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子豪
8/6,「滿地富遊樂區」進行海岸管理審議會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國家公園署官員說,再審第5次也難期待會產生更有效的意義,因此會要求業者6個月內補正資料後,提請大會審議。
「滿地富」位於台東三仙台一帶,約在20年前完成環評、興辦事業計畫、用地變更等程序。不過滿地富遲遲未實際開發,而在2015年《海岸管理法》制定後,滿地富所在的土地被公告為重要景觀區域,而需經海岸管理審議會許可後、才能建築。
國家公園署海岸計劃科科長王明堂說明,海審會會先由部分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釐清事實與法律問題後,提供建議給海審會參考。本案已在專案小組審了4次,超過3年了,不適合再放在專案小組 ,該是時候作一個比較明確的具體結論。專案小組建議,應提請大會作一個明確的處理。
王明堂說,進到大會後,有幾種可能,一種是覺得審查過程不夠完備、再回到專案小組。另一種可能是,如果再給了業者6個月,資料還是補不好,還是不太OK的話,也許就要作出一些比較明確的處分。
本案有沒有可能進到大會後,決議通過?王明堂表示,專案小組沒有作出要過、或不過的建議,也沒辦法預測業者補正資料的情況。不過他直言,從幾次專案小組的審查過程來看,業者還有很多待加強的事項,想要通過大會許可,「挑戰很大」。
王明堂表示, 本案給業者補正的時間也夠了,該釐清的爭論點也聚焦了,例如歷次會議關注到的長期監測項目、具體可行的復育措施、合理規劃原住民族活動空間……等。專案小組會再次要求業者必須逐項回答,且務必完備相關的說明資料、並修改進正式書件中。
王明堂說,專案小組很誠肯的給了業者許多建議,有些該調查的快補調查,該溝通的部分講清楚,達不到的原因也要講清楚。一些基本的,例如放流水影響水質或珊瑚,就應該作監測調查,拿一些具體的數據來說服委員,不然根本沒辦法有效的討論。業者需要正面的回應委員和民眾的問題,而不是只是把反對者的怨詞紀錄下來,這不是有效的溝通。不然就算再開第5次專案小組,業者可能還是拿一樣的東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