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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太跳痛?未來新趨勢?「週休三日」國際倡議與勞權傳統的撞擊
- 錄影時間:2023/6/15
- 首發時間:2023/6/16
- 公開時間:2022/6/19
今天想要來談一個這陣子我覺得好像該談,卻又不知道該怎麼談的議題,那就是「週休三日」。
先說為什麼「不知道該怎麼談」。
2000年,從「週48工時」縮短為「雙週84工時」,跟著一堆彈性勞動的配套,影響一直到今天,2016年,工時再縮短到「週40工時」,跟著就是2017年「一例一休、砍假七天」,和「勞基法二修」的大抗爭。
這一次,忽然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跑出「週休三日」,或者「週32工時」提案,說要「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週休三日的國家」。
2023年,台灣的年總工時還在兩千小時,據說是世界第四、亞洲第二什麼的。這樣會不會太跳痛、太不現實啦?不可能的事情,需要認真嗎?其實不只是我們,我看到工會、工運界,甚至於勞動部,也都不知道該怎麼回應。
那又為什麼覺得「該談」?因為這個提案和相關的新聞出來之後,的確得到社會的一些迴響,對部份的人來說,這好像蠻好的,從他們的工作性質來說,好像「不是不可能」,是不是該回應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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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工作四天的實驗
「週休三日」,在國外比較喜歡說「每週工作四天」。
這個是一個國外的NGO,叫做「4 Day Week Campaign」每週工作四天倡議,它們的作法,是去找一些企業來作實驗,把每週工作日改成四天,工資不減少,然後調查工人和企業對這種作法的滿意度,3月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出現那個提案,是因為2月份,它們在英國做的實驗出爐了。
我先講一下這個實驗,參加實驗的,總共有61間公司,大概2,900個員工,實驗的期間是2022年的下半年,也就是6到12月,最後有56家公司,也就是92%,願意繼續每週工作四天,其中18家公司,確認這是一項永久的政策。
然後員工的反應,其實很容易想像,39%覺得壓力減輕,71%覺得倦怠程度降低,54%覺得工作和家務間更容易平衡,15%表示,他們回不去了,再多的錢也不想回到五天的工作。公司的收入,在這段期間大致保持不變,不過離職人數明顯減少,下降了57%。
不過各公司、各職位的狀況不一樣,「每週四天工作」這個倡議的重點就是「每週四天不減薪」,至於每天工時多少、每週工時是不是減短,這個不是重點,在調查上,「只」有71%員工的週工時是縮短的,有15%甚至是增加的,而有49%的加班頻率是沒有改變的,17%增加,34%減少。
這種實驗,也不是第一次做,之前,在比利時、紐西蘭、澳洲和冰島也做過。
簡單地說,它就是要告訴你,在休息的那「三天」,可以提供更多的休閒活動、陪伴家人,或者單純什麼也不做,就放空,它們認為,把每週休息時間拉長之後,可以增加工作的效率,除了對工人有好處之外,對於企業也是有幫助的。
其實,這種實驗,如果找得到台灣的企業來做,也當然行得通,一週上班四天沒問題,兩週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行業,你要把週五的八小時分配到週一到週四,每天上班十小時,也不用付加班費,或者老闆想每天付兩小時加班費,這樣也不會超過每週46小時的加班上限。不違反《勞基法》當然OK,老闆說OK就OK,反正他們也都是找公司去談合作嘛。
新工作型態衝撞勞動體制
可是啊,有趣的是,在台灣想要推動這個工作的人,不是先想辦法做實驗,起手勢就是想要去跟勞動制度對話,把問題丟給勞動部;這就直接造成了我剛剛說的工會、工運、勞動法,這些「傳統」脈絡有些尷尬,不知如何回應這樣的問題了。
因為五千人連署成案,行政部門一定要回應,6月7號,勞動部只好找了一堆部會,裝模作樣地討論一下,當然大家都說不行,現在缺工嚴重,你還縮短工時,教育部說,學校只上四天課,那課怎麼排?金管會說股市減少一天營業,一年證交稅少300億,反正亂問我就亂答,我也不想認真講它們說什麼,總之就結案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就說,「週休二日」是花了很久的時間才有的共識,要再縮短工時,還沒有凝聚共識嘛,其實也就是說之前縮短工時搞得雞飛狗跳你沒看到嗎?現在還來跟我講這個,哪有可能啊?
我們大概可以看到,「每週四天工作」的脈絡,在台灣提案,而不是搞實驗,人家沒有說現在就要在全國範圍搞,是找能做、願意做的企業來試試看,你直接去找勞動部,是不是跳得太快啦,連署說要台灣變成亞洲第一個週休三日的國家,如果真這樣修了法,搞不好台灣不是亞洲第一個,而是世界第一個。
不過,如果就推廣這個概念來說,到也是用最小成本獲得了最大的效益,製造出一些熱潮出來,這招還是蠻厲害的;特別是台灣工時過長這件事,跟房價過高一樣,是社會普遍的民怨,趁這個機會,大家在發發牢騷,也沒啥不好的。
而另外一個工時過長造成民怨的國家,其實是美國,而且在美國,工會對「每週四天工作」的的確確是做了具體回應的,這個是今年三月,也就是英國那個實驗報告出來,造成話題之後,美國勞聯—產聯,就是AFL-CIO和服務業雇員國際工會SEIU,就跟民主黨的眾議員 TAKANO 合作,提出了〈32工時法案〉。
我為什麼說「回應」而不是「呼應」呢?因為我想TAKANO和工會也知道,這個提案大概很難通過,不過是利用提案來告訴你,我們怎麼想,TAKANO認為「最大的障礙是,如何確保減少工作時間但不減少薪水?要怎麼運作?」。
「每週四天工作」的意思,就是「週32工時」嘛,超過了算加班,如果這樣做了,一條生產線上的人數不夠,一定要補人,這個時候,怎麼確保每個人的薪水不降?配套是什麼?
在這篇獨立媒體《Economy for All》的文章也提到,在美國,更多的人,不是用錢來換休閒,而是用休閒來換工作,不是大家不想休閒,而是跟生活的成本相較,工資太低。
之前差一點出來跟川普選總統的桑德斯,也出來支持〈32工時法案〉,他認為,當然要確保每週工作四天,工資不會降低,不過他也補充,就算是這樣,那剩下的三天,工人可能不是去休閒,而是去找另外的工作。
所以根本的問題是「低薪」,《Economy for All》那篇文章就認為「每週工作四天」的這種倡議,掩蓋了低薪的問題。
這些的看法,怎麼說,起碼接地氣一點,不過,我想,一個很根本的問題是,工會要面對的對象,跟「每週工作四天」首先要號召的對象,是不同的人。
新工作型態的長相
我們看一下英國的實驗,是哪些人參與了?還蠻有趣的,這個新聞在全球都引起了一點話題,但是很少媒體談到這個(報告全文):
在這61家公司中裡,最大是營銷/廣告部門,有八家公司(18%),第二大是專業服務,有七家(16%),慈善機構/NGO有11%,三個類別合計就45%,快一半了,剩下的有括醫療保健、藝術和娛樂、零售、建築和製造。
基本上,大概可以這麼說,這些工作相當程度,是可以,而且高度依賴遠端完成的,它們本來就不太需要到辦公室、工廠,或者勞動現場去。
「每週工作四天」倡議也強調了,因為COVID-19疫情的流行,所以使得遠端工作大為普及,經過疫情的訓練,這些工作,也培養出了這樣的工作模式,對它們推動這個倡議,是很有幫助的;另外,就是隨著產線的自動化,勞動現場的狀況發生改變,未來人需要直接在工作現場工作將越來越少。
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每週工作幾天」,甚至每天工作幾個小時,這個概念,是相對模糊的。
另外,我覺得這些工作還有一個特性也很重要,剛剛說的廣告營銷、專業服務,像是部份的律師、會計師,某些醫師,還有就是NGO組織,它們的生產,跟勞動時間,並不存在著那麼明顯等比例的關係,或者他們產品在「質」上面的要求,要大於「量」的要求。
跟「每週工作四天」宣傳的「增加休閒」不同的,這些工作在你到底在工作,還是在休息,的界線上,是比較模糊的;也就是說,增加休假,其實比較明顯的效果,就是減少到公司或工廠的時間,增加在家的時間,但是也可能在家的時間,也還是在工作。
甚至於,我看到這些工作,就想起人類學家 David Graeber 寫過的一篇文章,講「Bullshit job」翻成「垃圾工作」,或者「狗屁工作」更傳神一點,這篇文章是2013年寫的,Graeber 是2011年「佔領華爾街運動」的健將,不過這篇文章好像還更被大家知道,表示引起的迴響很大。
「狗屁工作」是什麼?他說「如果所有私募股權 CEO、遊說者、公關研究員、保險精算師、電話推銷員、法警或法律顧問通通忽然消失,這個世界也不會有什麼改變,很多人甚至認為可能會變好」。
對Greaber來說,特別是在西方,因為產業的空洞化,金融主導了經濟的發展,因而產生一大堆買空賣空的創投公司,這些新的產業實際上不生產什麼,但是卻創造了大量的管理、專業、行銷、廣告…這些被他認為是毫無意義的「狗屁工作」。
Graeber這篇文章本來是發表在一本很小眾的雜誌叫做《Strike!》上,卻引起了起碼在美國那個社會很大的迴響,大家聽他這麼說,就是一個同感一個爽感。
同感的是覺得,我這個工作地的確就是「狗屁工作」,不知道有什麼貢獻,身體不累,但是心很累。
一個爽感,就是覺得把那些明明尸位素餐,卻賺得比我多很多的的人都罵遍了;Graeber 自己也說,他是一個人類學教授,而教授這種學術工作,也常常是「狗屁工作」。
大家可以想想,如果你的工作做五天和四天沒差,做三天也沒差,做兩天也沒差,做一天也沒差,那是不是根本不要做也沒差,那這個工作大概就是個「狗屁工作」了,還蠻適合「週休三日」的。
工作型態改變,是發展中的趨勢,不過在現在這個階段,可能「每週工作四天」的工作,還限縮在很小範圍裡面,這個倡議本來就沒打算現階段就全面地在整個社會落實,所以跟我們說的「週工時四十小時、超過了要算加班」這種修改勞動法令、降低工時,講的是不同的事情。
它有跟「傳統」對話的味道,它已經不大在意每天的工時,不過還不敢直接把矛頭直指「三八制」,工作八小時、休息八小時、睡眠八小時、七休一,這些節奏是不是適合每一個人,每一種工作,本來就不一定,不過這是工運的百年抗爭、寫在各種國際勞工公約,和各國勞動法裡面的成果。
每週四天工作倡議繞了個彎,提了1926年,福特汽車公司推動了「三八制」,認為一百年過去了,這已經過時了;而造成改變的動力,也就是自動化、人工智慧與通訊技術的進步,使得單位生產所需的勞動力減少。
不過,這些趨勢,其實也就是造成今天全球經濟上分配越來越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這個地方,「每週工作四天」倡議,只強調了工作日的縮短,但卻沒有提出相對的論述。
就像剛剛我們提到的 David Greaber,在「佔領華爾街運動」中,提出了「我們是99%」,要對抗佔有全球絕大部分資源和權力的「1%」,「新型態」的勞動者怎麼看待經濟成果分配的問題,這也是我好奇的。
我在這邊,就試著摸索一下這個新的趨勢下的新倡議,和傳統的工會、工運,以及勞動法體系之間可能的關係,希望能夠帶起更多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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