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日韓在對等關稅的協議,川普是在2025/7/23宣佈對日、2025/7/31宣佈對韓,課徵的對等關稅都是15%註釋。日韓則承諾對美多項投資,及調整非關稅貿易壁壘。不過美日和美韓間,都沒有簽署正式的協定(agreement),各自的協議形式也有所不同,此外,協議在三國是否送國會通過的問題上,也有不同的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9/4的行政命令中,15%關稅的計算方式,是加上商品原有的關稅(含232條款關稅)後,超過15%,就以15%計算,者就是所謂的「不疊加(will not “stack” on top of existing tariff rates)」。這個原則同樣也適用於韓國(見2025/11/13美韓聯合事實清單)。而「原有關稅」有兩層:一是2019年,美日自由貿易協定,以及2007年簽訂、2011年實施的美韓自由貿易協定,基礎下的關稅,二是如汽車、汽車零件、木材等,「232 條款」下的特定產業關稅。
「簽」了什麼?
日本
美日間並沒有正式的協定;7/23,美國白宮以新聞稿表示,完成了《美日戰略貿易與投資協議》(U.S.–Japan Strategic Trade and Investment Agreement)。但在9月4日,川普發布的行政命令,及後續的美日「聯合聲明(joint statement)」,都只提到雙方的是「框架協議(framework agreement)」。
到了9/4,美日雙方就日本投資美國部分,簽署了備忘錄(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這是第一份雙方有簽署的文件,10/21,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上台,10/27,在東京高峰會上,高市與川普簽署僅具宣示性的「新黃金時代聯合聲明」。
韓國
對等關稅暫緩期結束前夕,7/31,川普在Truth Social發文全文,表示美韓已達成協議。11月14日,美韓雙方簽署了一份「備忘錄」(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並「發表」了一份雙方並未簽名(因此不是「簽署」)的「聯合事實清單」(joint fact sheet);在「備忘錄」中,提及了一份7月底「宣佈(announced)」的Agreement,同一天的「聯合事實清單」,對7月底的文件,卻稱之為「Deal(南韓戰略貿易與投資交易)」;不過這份文件在任何公開管道都找不到全文,「Agreement」和「Deal」是不是同一份文件?性質為何?甚至存不存在,都無法證實。
Donald J. Trump Truth Social 07.30.25 06:16 PM EST
I am pleased to announce that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has agreed to a Full and Complete Trade Deal with the Republic of Korea. The Deal is that South Korea will give to the United States $350 Billion Dollars for Investments owned and controll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nd selected by myself, as President. Additionally, South Korea will purchase $100 Billion Dollars of LNG, or other Energy products and, further, South Korea has agreed to invest a large sum of money for their Investment purposes. This sum will be announced within the next two weeks when the President of South Korea, Lee Jae Myung, comes to the White House for a Bilateral Meeting.
國會程序
美日之間的談判,是否需送日本國會的問題,並沒有太多討論。一方面,日本政壇與社會,更著重在談判的內容;另一方面,日本內閣則將談判結果定位為「框架協議」與MOU、以及可以透過行政手段履行的事項,認為不需送國會審查。
韓國:特別法與MOU送審爭議
而在韓國,執政的共同民主黨政府,透過制定特別法來處理對美的各項承諾,希望國會直接審查處理特別法註釋,而在野的國民力量主張,MOU有條約性質,應先得到國會批准,韓國政府則認為,MOU已經生效,與國會程序及關稅政策無關,這些爭議使得國會程序延宕。
另有部分承諾涉及國會修法。
雖然韓國國會程序尚未完成,美國已宣佈從11/1起,將韓國的對等關稅,從25%調降到15%,2026年1月底,川普在社群媒體上警告,韓國國會程序拖延,將把韓國商品的關稅從15%提高到25%,但日後並沒有動作註釋。
事實上在川普發文後第二天,川普的態度就已經放軟,表示會和韓國合作解決問題。
對等關稅判決之後
在美國這邊,原本川普宣佈在緊急命令下,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各國課徵的對等關稅,為總統的合法職權,本來沒有國會通過的問題,但是在2026/2/20,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對等關稅違法,使得徵稅法源出問題,美國政府隨即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122條款),宣佈對全球課徵15%關稅。
這使得日韓的15%關稅得以不同的法源(向後)維持,但122條款有150天的期限,之後要如何維持類似協議的效力,到時可能仍需國會立法,賦予這些關稅新的法源依據。判決使得談判籌碼發生變化,不過韓國政府仍持續推動特別法的立法,至於國民力量本不反對特別法立法,兩黨共識將在2026年3月初通過,但也可能因為兩黨其他的爭議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