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勞動部長林美珠日前在勞動政策工聽會上表示,勞動部目前沒有修《勞基法》的計畫。(攝影:侯百千)
《勞基法》一例一休是否要再改?日前勞動部長林美珠已公開說明,勞動部目前沒這個打算,但即便部長都這麼說了,各界修法的呼聲還是很高。今(7/20)全國工業總會發表〈2017工總白皮書(全文)〉,對政府產業、能源、外交、勞工政策提出洋洋灑灑272項建言,工總特別表示,今年關於「勞工政策」的建議數量大增,原因在於「一例一休」使得經營成本提高、影響投資意願,在資方眼裡,這個絆腳石非搬不可。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批評「一例一休造成全民皆輸,嚴重傷害經濟發展,籲盡快修法,政府卻以拖待變。」理事長許勝雄直言表示「一例一休已經講到很煩,撕裂社會,付出很大成本,一項新的法令搞到勞資政三輸,不改說不過去。」
台灣資本家高喊再修《勞基法》,到底打著什麼如意算盤?翻開2017工總白皮書,說白了工總要的就是「工時彈性化」。工總提出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應放寬至54小時,或是採取總量管制的方式,每4個月加班時數200小時,單月不超過60小時,今天許勝雄也明白地說「希望工時規定能有淡旺季的彈性。」
除了工時彈性化以外,工總亦提出降低「休息日」加班工資、放寬「七休一」規定,使勞工可連續出勤12日1885-001,另外由於服務業性質難以適用一例一休,出現人力調度困難、成本大增現象,工總再度建議建立「服務業專章」。
去年(2016)8月,工總召開全國領袖會議,許勝雄遞給當時出席的行政院長林全一本〈2016工總白皮書〉,正好因為《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延宕,當時工總為了對政府施壓,要求盡快通過修法,不惜抵制「基本工資協商(報導)」,而林全也當場向工總柔性喊話,希望他們回到談判桌協商;事隔一年,同一個工總,同一群人,「砍假七天」目的達到,到底是「一例一休」造成成本大增,或者是順藤摸瓜,打蛇隨棍上,明眼人自然看得清。
工總對《勞基法》的建言內容與立委再修《勞基法》提案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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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僅適用「四週變形工時」者,不受「七休一」:每七天有一天「例假」的規範,《勞基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允許「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此時兩個「例假」的間隔最常可為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