867年大政奉還)後,欲與各國訂定平等新約,幾經周折,直至1899年才完成談判,訂定《關稅定率法》,到1911年,舊的不平等條約全部到期後,才取得完全的關稅自主。

  • 王雪農曾在日本橫濱工作,通曉日文,1895年乙未戰爭時,曾協助日陸戰隊登岸;1903年,王雪農創立「鹽水港製糖會社」,1907年,安田幸兵衛、荒井泰治等日資加入,將原有30萬日圓資本額,增加到500萬日圓,改組為「株式會社」,由日人取得主導權。
    在宮川次郎《鹽糖の槇哲》書中,對鹽水港易主的過程,有如下的描述:「在會社工場的二樓會議室與王雪農由晚上七點商談到九點沒有結論,技師長崛宗一命令下,停止工場運轉,並關上電燈恐嚇王雪農,最後村上廳長說服王雪農,王雪農退出,讓與荒井泰治,臺灣總督府給與王雪農斗六赤糖的特權…」。

  • 二林事件一審開庭過程,請見《彰化縣二林地區地方學第二期》p.38,李根培〈二林蔗農事件法庭辯論經過之研究:以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公判為例〉。

  • 台灣工農階級的組織,不能孤立於全球社會主義運動的潮流來看,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1918年,日本「米騷動」後,社會主義運動集結,1922年「日本農民組合」、「日本共產黨」成立,台灣農民的組織者如簡吉、李應章等,不僅受到中、日兩國工農階級運動的鼓勵,更與這兩者有著密切的組織關係。
    1928年,同時受到日共與中共指導的「台灣共產黨(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在上海成立,台灣農民組合的簡吉、趙港等人,於是加入台共,其後,農組實際上便由台共所領導,成為台共的外圍組織,1929年,殖民政府對農組進行大規模搜捕(二一二大檢舉),使農組力量大挫,卻也更加深農組的激進化,以及與台共的結合。
    1929年,在日本法西斯主義氣燄高張的環境下,日共成員遭到大規模逮捕,共產黨人或懺悔、轉向、或遭嚴刑拷打致死,日共被消滅;1931年,殖民政府也在台灣對共產黨人進行更高壓的肅清,台共主要領導人遭到逮捕,組織瓦解,同時農組也在當局的取締下淡出歷史的舞台。

  • 李應章服刑期滿後,因遭總督府通緝,離開台灣到中國,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與1947年,在「二二八事件」中,組織「二七部隊」最後一搏後轉赴中國(1948),加入中共的台共領導人謝雪紅同為中共之下,「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盟)」的成員。

  • 1903年,陳中和家族創立「新興製糖株式會社(新糖)」,1905年,在高雄大寮庄設立新式製糖工場「山仔頂製糖所」,是台灣資本設立的第一個新式製糖工廠。1925年,陳中和欲收回放租的農地,引發佃農不滿,在簡吉等人的領導下,組織「鳳山農民組合」,為簡吉所領導成立最早的「農民組合」,1926年,「鳳山農民組合」與新糖爆發嚴重衝突,遭到當局取締。1941年,「新糖」被三井系的「台糖」併購,「山仔頂製糖所」改名為「大寮製糖所」,1944年併入「後壁林製糖所」,1945年被美軍轟炸後嚴重毀損而關閉。

  • 林本源家族在台灣割讓後,一度返回中國,1908年,林熊徵返台,創立「林本源製糖合名會社」1913年增資為「株式會社」,「林糖」於台中州北斗郡溪州庄(今彰化縣溪州鄉)設立新式製糖工場「溪州製糖所」,1925年「二林事件」爆發後,1927年又家族內部紛爭,於是併入「鹽糖」,1954年,「溪州製糖所」併入「溪湖糖廠」而停產。

  • 辜顯榮將資本投入糖業生產,可追溯到日本總督兒玉與民政長官後藤於1902年頒佈《糖業獎勵規則》之初,台灣資本對糖業經營尚存觀望時,辜顯榮就率先出資,設立機械化的工廠,多達十幾處;1919年,成立「大和製糖會社」,不過沒多久就被「明糖」合併。

  • 糖鐵的列車,民間有「五分車」的說法,認為糖鐵軌距762mm為國標準軌1,435mm的一半,固以此為名;不過762mm超過1,435mm的二分之一鐵道研究者蘇昭旭認為「五分車」說法,乃近幾十年訛傳出來的(參見:蘇昭旭〈關於台灣的輕便鐵道 市井常見的十大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