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第11屆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開始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除了將〈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由行政命令提升為法律位階以外,並增加天數不一的國定假日。幾個版本的草案,已經在3/31送出內政委員會;但涉及放假天數的關鍵條文,全數保留,待未來團黨協商、或院會處理。
修法歷程
行政部門的態度,3/17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認為,目前還沒有共識、不應倉促立法;3/19的衛環委員會上,勞動部長洪申翰則表示,相關法案歸內政部所管,但認為有正向討論空間。
民進黨原有陳瑩、伍麗華、王美惠、許智傑提出4個法案,但先後撒案。
在野各黨籍立委,曾提出了二十幾個法案。3/26的內政委員會後,收斂成3個版本,成為逐條討論的基礎。國民黨方面,以牛煦庭立委的版本加上修正動議,作為方案;民眾黨以黨團版本、加上修正動議為討論方案;另外再加上無黨籍的高金素梅版本。
3/31,內政委員會併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須經黨團協商。其中,涉及放假天數的關鍵條文(§3、§4、§5、§6)通通保留。
現行國定假日
現行國定假日中,在「放假」的面向上,可分為3種。除了全國人民一致的放假以外,還有特定「職業」身分的放假,以及「原住民族」身分的放假。全民一致的有11天,「勞工」多1天(5/1勞動節),「軍人」依主管機關規定,「原民」多1天(歲時祭儀)。
三個草案的內容
國民黨方案中,全民一致的有16天(5/1勞動節全民放假),「軍人」、「警察」、「消防」、「海巡」依主管機關規定,「原民」多3天。
民眾黨方案中,全民一致的有15天(5/1勞動節全民放假),「軍人」依主管機關規定,「原民」多1天。
高金方案中,全民一致的有20天,「勞工」多1天(5/1勞動節僅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軍人」、「警察」、「消防」、「護理」依主管機關規定,「原民」多3天。
三個版本的放假日比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