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立法院12月16號三讀通過公教人員新制退撫金制度,將公教的退撫,也就是第二層的「職業年金」,由「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明年(2023)7月1號新任的公務員、公立教職員,採行「確定提撥制」,搭配設立個人退休金專戶,專戶管理和運作與舊制退撫基金脫鉤,隨之衍生的舊制退撫基金的缺口則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參考註釋。
2007年《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立法,第98條明訂,2023年7月1號後,初任教職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公立學校教師新制退撫制採確定提撥制,從2021年底開始蘊釀。今年(2022)3月行政院提修法草案,4月底立法院公聽會(參考),2022年底即三讀修法通過。
各界怎麼看確定提撥制?根據教育部簡報顯示,改採新制所得替代率將提高至約6、7成,加上自提的部分甚至可到9成;全教總指出,以每年4%的投資報酬率,新制提撥率訂為15%基本上趨近於舊制的退撫金,但仍要注意保障不足跟長壽風險的問題;高教工會則認為,若改為新制,所得替代率將會大幅減少。
修法過程中,教團提出對確定提撥制的疑慮,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高教工會皆提出新制另立基金,但同樣採「確定給付制」的方式。教育部人事處處長王崇斌回應,主要考量「所得適足保障」與「財務穩健性」,而財務穩健性一直是過去確定給付制面對的難題,王崇斌提到,私校教職員退撫從2010年以來,便是採確定提撥制,參考私校退撫運作模式的經驗,應可兼顧所得適足性及財務穩健參考參考。
全教總指出,新制採確定提撥制且設立個人專戶,不會有破產危機,但缺點是可能發生「保障不足」或有「長壽(高齡)風險」問題,「保障不足」是指,退休後的給付會依投資報酬率有所浮動,以及「長壽(高齡)風險」是一筆錢領到完,領完就沒有了,因此會有高齡拿不到的風險,全教總認為,若要解決這個問題,應該要將提撥率提高;而現行私校教師退撫提撥率為12%,全教總也認為應該提高到與公校教師相同的15%註釋。
私校教師的退撫規定於《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高教工會秘書長林柏儀認為,確定提撥制其實是「不確定給付」,並指出教育部不符事實的前提假設,首先教育部的計算是以每年4%的投資報酬率計算,過於樂觀;第二,依高教工會統計,公立大學初任教師年齡平均約40歲,至65歲退休時,年資僅25年,計算退休金上與教育部舉例年資30年以上者會有落差;第三,在公教人員退休後的給付期仍以4%的投資報酬率計算,違反退休後保守的財務管理常態。
林柏儀表示,上述前提假設使得教育部計算出新制退撫採確定提撥將比舊制高,而根據高教工會的計算,年資25年的退休人員,舊制所得替代率為50%、新制僅剩36%,認為這次退撫新制過於草率,缺乏嚴謹評估與辯論,恐埋下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