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王子豪
「人,其實只要一張床就夠了。」守護著瑠公圳旁蔡家老宅的賴碧珍這麼說。
房子,是賴碧珍的外公蔡金木留下來的,13年前在爭議中取得土地的新地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就是「強拆」,預計在6月26日凌晨6點半執行。
在那個時代,由一條長長的走廊貫穿頭尾、一條龍式平房的蔡宅,鄰近車站,常讓一些遠親、朋友打通鋪借宿,住20幾個人也沒問題;蔡金木在家裡煮些小吃,拿去車站賣。而遠來的的借宿者,也會幫忙著生意。
房子,就在瑠公圳的圳口,什麼時候蓋的,已經不得而知。水利會的人就讓蔡家住在這裡,負責看顧養護圳頭邊坡林木。「我阿公和當時水利會的關係,是要給他們租金、他們也不會收的」賴碧珍說。
蔡金木和水利會口頭約定,家族只有建物的權利,沒有土地權。雖然,依照水利會的行政規則,如果水利要賣地,既有居住者,有「優先購買權」,過去也多次詢問購買土地的事情,但水利會還是偷偷把土地賣給了其他人註釋。
關於蔡宅土地移轉,與水利會的責任問題,參閱監察院調查報告。
不出意外的話,買下土地的地主們,就是要在這塊土地上,蓋新大樓。
蔡宅一條龍的土地十分狹窄,建商必須合併後方公路總局的土地,一起變更都市計畫,而未來變更通過,地主必須捐出45%的土地給地方政府。聲援團體提出,如果建商把有文資價值的蔡宅這塊地捐出來,還能取得容積獎勵。
對賴碧珍來說,這其實說不上什麼雙贏的方案,而是不情願的、一退再退的;他想守護的,有家族的記憶,有社會的記憶,還有自己的尊嚴。
但如果能有個善終,能保下老宅、和老宅所展示的地方歷史,賴碧珍可以接受這個自己不那麼情願的方案,並以建物屋主的身分,把老宅捐出。
「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膝下無子無女的賴碧珍覺得,留下房子也沒什麼用。如果能留下這樣的文化資產,讓房子成為新店歷史的活見證,不失一件好事。
強拆前的週六,賴碧珍與我們佇在老屋前,一個爸爸帶著女兒,在參加完新店文史館的活動後,走了過來。賴碧珍滔滔不絕地介紹起來,介紹蔡宅,介紹週遭新、舊建物的由來去脈,介紹著新店的水、新店的煤、新店的種種歷史。
我問,沒有其它房產的賴碧珍,房子捐出後,何去何從?他說,未來可以作為老宅的管理人,保有他的一張床之地,帶領來訪者,漫遊在瑠公圳與新店的地方歷史,就如同現在一樣。
不過,就連這一退再退的方案,也吃上了閉門羹。目前地主,完全沒有協商的意願。
「一床就好」的賴碧珍,看來豁達,但有著他嚥不下的那口氣。行政不公,司法也不公,讓他走到這一步。強拆的時間,從原本的早上9點半,忽然又來紙公文,改到6點半,賴碧珍去法院想問個理由,「他告訴我,那一行字不重要,拿筆劃掉就好。法院公文是這麼隨便的東西嗎?」。
老宅還看不出打包痕跡,「要留下什麼呢?」這句話是賴碧珍對社會的扣問。
週六這天,新書「洪箱與土地正義」發表,裡面記載了包括蔡宅在內的十幾則強拆、迫遷故事。賴碧珍不理解,明明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要一張床就夠了,為什麼國家與建商,不想要留下文化與歷史,而要留下強拆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