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窮理
勞保「財務危機」的根源,說起來很簡單,就是保費沒有辦法依退休者的需求,機動調整。
勞保的制度設計,是用現在全體在職員工繳的保費,來提供退休勞工養老所需,在財務規劃上,屬於「隨收隨付」制,先確定退休者的需求,再依據這些需求,調整保費;而為什麼未有財務危機?就是政府不肯負起調整保費的責任。
一開始,勞保保費費率的設計,就是在「5.5%到10%」的區間內,讓政府依據支出,機動調整,錢不夠,保費就多收一點,夠了就少收一點。問題是政府一直不敢擔起「帳房」的角色,以需定供,一率都照法定最低的5.5%費率收保費。
到了2008年,勞保年金化修法,財務問題也變得更嚴重,在國家一樣不肯挑起責任、費率又不能不增加的情況下,乾脆直接在《勞保條例》第13條裡,定死為6.5%,2011年後,每年固定調漲0.5%,天花板是12%(預計2027年達到),之後就不調了註釋。
《勞保條例》(第13條)原本對保費的規定為「由中央主管機關…由5.5%至10%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之」;2008/7修法:
- 訂(2009年)勞保費率為6.5%。
- 實施後第三年增加0.5%。
- 之後在費率達到9%之前,每年調0.5%。
- 超過9%之後,每兩年調0.5%。
- 達到上限12%之後,不再調整。
- (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年份 | 費率(扣除就業保險1%) | 備註 |
---|---|---|
2003-2008 | 5.5% | 修法前。 |
2009 | 6.5% |
修法後,訂為6.5%。 |
2010 | 6.5% | |
2011 | 7% | 實施後第三年增加0.5%。 |
2012 | 7.5% | 費率達到9%之前,每年調0.5%。 |
2013 | 8% | |
2014 | 8.5% | |
2015 | 9% | 超過9%之後,每兩年調0.5%。 |
2016 | 9% | |
2017 | 9.5% | |
2018 | 9.5% | |
2019 | 10% | |
2020 | 10% | |
2021 | 10.5% | |
2022 | 10.5% | |
2023 | 11% | |
2024 | 11% | |
2025 | 11.5% | |
2026 | 11.5% | |
2027 | 12% | 達到法定上限 |
這就是一切問題的根源;而所謂「勞保危機」的解方,也非常簡單,就是立刻調高保費、打開天花板,之後回到制度的設計,由國家以需定供來調整,事實上,在每三年一次的「精算報告」裡,對於問題發生的原因與解決辦法,都說得很清楚註釋。
報告裡把財務危機歸因為「基金設立初期採取不足額提撥政策,繳交的保險費率低於精算後的平衡費率」,怎麼處理?報告建議,先不管過去累積的負債,只算向未來發生的收支不足,建議調整保費:「實收費率不應低於平衡費率16.27%」。
也就是立即把費率調整到16.27%,才能平衡未來財務的不平衡,今年(2023),勞保的保費是11%,每兩年才調0.5%,到2027年才到12%,而且就碰到了天花板,不能再往上調了。
勞保精算報告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計算出維持財務平衡的「最適費率」。在2021年的精算報告中,把「最適費率」分成兩個部份,一是「過去未提存精算負債所產生」的,攤消為費率,是11.56%,如果只考慮未來的收支狀況,是16.27%;兩者合計是27.83%;2021年勞保財務精算報告的建議,最少要處理未來的財務不平衡問題,「實收費率不應低於不攤提過去未提存負債之平衡費率為16.27%(p.78)」。
非常有趣的現象是,十幾年來,從政治人物到媒體,不斷地利用歷次精算報告計算的收支逆轉及不足支付(破產)時間大做文章、炒作危機,對於這些報告提出的那麼明確的建議,卻置若罔聞、裝聾作啞;而這,就正是勞保財務危機始終無法解決的真正原因。
在改革方案上,兩黨不是不知道問題,只是不敢「立即」調高保費,2013年國民黨,馬英九提出維持每年慢慢調,將天花板調為自己任期之後才會發生的18.5參考,2017年民進黨更窩囊,方案也是只敢動天花板,調到18%,但馬上退縮,又改成先維持12%,到時候再檢討參考。只要動保費,即便是杯水車薪的方案,都不敢做,最後改革方案都無疾而終。
在這種情況下,勞保財務問題當然一天天嚴重,政府一方面不敢負起調整保費的政治責任,一方面也害怕面對勞保給付不出來的政治危機,最後能拿出的辦法,就只有「國家撥補」,為了政治人物眼前利益,以及不敢挑起的,完善制度的責任,就讓全民買單,這就是勞保改革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