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子豪
立法院這個會期預計下週二(5/31)結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公務人員的主管機關,急著要修輪班制公務人員的加班工時及補償相關法規;但由基層公務人員團體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反對倉促修法,今天(5/23)開始在行政院前舉牌,要求行政院具體回應各項爭議,第一棒由獄政工會幹部自囚於鐵網中,諷刺「鐵飯碗變鐵籠」。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兩大母法內,應該明訂輪班制公務員的工時上限,也不能允許「加班換嘉獎」。但目前官方仍不斷的以「各職種的工作型態差異過大」為由,不在草案中訂定工時上限,空白授權給用人機關自訂工時規範,甚至合法化了加班換嘉獎的陋習。
朱智宇說,相關法案3月底在委員會審查時,就已經缺乏共識,召委黃世杰當時要求人總提出具體的評估;但人總在5月18日黨團協商前一兩天,才急忙提出報告,而且法案修正版中,竟只是加了「下限」、「上限」四個字,就聲稱有框架了註釋。
官方版草案第12條第6項,授權各用人機關訂定「連續休息時數」及「延長辦公時數」等。在3月底的委員會審查時遭批不夠明確,因此在5月18日的協商會中,官方版將條文用字改為「連續休息時數下限」及「延長辦公時數上限」。
工時改革聯盟則主張,消防員以外的公務員,應直接明訂236小時作為每月工時上限;至於消防員,因為現實中現在每個月嚴重超過236小時,則應該採取日出條款模式,逐年降低工時上限。(參考)。
朱智宇說,相關主管機關應該是想搶在這個會期通過法案修正;但這次的修法機會,是基層人員花了很大力氣才創造出來的,不能接受主管機關不積極面對、而用呼嚨的文字打發。
聯盟表示,將在行政院前「苦候」說明至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要求行政院出面說明,長官口中「過勞」的工時上限到底是多少?中央願不願提撥預算協助補充人力?何時要取消全球獨創的加班換嘉獎制度?加班費的天花板要提高到多少?在回答清楚這些問題前,立法院不該修法。
消防員徐國堯爭取工時及加班費等權益,2014年遭高雄市政府打壓免職;在後續的司法救濟中,大法官2019年11月29日作出釋字785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3年內(即2022年11月28日前)修訂《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等法規,對型態特殊、而採取輪班制的公務人員,訂出工時上限、加班補償等的「框架性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