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日前有民眾反應與確診者接觸遭匡列,儘管家中有獨棟透天可以進行隔離,但仍被地方政府要求入住防疫旅館,且要自付全額。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王婉諭今(2/16)召開記者會,希望指揮中心明確規範因集體防疫需求而做的特別犧牲,應由政府全額補助。
記者會上,一位新竹民眾透過預錄影片表示,接到新竹市府通知兩天前曾與確診者在用餐時足跡重疊,希望可以盡速隔離,並表示半小時後會有防疫計乘車載到防疫旅館,民眾表示,家裡是獨棟透天且符合一人一室且獨立衛浴,認為不需要到防疫旅館,但新竹市府回應,吃飯時的重疊是很嚴重的,不希望有額外的風險,希望民眾可以配合政府到防疫旅館進行隔離,而到了旅館後也被要求要立即支付一天2,000元、共13天26,000元的費用。
另一位匡列隔離的屏東民眾也表示,因上班地點有確診者,即使家中也是一人一室,但仍被要求採專案制,這批每個人都要入住防疫飯店,但他之後才知道,若採檢結果不是陽性,費用要全額自付,除非各地方政府另有額外補助。他表示,十幾天三、四萬就沒有了,沒有收入也沒有補償,也覺得很奇怪,指揮中心的規範明明是一人一室隔離即可,地方政府若想加嚴處裡可以配合,但費用應該是政府付,怎麼會是由民眾自己出?
邱顯智說,民眾所收到的隔離通知單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但該條款並沒有「得徵收費用」的規定,可以徵收費用的情況,應該是適用於《傳染病防治法》第58、59條中規範入出境時的檢疫或措施時,邱顯智說,《傳染病防治法》中53條、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中都有相關規定,為集體公益而作的特別犧牲,應給予補償,包含這些因為集體防疫需求而被預防性隔離、被剝奪自由的人,他強調,有特別犧牲就要補償,不應強制要求其負擔防疫旅館的費用,應給予補償。
王婉諭說,因為有了這些案例,已經有人開始在討論如果乖乖照著實聯制,被匡列將損失收入外加防疫旅館費用,動輒五萬塊以上,反而傾向不願去配合。王婉諭指出,依據衛福部12月底提出的資料中,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還有260億還未使用,且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11條規定,特別預算不受預算法留用的限制,因此如果有需要,將防疫的特別預算用作支付民眾隔離於集中檢疫所與防疫旅館的費用,是可行且合理的方式。
現行受隔離、檢疫者或照顧者的補助規定參考,只有中央補助每日1,000元,也僅是針對隔離期間的「薪資補償」,如果隔離期間有收入者則沒辦法申請。而針對防疫旅館的補助,則是依各地方政府規範,如台北市、高雄市每日500元,但必須要設籍該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