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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十年前的那天

文:孫窮理

《焦點事件》第一篇「砍假七天」的報導(連結在留言區),是在2015/9/14,那一年4月,因為法定工時由「雙週84小時」縮短為「週40小時」,當時的勞動部,以2001年,公部門週休二日時,也減少國定假日為由,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砍假七天(也就是「砍假命令」)。

回頭看報導,可以看到,同時還有另一個縮短工時的配套,那就是加班上限要從每週46小時,改為54小時,也就是後來2018年,賴清德推動「勞基法二修」的重點。

沒有錯,「砍假七天」和「勞基法二修」,都是開始於當時還是執政黨的國民黨。

2016年1月6號,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對工鬥等勞團,做出「若損及勞工權益,不會砍假」的承諾,但在實際的動作,卻非當選後,由勞動部「撤回砍假命令」,而是把砍假命令「送立法院實質審查」,埋下了七天假抗爭的火種。

對大多數勞工而言,因為國定假日是全國一起放假,不必像特休假那樣,去跟自己的老闆糾纏,屬於「確實放得到的假」,所以砍假七天有感,因此,這個火種引燃了原本未必會引起勞工強烈抗議的「一例一休」修法,加上2016年年中的「七休一髮夾彎」,使得七天假從2016年的年頭,一路燒到年尾(細節請看〈「一例一休、砍假七天」全紀錄〉連結在留言區)。

這一整年,《勞基法》與工時、休假,成為大眾與媒體關注的焦點,因為七天假,帶出了整個社會「重新發現勞基法」的蝴蝶效應,並持續共振到2017、2018年的勞基法二修。

到了今天,2025/5/9,主導勞基法二修的賴清德已經上位,而七天假中的四天,由當初始作俑的國民黨,藉由在野黨在國會席次的優勢,硬是搶回了四天,議場中,民進黨立委痛批國民黨為了「大罷免」討好選民,國民黨也回嗆民進黨這些年來在國定假日議題上的搖擺,他們說的可能都對。

用了十年,還四天;七天假雖只存餘燼,但它的餘光,仍偶而照亮了這些政治人物的面容。