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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間焚化爐》燒得掉的垃圾 燒不掉的底渣

文:王子豪

南投縣沒有大型焚化爐,過去透過其他縣市代燒來處理縣內的一般廢棄物。不過自2016年開始,能透過其他縣市代燒的量體減少,開始有累積的堆置廢棄物,2016年有2.2萬噸、2017年累計至4.6萬噸、2018年7.5萬噸…至2024年已累計約有31.5萬噸。

為什麼是從2016年開始?

2016年3月,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向台南地檢署舉發,有魚塭被違法堆放廢土,其中查出有來自「映誠」的底渣再生粒料。映誠是全國最大的焚化爐底渣再利用處理公司;「底渣」是焚化爐燒完垃圾後,燒不掉、剩下來的東西。

理論上,底渣可以被再利用,例如取代水泥、柏油中的部分砂石,成為再生工程材料。但除了強度比不上砂石外,底渣的成份複雜,有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過量的疑慮。因此由底渣製成的工程再生材料,有使用上的限制,市場接受度也不高。

當時的映誠,幾乎包辦了南台灣的底渣去化業務;但難用、量大的底渣,便被填埋在漁塭、或混充砂石、或堆在自己場區內。在映誠被起訴後,高雄面臨了龐大的底渣去化壓力,而定下了「1:1.8」的苛刻條件:每燒1噸廢棄物,要求代燒的其他地方政府,要帶走1.8噸的底渣註釋

高雄市環保局〈高雄市焚化廠焚化成效分析〉:

「……自105年11月起採焚化底渣以量易量互助互惠機制辦理,即代處理1公噸,應回運底渣1.67公噸或底渣再生粒料1.8公噸」;不過每燒1噸的廢棄物,大概只會產生0.15噸底渣,因此這個條件,被認為其他縣市來說,相當苛刻。

連高雄,工程量這麼多的縣市,都有消化不掉底渣,更何況是其他縣市?這項措施,影響到了南投、雲林、台東等縣市的廢棄物去化問題。

以「累計堆置垃圾」為由,南投縣政府在名間鄉興建焚化爐的計畫,還包括了一座「底渣分選場」。地方居民陳美玲說,「在一開始的說明會,環保局完全沒提到。直到環評的時候,我們才發現」,這也是引發地方反彈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投縣環保局解釋,由政府自己來蓋底渣分選場,才能更好的保證品質,並強調,無論有沒有底渣分選場,都會有底渣需要去化的問題;而且,現在由其他縣市代燒,會被要求運回更多的底渣註釋,如果自己燒,壓力也會少很多。

運回的底渣數量或比例,南投縣府有幾個不對齊的說法。

在一篇2025年10月的新聞中,引述南投縣政府的說法是「南投縣因沒有焚化爐,垃圾需送外縣市焚化,每年約有5到6萬公噸垃圾送出,焚化後產生1.5到2萬噸底渣必須回運南投縣內處理」。

在2026年4月28日的環評範疇界定會議上,南投縣環保局局長李易書首先表示了「我們現在外運1噸垃圾,要運回來1.5噸,1.8噸的底渣」;
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詢問「其他縣市現在比照高雄辦理了嗎?」,李易書回應「有些縣市是這樣」。

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認為,「就算真的要蓋,也絕對不該蓋在現在名間」。他說,現在大部分的底渣,是透過公共工程來消化,但南投的公共工程量較少,去化管道不大,消化不掉的,很可能就會堆置、留滯在分選場。現在選址的地方就在濁水溪旁,過去不乏有洪泛,現在極端氣候愈來愈常見,如果底渣進到濁水溪、或是洪泛淹進底渣場,對於名間的農地、甚至是整個下游的濁水溪流域,影響之大是難以想像的。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解釋,即使是「合格」的底渣,仍然有問題。「合格」是指經過「溶出」的檢測,確認重金屬等有害物質沒有超標。但底渣中的細粒、粉塵,很容易被風吹擴散,如果附著在農作物上被人吃下肚、被直接吸入、或飄到溪裡長時間浸在水中…這些影響溶出測試看不出來註釋

目前「溶出程序」的標準檢驗方法為「再生粒料環境用途溶出程序(NIEA R222.11C)」,概要來說,會讓樣品在pH值5.8至6.3的弱酸環境下,攪拌粹取6小時。

謝和霖同意,如果一定要蓋底渣分選廠,由政府來蓋會比民間經營的還要好。但謝和霖強調,政府更應該做的事,是在源頭減少廢棄物的產生,並研議水熱法等,其他能大幅減少底渣問題的處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