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去年(2021)6月台灣疫情三級警戒時,苗栗電子廠爆發移工群聚感染後,苗栗縣政府對全縣移工下長達20多天的禁足令,除上下班外皆不得外出,引起國際媒體關注,監察院主動調查疫情下的移工人權問題報導,今(7/28)公布調查報告報告,並對勞動部及苗栗縣政府提出糾正,兩行政機關分別侵害移工資訊權及健康權。
調查報告首先指出,苗栗縣政府未依中央疫情指揮官指示且對象針對「全縣移工」,未依法行政在先,又擴權解釋法令,致法律規定形同虛設註釋。針對「禁足令」一事的糾正案,苗栗縣政府接受監察院約詢時回應,「指揮中心並無明確要求撤回或告知違法」,監委王幼玲認為,當時指揮中心有在記者會上回應媒體「已請苗栗縣遵照三級警戒標準」,認為這是苗栗縣政府的詭辯。
苗栗縣政府指稱禁足令,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37條、48條及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執行。
監委指出,《傳染病防治法》37條第3項規範,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時可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傳染病防治法》48條規範「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必要時得實施管制或隔離措施,但苗栗縣政府針對的「全縣移工」,擴權解釋法令。
不過,調查報告中也指出,因指揮中心與勞動部的漠視與放任,對移工人權的侵害,引起其他聘僱移工的雇主跟進仿效,甚至被列入國際特赦組織與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重創我國人權形象。因此針對兩者的「無積極作為」,監察院也要求其檢討改正。
此外,調查報告也指出,針對勞動部的糾正是侵害移工資訊權,疫情期間相關訊息、防疫措施都經常性地對移工延遲註釋,勞動部雖稱有10大措施加強宣導防疫資訊,但配置在各縣市政府四國語言加總僅192名雙語人員,王幼玲指出,勞動部忽視移工對資訊近用的需求,缺乏與移工直接溝通的資訊管道,以致移工接受防疫資訊不完整、不對等,因此對勞動部提出糾正。
- 條目:〈COVID-19 疫情期間對移工的歧視性措施〉
- 2021/6/7〈電子廠群聚感染連環爆 移工宿舍防疫舊疾新傷交迫〉
- 2021/6/8〈苗栗禁全縣移工外出 指揮中心同意否?陳宗彥未正面回應〉
- 2021/6/8〈囚禁移工無助防疫 苗栗民間社團發動連署〉
- 2021/6/10〈徐耀昌:移工搞翻苗栗 人權團體找麻煩〉
- 2021/6/15〈勞動部完成移工宿舍訪調 居住條件差怎麼辦?勞發署:報指揮中心討論〉
- 2021/6/23〈苗栗移工群聚「接近清零」 問題打包〉
- 2021/6/28〈監院調查、國際關注 苗栗縣明起解除移工禁足令〉
- 2021/6/29〈放馬後炮? 苗栗今停移工禁足令 勞動部才說這樣不行〉
報告指出,像是1922疫苗預約平台,最早只有中文、後期才有英文,勞動部雖提供四語操作說明,但接種區域的選單也只有中文。
以及勞動部建立的Line官方帳號並未普及且使用率偏低,也與台灣防疫政策有時間及內容上的落差,據勞動部統計,2021年5月推出的「LINE@移點通」,迄今1年多,好友人數僅14萬多,占在臺移工僅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